嗔恨能保护我们不受伤害或避免负疚感吗?在虐待儿童、强奸或离婚这些例子中,嗔恨能够免除受伤害、负罪以及自责的感受吗?有些人觉得放弃了嗔恨的盾牌就容易受伤害,他们惧怕许多事:“我的愤恨是正义的;我不想放弃它,因为那样一来就不知道什么事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没有愤怒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对别人的冒犯不表示愤慨,我如何还能保持自尊?”如果进一步加以探究,我们就能认识到嗔恨是由痛苦与惧怕引起的,这对我们会有很大的帮助。我们也必须承认、接受这些情绪,了解它们只是心理活动,是暂时在心中生起,并且必须把这些情绪与我们自己区分开来。在佛教的修持中,我们观察这些心理活动(心所)的生住灭而不去抵制或被它们所主宰。不论是抵制还是贪着一种感受,其结果都是相似的,那就是为情绪所控制。如果有了某种情绪,我们既不把它赶走也不把它当真,而只是让它留在那里。由于不去助长它,它就会渐渐地失去影响力。感受是短暂的,所以它们自然会消散。在心理治疗中,为了认识嗔恨可能需要在心理医生安全的引导下发泄怒气。佛教说如果我们不先认识嗔恨的存在,就无法对付它。然而,我却不相信通过不断地在空地喊叫或捶打枕头来发泄怒气会有长远的益处,这不仅助长嗔恨的习惯,而且也鼓励人们以具体的行为来表达它。如果患者某天发了火而周围没有枕头或者可供喊叫的地方,那么则会发生什么呢?他们可能对周围的东西或人发脾气,这样就会给自己和别人惹出麻烦。发怒时评判自己,并把自己看作是坏人是不利的,嗔恨只是暂时的。承认嗔恨的存在之后我们可以再问:“我想继续怨恨下去吗?嗔恨对我有帮助吗?它是不是现实?”根据前面的解释,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我们想康复,就必须舍弃嗔恨。有些人在愤怒心态中陷得很深。嗔恨确实让我们惊醒,它能给我们一股能量、一种力量感,但是它也使我们感到不快。由于它使我们心不明了,所以不能很好地与人交流。总之,发泄愤怒是不究竟的,我们必须用对治法来溶化嗔恨,使它不复存在。至于对治嗔恨的方法随后就要加以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