家雀与树雀
早在一百多年前,瑞士博物作家欧仁·朗贝尓就认真细致地观察和描述了麻雀这种小鸟,当他用精准生动的文字让那些家麻雀和树麻雀们跃然纸上的时候,有一个问题也一直纠结在他的心里,让他好奇又疑惑,那就是:这些麻雀来自哪里?这是一个基于科学意义的思索,因为如今的麻雀——不论是家麻雀还是树麻雀,早已经和人类“休戚与共”了——它们的鸟巢搭建在人类居住的屋檐下或墙角里,建造鸟巢的材料甚至也来自人类生活的一些废弃物,有时,纸屑或塑料碎片也成了枯草、兽毛这些“原始建筑材料”的替代品,它们的食物,也大多是人类食用的粮食和食物的碎屑。但是在这之前呢?欧仁·朗贝尔试图通过观察发现隐藏在麻雀身上的这些久远往事,他发现,那些家麻雀有时也喜欢在一棵大树的枝叶间过夜,于是他猜测“这是不是对原始本能的最后一丝保留?”但欧仁·朗贝尔知道,这也仅仅是他的一时猜测而已,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无法通过特定的科学知晓,也没有任何资料可供查询”的疑案,但他确信,麻雀们“不是人类创造的,在人类之前就独自生活着”,它们喜欢在“最繁忙都市的市场大厅或尘土飞杨的街区安营扎寨”,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好多个世纪,一步步发展到这一步的。他说:“麻雀喜欢寄生在人类房屋的这种习性只能解释为它逐步适应了我们住所周边环境提供给它的生存条件。”
虽然这是一个无法找到实据的疑案,但欧仁·朗贝尔始终没有停息他的思索和探寻,他发现,如果把家麻雀和树麻雀放在一起比较,它们之间的行为举止却有着很大的不同,家麻雀越来越喜欢人口稠密的街区,而树麻雀则更喜欢停留在人类生活区域与自然草木的边缘地带,他形象地比喻说,家麻雀是“城市化的麻雀”,而树麻雀则是“农民化的麻雀”。欧仁·朗贝尔还发现,伴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不断城市化——这在如今的我国更为突出——树麻雀,这个家麻雀的乡村表亲,也从农村走向市郊,再从市郊走向城里了。他对这种趋势还是心存疑虑的,他用惊醒的语言对树麻雀说:“树麻雀,我的朋友,小心啊!你正在步你兄弟的后尘!”
其实,家麻雀和树麻雀的区分,始于1758年,是由瑞典博物学家冯·卡尔·林奈命名。被叫做“家麻雀”的是一种在欧洲常见的麻雀,它们早已习惯生活在城市,它们的鸟巢就搭建在城市的高楼之上——工厂、商城的那些钢筋水泥结构的缝隙和凹槽成了它们的理想居所;被叫做“树麻雀”的,则是一种在欧洲的城乡交界地带常见的麻雀,它们大多以群体的方式觅食,喜欢飞落在树木上,在树木的枝叶间嘈杂而喧闹地鸣唱。这也是瑞士作家欧仁·朗贝尔把它们形容为城市化与农民化的原因。在我国常见的麻雀——即便是混迹于城市的高楼街道,飞翔于车流与人流穿梭不停的马路市井上空的,其实还是树麻雀。
即便如此,这种“城乡差别”,也体现在同类麻雀的内部。
有一次,我去了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恰卜恰镇,在一个小区的绿化带里拍到了一群正在觅食的麻雀。抑或是城镇的麻雀原本就没有城市里的机灵——就像分别居住在城乡的人类一样,抑或是这样一座基本由信仰藏传佛教的藏族人口居住的城市,以佛教的慈悲和不杀生理念宠惯坏了它们,它们一点也没被我的相机镜头所惊吓,我在离它们三五步远的地方拍下了憨态可掬的它们,因为它们对我没有任何戒备,照片上的它们因此显得清晰而灵动。我把照片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并没有说明拍摄地,但还是有人一眼就看出来了——青海著名撒拉族诗人马丁在朋友圈留言说:从麻雀洁净的羽毛上可以判断,它们不是西宁的麻雀。
是的,走在西宁的街道,也经常会看到麻雀,但这些麻雀身上却黑乎乎的。我也曾注意到过别的城市里的麻雀,它们同样难免沾染上一身黑乎乎的东西,几乎看不清羽毛的颜色。每每看到它们,我就会想,这些可怜的精灵,在这一座座貌似光鲜的城市里,正在遭受怎样的难堪和无奈?它们的夜晚,是在怎洋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度过的呢?让它们都不能打理干净身上的羽毛!它们在这一座座似乎要跟大自然原本的相貌进行着顽强抵抗的城市里,在钢筋水泥筑就的高楼大厦的缝隙里飞翔或蜗居,被人类依照自己的喜好和审美严格规划和改造过的绿地上觅食,因为不断有人要走近它们,它们不得不一边忙碌,一边警觉地盯着来往的人群,不断地飞起,落下,再飞起,再落下,几乎没有一刻的空闲和安宁。
相对于城市里的麻雀,乡镇以及乡镇以下村舍里的麻雀似乎更安然自得一些,至少,它们的外套——那一身棕色和黑色间杂的羽毛,要比城市麻雀干净许多,能看出本来面目,这甚至成为了把它们与城市麻雀区分开来的,可以引以自豪的外在标志。
但它们依然要选择城市,接受不断向它们迈进的城市化进程。这是对事物发展规律的一种妥协或认同吗?但小小的麻雀,却又保持着它从不改变的个性:几乎所有的麻雀都生活在有人群的地方,但几乎所有的麻雀都拒绝了人类,拒绝了人类对它们可能的饲养。即便是一只刚刚学会飞翔的麻雀雏鸟,它们同样会拒绝人类给它们的嗟来之食,一旦被捉,它们就会绝食,直至把自己饿死。有资料说,麻雀被捉后,在陌生的环境里,它的肾上腺素会急剧增加,心跳加快,血压升高,身体因此会分泌毒素,毒死自己。小时候,我们经常捉到翅羽未丰的麻雀雏鸟,试图饲养,但即便是给它最爱吃的青稞种子或者柔软油腻的毛毛虫,给它用绵软的羊毛搭建窝巢,比它曾经的那个用枯草和碎毛搭建的窝巢好好几倍,它也会视而不见,悲凉地鸣叫着,一副视死如归的决绝样子。瑞士作家欧仁·朗贝尓对麻雀的这种不屈服的倔强行为充满了赞赏,他说:“家麻雀是一种参与人类生活,但丝毫未被同化的小鸟。我们关于它能说的全部内容都基于这一点。”他甚至用一种充满羡慕的口吻说:“它是它自己”。
不论是麻雀还是我们,心里都应该留恋着曾经的故园,葆有一份与我们的历史过往紧密关联,也与我们的未来梦想紧密相关的悠悠乡愁。
画鸟与飞鸟
对鸟类的不断观察,使得我对鸟类有了一定的认知,许多常见的鸟儿,我已经能够从它们的体态、羽毛颜色及其它一些特征上很快便认出它们来。辨识鸟类甚至成了我的一种习惯和乐趣,不论是在实际环境中看到一种鸟类,抑或是在画面中——电视屏幕、图片、美术作品中看到鸟类的形象,我都会调集我有关鸟类的知识和记忆,去辨认它们。我发现,出现在许多画家笔下的鸟类,特别是出现在国画中的鸟类时常含混不清,不知道是一种什么鸟儿。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有几位画工不错的作家,他们时常画一些鸟禽在纸上,发布出来,养成了辨识鸟类习惯的我便去仔细辨认画中的鸟类,却往往一头雾水,找不到现实鸟类与画中鸟儿的对应关系。百度及一些其它电脑软件有了图片搜索辨识功能后,我也时常把这些画作中的鸟儿置于搜索引擎中,发现这类软件与我一样一头雾水。曾经读阿来的《草木的理想国》一书,书中写及梅花时,有这样一段话:“咏花而不见花,这是中国文学甚至中国文化中的一种‘不及物’的态度使然,所以,国人可以没有观察过梅花而作梅花画,写梅花诗。”于是我恍然:国画中的鸟儿们,其实也是“不及物”的,只是一种写意手法的表达而已。
很多次,我在网上,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发布一些好不容易拍到的野生鸟雀的照片,有人就会问,这跟麻雀有什么区别呢?或者直接说,这不是麻雀吗?在我看来,这些野生鸟类与麻雀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照当下的话来说,是辨识度极高的,那么,这些朋友为什么会认不出来?为什么会混淆呢?
或许,中国文化中的这种“不及物”的态度,也使得大多的国人在观察事物时,总是忽略了事物的个性而只看到它们的共性,这也是大多国人从来不会区分麻雀与其它鸟儿区别的原因。
我还发现,总是把麻雀与其它鸟儿混为一谈的,也是有“城乡差别”,甚至还有农耕与游牧文化不同背景的差别的——越是城里的,便越不能区分,越是农耕文化背景的,也越是“不及物”。我曾和几位来自草原的藏族歌手谈及我正在书写一些关于鸟儿的文字,他们听了便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给我讲述了许多有关鸟儿的见闻,此后,他们每每到了一些地方,发现好看的鸟儿,便会尽量拍照片发给我,电视里播放有关鸟类的纪录片,也会打电话或发微信告诉我。仅凭着图片,他们就可以说出许多草原上的鸟儿的名字,也从不会混淆不同的鸟类。
于是,我也在想,城市里的诸多规则,使得人们与麻雀——那些与城市规则形成对立的自由与不屈的精灵越来越疏远,这自不必说,即便是农耕文明的发展,也使得许多事物不断地趋同化,像不断耕种的麦田一样,规范和整体划一成为农民们对事物的认知方式,而忽视了去区分事物的个体差异。而游牧文化的随性和自然,则更多地强调了事物的异质性,在众多相同事物中发现其不同的所在,可能还是游牧文化的一个特点。这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件往事。一位出身内地的电视编导,拍摄制作了一部有关草原牧民的电视纪录片,其中有一组画面,说的是两个牧民家的羊群合群了,这两个牧民正在把各自的羊群分开。这位编导便理所当然地认为,羊群合群,难以区分,两个牧民便以各自家庭拥有羊群的数量为依据,大致把羊群分成了两群,并如此写进了解说词里。其实,小时候曾经是一个牧童的我很清楚,在任何一个牧民眼里,每一只羊都是不一样的,就像他家里人以及和他认识的人一样,每一只羊都有一张不同的面孔,甚至都有各自的名字。区分合群的羊群,对他们来说易如反掌。
由此我也相信,长大在草原的孩子,一定能够区分出各种鸟雀的不同,一定会注意到每一种鸟儿不一样的辨识度的,因为,那些在田野或草原上筑巢,觅食,飞翔在大地上的鸟儿们,对他们来说,就是他们的玩伴儿。记得我小时候,赶着牛羊在草原上放牧,偌大一片地方,除了牛羊,就只有我一个人,我躺在草原上,看着远山的天际边悄然变换着模样的云朵,看着铺泻在草原上赤橙黄绿的野花,我不由地会开口和它们说话,我问云朵:你要去哪儿呢?我又问一朵野花:你高兴什么呢?这时候,一只鸟从我的眼前飞过,它的翅影立刻吸引了我的目光,把我的视线吸引到了它的身上——比起云朵和野花,它更具有生命的动感,于是,我站起来,朝着方才小鸟飞过的地方追了几步,大声朝它喊起来:你这么急急忙忙的,是要去聚会吗?我至今记得,我看着云朵、野花、还有小鸟的目光是那样的专注——如果那只小鸟恰好是落在我的不远处,我会仔细地观察它的每一个部位,它的头、眼睛、爪爪、尾巴,当然还有羽毛,羽毛的颜色。也许就是这样,使得我们从小就有了堪比自然博物学家一样的观察能力。
而那些在城市长大的孩子,从小就受到了一种共性意义上的规范训练,对于事物的记忆,也更趋于数字化或概念化,比如街道的位置与走向等,认知与区分事物个体形象、特色的天性,反而可能在这个过程中被泯灭了。他们有很多的玩伴,他们更是有各种各样的玩具。有时候我也在想,或许就是那些玩具,剥夺了他们观察世界的目光,使得他们的目光停留在玩具之上,忽略了周边的世界。世界便以不与他们交往的决绝,把陌生的一面展现给了他们。
我也认为,在中国的家庭教育,注重足不出户的阅读和学习,却忽视了自然课的教授。这大概也是大多城乡长大的孩子“不及物”的一个原因。我发现,在我周边的朋友们,几乎把所有鸟儿都叫做麻雀,特别是雀形目的鸟儿,在他们眼里,那一定是麻雀。
“我的眼睛被委以发现它们的重任。”美国著名自然文学作家约翰·巴勒斯如此说过。同样,作为一个热爱自然,热爱鸟类者,我依然拥有一双牧童的眼睛。尽管,每一种鸟儿大体一样,就像是在青海方言一首行酒令中所描述的那样:
一只鸟儿一个头,
两只眼睛明啾啾,
两只爪爪扒墙头,
一只尾巴在后头。
但在我眼里,我能发现每一只鸟都是一个独立而不同的个体。
候鸟与留鸟
人类依据鸟类的生活习性,对鸟类的一个基本分类:候鸟与留鸟。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句话,典出《史记·陈涉世家》,意思是燕雀怎么能知道鸿鹄的远大志向,比喻平凡的人怎么知道胸怀理想的人物的志向。《庄子·内篇·逍遥游》则通过一个故事,讲述了“鸿鹄”与“燕雀”的彼此不屑和不解。其实,这里所涉及的几种鸟类——鸿鹄,据说是指属于近亲关系的大雁与天鹅,而燕雀,则指一种雀科鸟类或者是燕子与麻雀,将“鸿鹄”与“燕雀”相对应,其实就是把候鸟与留鸟对应起来了——尽管候鸟与留鸟,从鸟类的习性来说,不是一个完全相对的概念。作为候鸟,迁徙是它们的习惯,它们必须依据季节和时间飞向远方,而作为留鸟,留守故园,才是它们所要坚持的必须。对于这一点,瑞典作家欧仁·朗贝尔却直接站在了“燕雀”的立场上。他以一种欣赏的笔调这样描述了家麻雀:它厌恶孤独,对迁徙也没一点儿兴趣,甚至散步对它来说都是庸俗的乐趣。它有自己的社区、自己的街道、自己的席位,这才是它的舞台,绝不远离。
2018年5月5日,全球观鸟日,青海湖管理局的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个有关青海湖鸟类的帖子,朋友转发给我,我浏览下来,发现尽数都是候鸟——其实,将候鸟指认为属于某个地方的鸟,原本就是一种错误,但在青海,这似乎是一种现象,许多摄影爱好者,有的以“打鸟”者自居,他们所拍摄的,大多也是候鸟,对当地的许多留鸟却视而不见。也许,恰是因为青海湖岸畔有一座鸟岛,原本也是属于青海旅游的“招牌菜”, 为了让这里的鸟儿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的更多的呵护,如今已宣布关闭。那是每年春夏季节许多候鸟来栖息、产卵、哺育幼鸟的地方,人们对它的关注程度过高,也凸显了对更多种类的留鸟的忽视。我也发现,候鸟作为各地容易得见的鸟类,有关它们的资料很多,但关于留鸟,特别是像环青海湖地区这样的偏远地带,生活在这里的留鸟就很少有人问津了,有关它们的资料也就少之又少。我曾在一篇文字里写下这样一段话:如果把青海湖鸟岛上的候鸟比作游客,那么,金银滩草原上的这些留鸟,就是世居当地的土著,对于它们的休养生息,我们不仅要关注“游客”,更要关注“土著”。
环青海湖地区是藏族情歌拉伊的主要流传区域,这种情歌时常以杜鹃鸟——候鸟,百灵鸟——留鸟为起兴意象,抒发情恋男女之间走与留,守与散、等待与重逢等情感与心绪,委婉动听,直指人心。依照这种比喻,那么,“鸿鹄”与“燕雀”也不必非得是一种彼此不屑与不解的对立关系,彼此间或许还可以心怀一种凄美的思念与悲欢。
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这是时下极为流行的一句“鸡汤”。有关这句“鸡汤”的出处,还出现了不同的说法与争议。其实,这句话说的还是去与留的关系,只是用一句“在路上”偷换了概念,把去与留都归结成了一种行走方式。而与这句话相对应的,也是时下一种流行的生活态度,那就是“宅”,由此还出现了一种新新人类,叫“宅男”“宅女”。这种生活态度,似乎是对“在路上”的行走方式的一种对抗,强调了“留”的重要性。从这两种完全相对的表述,也反映了当下人们面对自身“压力山大”、复杂浮躁的生活的一种矛盾心理。实际上,正如“鸿鹄”与“燕雀”,“去与留”只是不同的人群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没有孰对孰错,就像我们不能因为候鸟的迁徙而去指摘留鸟的守候,反之也是。
麻雀,这小巧的留鸟,把远方留给了那些“鸿鹄”,留给了候鸟,自己心安理得地留了下来。留下来,每天和人类“厮混”在一起。厮混在人类生活的地方,这些麻雀也就沾染上了一种属于人类的烟火气——当它们不再觅食,也不用去飞翔的时候,就聚集在一棵树上或者一片草地上,高声喧闹,嘈杂不止。恰似人们在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一种行为,我行我素地张扬出了一种世俗的味道。
一百多年前,一位遁世修行的藏族喇嘛敏锐地从麻雀身上嗅到了这种世俗的味道,于是,他写下了一篇文字。
麻雀,藏语叫做启哇,但大多数人会把它叫做希德或青希,意思是小鸟或家雀,很少有人知道,它还有个名字叫嘎兰达嘎。这位叫洛桑夏智嘉措的喇嘛曾写下一篇题为《答嘎兰达嘎问》的文字,据说是一篇韵文和散文间杂的文体,但已成佚卷,后人根据当地老人的记忆,记录下了这篇文字的诗歌部分。这是一首以藏文三十个字母起头的藏头诗,全诗以诙谐幽默的语言描写了一个在密林深处修行的僧人和一只麻雀间的对话,话题涉及入世与出家、静修与喧闹、贪婪与知足等,妙趣横生,令人忍俊不禁。
我的朋友喜欢行走,而我喜欢“宅”着。我们的状态,恰是“鸿鹄”与“燕雀”,但我们从不彼此不屑或不解,反而很欣赏对方。近日朋友去了新西兰,她知道我喜欢鸟儿,便拍了生活在那里的许多鸟儿发给我——那里的鸟儿受到人们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对人类已经没有太多的防备,朋友用手机就拍到了许多美丽的鸟儿。显然,这些鸟儿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大多数鸟儿,我从未见过。出于好奇,我问她,见没见到麻雀,她说她留意。没过几日,她便发来了她在的毛利人居住区拍到的麻雀。还告诉我,她早上醒来,听到了麻雀的鸣叫声,觉得是那样的熟悉和亲切。她的话,也让我回忆了我在四处行走时与麻雀的一次次相遇。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地方的麻雀——不论家麻雀或树麻雀,以及其它的麻雀——都有着各自相同的长相和鸣叫,就我有限的游历,我是肯定这一点的。有时出差在外,清晨醒来,听到窗外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就像我的朋友一样——就会有一种恍若躺在家乡老屋熟悉的床榻上的亲切感。而每每看到在交错的高楼和被纵横的电线切割成碎片的城市的天空里从容飞过的麻雀,抑或是飞落在乡村的屋檐下以及在草原帐篷的缆绳上的麻雀,也会一眼认出它熟悉的身影,它完全是在家乡看到过的模样,仿佛它从我的家乡刚刚飞来,抑或,一直在这里等我,在这座别人的城市,别人的天野牧场,让我在这陌生的地方,感受到一种熟悉,消解如我一样流落他乡的人们心里的孤独和乡愁。
他乡遇故知,被说成是人生一大快事。但很多时候,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麻雀却是个例外,只要你用心,在别人的地方,你一定会看到就像是从自己家乡飞来的麻雀,听到它们熟悉的啁啾的鸣唱。
原刊于《人民文学》2021年4期(原标题:他乡故知是麻雀)
龙仁青,先后在《芳草》《人民文学》《中国作家》《十月》《章恰尔》等汉藏文报刊发表作品,并多次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散文选刊》及各种年度选本选载。出版有原创、翻译作品20余部。原创作品曾获中国汉语文学“女评委”大奖,入围第五届鲁迅文学奖提名。翻译作品曾获全国第十二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青海省《格萨尔》史诗研究成果奖。中国作协会员,青海省作协副主席,《青海湖》文学月刊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