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佛教,指藏语系佛教,通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
7世纪初,松赞干布先后与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联姻。尺尊公主和文成公主各自带了一尊佛像到西藏,修建起拉萨著名的大、小昭寺,随公主前来的工匠也陆续修建寺庙,随同前来的佛教僧人开始翻译佛经。佛教开始从尼泊尔和汉地传入西藏,并逐渐渗入其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风俗习惯中,成为中国藏族群广泛信仰的宗教。
通过长期的民族文化交流,藏传佛教又传入中国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珞巴族、门巴族、纳西族、普米族等民族中,在中国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七省、自治区流传,并传入锡金、不丹、尼泊尔、蒙古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的布里亚特共和国等地。
佛教盛行时期要求每个家庭都有人当僧侣或尼姑。因此,16世纪以来,西藏僧尼占藏人口四分之一, 1950年时,西藏百万人口中有僧尼10余万,占藏人口10分之一强。西藏和平解放后执行了信仰自由政策,1960年西藏民主改革后,各寺庙又按照十世班禅建议进行了改革,西藏人民群众有当喇嘛的自由,喇嘛也有还俗的自由。现有1787座宗教活动场所,僧尼4.6万,约占总人口2%。
教派 到11世纪中叶以后,相继出现宁玛、噶当、萨迦、噶举、格鲁、希解、觉宇、觉囊、郭扎、夏鲁等教派。后5个教派势小力弱,均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影响较大的有5个教派。
宁玛派(红教)形成于公元11世纪,是藏传佛教中最早产生的一个教派。该教派僧人只戴红色僧帽,因此又称红教。今天,红教不仅在中国藏区传播,在印度、不丹、尼泊尔、比利时、希腊、法国、美国也有其踪迹。
噶当派 创建于1056年。15世纪格鲁派兴起后,原噶当派僧人和寺院,都改宗格鲁派,噶当派从此在西藏社会上消失。
萨迦派(花教) 创始于1073年,因该教派主寺萨迦寺所在地呈灰白色,故得名萨迦(藏语意为白土)。由于该教派寺院围墙涂有像征文殊、观音和金刚手菩萨的红、白、黑三色花条,故又称花教。萨迦派是元朝在西藏统治的代表。
噶举派(白教)创始于11世纪,重视密宗学习,而密宗学习又必须通过口耳相传,故名噶举(藏语口传之意)。因该教派创始人玛尔巴和米拉日巴在修法时都穿白色僧裙,故噶举派又称白教。
格鲁派(黄教)创建于1409年,是藏传佛教中形成最晚的一个教派。黄教创建后,相继又建立起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塔尔寺、拉卜楞寺,它们与甘丹寺一起并称为格鲁派的六大寺院。此外,黄教还创建了达赖、班禅两个最大的活佛转世系统。
活佛转世制度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区别于其它佛教流派最明显的特征。1283年,被蒙古大汗蒙哥封为国师并被赐金边黑帽的噶玛拔希临终前要求弟子寻找一小孩作为转世灵童继承黑帽,黑帽系活佛转世制度就这样建立起来了。活佛转世制度创立后,藏传佛教各教派纷起仿效。据统计,清朝乾隆年间在理藩院正式注册的大活佛就有148名,到清末增至160名。达赖活佛转世系统创建于17世纪;班禅活佛转世系统出现于1713年。
17世纪格鲁派掌权后,这种活佛转世的办法成为西藏特权阶层争夺利益的手段。为杜绝大活佛转世中的族属传袭之流弊,1793年清朝颁布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时,创建金瓶掣签制度,将其列入 "善后章程"第1条,并特制两个掣签金瓶,一个用于达赖、班禅转世灵童的认定,现存放于拉萨布达拉宫;另一个用于确认蒙藏大活佛、呼图克图的转世灵童,现存放于北京雍和宫。
宗教信仰自由 1951年5月23日签订的《十七条协议》第7条明确规定,“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中央政府自此在西藏执行尊重群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保护文物古迹的政策。
1960年,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提出寺庙改革的5条办法:(1)放弃剥削;(2)民主管理;(3)执行政府法令,宪法进寺庙;(4)喇嘛要参与生产;(5)老弱喇嘛和专门念经的喇嘛,生活由政府包起来。经过改革,西藏人民群众有当喇嘛的自由,喇嘛也有还俗的自由;各教派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寺庙僧人通过民主选举,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自行管理宗教事务,自行开展佛事活动。
自1980年以来,中央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先后拨款2亿多元用于西藏寺庙、灵塔祀殿等宗教场所的维修。1985年国家又拨专款670多万元、黄金108.85公斤、白银1000公斤、水银665公斤,修复五世至九世班禅灵塔。
十世班禅大师于1989年1月28在西藏圆寂,国务院即于1989年1月30日作出决定,宣布参照历史定制,并按照藏传佛教仪轨办理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等事宜,报国务院批准。经过6年对灵童的寻访,1995年11月29日,按照藏传佛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经金瓶掣签,诞生于藏北嘉黎县的6岁灵童坚赞诺布,被认定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真身。中央人民政府特准坚赞诺布继任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12月8日,第十一世班禅坐床典礼在日喀则市扎什伦布寺举行,国务院向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颁授了金册、金印。
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扎什伦布寺修建十世班禅金质灵塔祀殿,并拨给6400多万元专款、600多公斤黄金、500多公斤白银以及其它各种材料。1993年,历经3年的十世班禅金质灵塔祀殿修建工程全部结束。9月4日扎什伦布寺举行了盛大的落成开光典礼,体现了国家对藏传佛教杰出领袖的崇高礼遇。
1988年10月,国务院决定拨专款维修布达拉宫,开始了历时5年的紧张施工,整个修复工程投资5300万元,是中国维修文物耗资最大的一项工程。1994年,政府又决定拨出2000万元专款继续修复甘丹寺。
1984年,自治区政府拨出专款50万元,资助西藏佛协开办拉萨印经院。几年来,印经院已印出1000多部《甘珠尔》藏文大藏经,供区内外各藏语系佛教寺庙僧人学习使用。1990年,自治区政府又资助50万元,在拉萨木如寺开始刻制十三世达赖喇嘛想要刻制而未能付诸实施的《丹珠尔》藏文大藏经拉萨版。
1983年自治区佛教协会创办西藏佛学院。1987年9月1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由十世班禅大师和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倡导并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北京成立。学员主要是来自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藏族地区和内蒙古、辽宁、新疆等蒙族地区的藏传佛教转世活佛(也有少部分学僧)。至1999年6月,共有七届大专班250多人完成学业毕业,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