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次仁罗布往往追求穿透现实而抵达精神深度的写作,但并未因此而回避现实生活表层的具体问题。其短篇小说《风雪飘落的草原之夜》通过三个法治题材的故事,反映了高寒偏远牧区一些鲜为人知的生活侧面,体现出一个作家敏锐的问题意识和直面民族生活隐疾的勇气。同时,他切入现实问题的角度,则显示了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生活和文学之间保持足够张力的高超叙事艺术。
《风雪飘落的草原之夜》虽是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其内容却由三个小故事构成。
《风易俗缰》写两对牧民夫妻,因对各自的婚姻现状不满,结伴到法院申请“换老婆”。两对夫妻因对司法程序不理解而产生了误会。故事中涉及法律的内容并不复杂,但产生一系列误会的过程却荒唐而耐人寻味。古老的“换妻”习俗与现代法律面对面相遇,表面上看习俗要比法律更“方便实用”,但失去法律保护的婚姻,却随时处在各种风险之中。在作者冷静的叙事笔触中,我们感受到一丝围观闹剧般的幽默意味,但字里行间我们还是能感受到对不懂法的牧民的关切和担忧。
令人欣慰的是,尽管两对夫妻不懂为何须先离婚才能组建新家庭,因“程序”问题未获想要的结果,只好依靠民间习俗解决。但他们毕竟有了初步的法治意识,知道四人间复杂的关系唯有法院才能给出合法结果。因此,“找法院”已是事实上的法治进步。这则故事反映了基层司法服务面临的“最后一公里”挑战,也是法律在多元文化环境落地时所面对的难度:如何让牧民从“知法”到“懂法”,并且法律如何在尊重当地的风俗的基础上因势利导,推动移风易俗。
相对来说,《雪域童谣》是三个故事中内容最为沉重的一个。故事中那个在学生宿舍产下男婴的大学女生,陷入了一个法律与家庭伦理的困境。这是一起法律事实和责任都明确的女生受侵害事件,但在一系列复杂的现实面前,当事人的选择却成了一道难题:默默忍受,女生受到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可一旦诉诸法律,女生的家庭要面对的困难和代价更大。在法定权利、亲情、家庭利益之间,女生和她的家庭无奈地选择了接受既成事实,默默承受了由此带来的一系列伤害性后果。故事的结尾是沉重的、令人愤懑的,也是令法官们感到无奈的。
这个故事凸显了牧区在此类事件中法律援助所面临的难题。女生的妈妈所代表的牧区传统观念是阻碍司法介入的最主要原因:一是牧区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女孩未婚先孕是不体面的,但生了男婴则是被默许的);二是家族亲情、利害关系与法律的抵牾(因为导致女生怀孕的男人是她的姐夫,女生的妈妈要顾及她大女儿的婚姻关系及其在夫家的处境)。在故事的情境中,女生作为受害者没有独立的个人意志,她的个人选择在很大程度上要服从于她妈妈的意志。
因此,这个故事的重点,并不在于讨论如何“普法”,而在于如何直面并消除那些根植于传统观念、女性处境及至人性本身的灰色地带与顽瘴痼疾。
第三个故事《金粟饥谛》,是一个古老的故事模式的现代版本,或者说,这是一个草原牧区版本的《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小伙子入赘到当地的一个家庭,却遭到吝啬的岳父长期的虐待:干着放牧的辛苦活儿,每天却只能吃一顿饭。小伙子忍受不了在家庭中的这种处境,三年后终于愤而提起离婚诉讼,并在法官的调解下顺利离婚(在小说中,这也是唯一一个民事调解成功的司法案例)。
在法律上,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离婚案例,也是一个基本上没有波澜的故事。但它在“法治故事”中,却具有风向标意义:在如今的牧区,自觉的维权意识可以让一个人因无法忍受某种“生活习惯”而提起诉讼,从而改变自己的处境。这是普法教育在牧区成功的一个明显案例。
但是这个故事耐人寻味的意义超越案例本身:一个违背常理的家庭习惯竟引发离婚案,有点儿令人难以置信。作家用了“金粟饥谛”这一佛典为题,这在哲理层面与人性层面形成双重意义上的反讽意味,它映照出民间传说中那种“抱着金饭碗讨饭”“守着财富受穷”的吝啬鬼、守财奴人格在现代的另一种面相。佛教中,金粟如来借“饥”演说苦谛,开化众生脱离苦海;而故事中的家庭男主人却假借传统文化的名义,固守迂腐“守财”观念,使全家忍饥受苦。这显然是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曲解。正是由于此类观念误区,造成了不少法盲,导致了不少生活悲剧的发生。这也提出了一个颇具难度的问题:普法教育如何回应人性的缺陷?
这三个故事呈现出草原牧区普法现实的困境,其背后就是人的观念的问题,即传统习俗与现代法治的观念冲突。进而言之,这深刻反映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如何适应现代社会制度和现代文化的核心问题。三个故事说明,尽管普法教育已经覆盖西部民族地区,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但必须认识到,由于自然条件、生产生活方式、民族文化传统和地方风俗观念的差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在那些还保留着部分游牧生活方式的少数民族群体中,依然有一些法治的盲区或真空地带。现代法律与传统习俗在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中并存,这既凸显了普法教育的艰巨,也是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三个法治故事背后,都有一个没有讲出来的背景故事,从而构筑出广阔的叙事纵深。
小说中有三组不同的叙述者。第一组叙述者是“我”以及“我们”,这是一群作家,他们驾车进行长途旅行,是追求沿路不同寻常的美景以及所带来的惊喜。他们关于牧区的知识,都是来自书本的经验或个人的美好想象。而“我们”没想到的是夜宿之后,“我们喝着啤酒被格桑丹巴带进一个不被人们认知的草原荒诞世界里”。
小说的第二组叙述者即主要叙述者是县城的法官、作家格桑丹巴。这是一个看似偶然“闯入”小说的人物。他所讲的故事完全来自其生活原貌,这就提供了一个与生活平行的视角,且具有某种“当事者迷”的局限。这种限制性视角为小说在不同叙事维度之间留下了巨大的游移空间。
第三组叙述者当然就是三个故事中的出场人物,他们带着各自的地方习俗和观念,以不同的声音,讲述着他们各自的生活和诉求。
讲故事的格桑丹巴“在县法院民事庭工作,经常到基层调解一些有趣又很棘手的事情”。这里的“有趣”是文学层面上的,表明这仅是一些听来的故事,“有趣”是它的灵魂所在。而“很棘手”则是故事的核心,这是从现实的层面上说的,说明不能仅仅把它们当成故事。这样,小说就预设了现实关怀和文学审美两大叙事维度。
从叙事美学维度看,第一个故事属于冷幽默叙事。两个牧民骑摩托车带对方的妻子远道而来,到法院只要“结果”,言行直率固执、思维简单。“我们”反复讲解道理与法律,他们却听不进。他们开口总先搬出民间谚语,试图自我合理化。谚语的滥用产生不伦不类、令人啼笑皆非的效果,“翘头发男人”“墨镜男”等称谓也增添了夸张的喜剧色彩。故事在无奈与好笑之中,既讽刺了传统的“换妻”陋俗,亦流露出对当事人的包容。
第二个故事的叙事重点,在于对女生的同情以及对牧区女性家庭与婚姻处境的洞察与悲悯。作家对分娩女生的深切同情贯穿始终,而对女生的母亲,则通过动作与对话细节呈现其多面性及作家的复杂情感:“出乎预料的是……她的脸上既没有悲痛,也没有伤心,平静得令人震惊。”“这位妈妈没有责备女儿一个字,走到她跟前弯下腰,两手抱住她的脑袋与自己的额头相碰,许久才松开了手。此时,这位妈妈的脸已被泪水打湿。”这是一位饱受生活的艰辛,心疼自己的女儿却又顽固地维护痛苦、屈辱的生活现状的牧区女性。但她的平静和沉默,却揭开了现实的另一重灰暗夹层:在偏远牧区,残留的游牧传统所支配的生育观念与家庭伦理,构成一片法治盲区,其间狭隘而混沌的行为逻辑,刺痛着具备现代理念的我们。
第三个故事的叙述,是平静的、审视的。作家带着好奇心打开了那个乖戾家庭的门户,看到一个古旧的生活场景,在富足、殷实的主人身上,我们仿佛看到一个古老的守财奴的幽灵。而离婚案中的另一个当事人——年轻的妻子,作家只有寥寥几笔的描写。这是一个面对吝啬的父亲和伤心的丈夫什么也说不出来的女人,她只是默默流下了泪水。作家暗示,她也只是她父亲观念的一个附庸,是他的一份“家产”而已。
这是一个怪诞而刺眼的场景,作家用题目中佛典的庄严和慈悲,反讽牧区关于“财富”的古训的偏颇、冥顽与冷酷,表达了对传统习俗的某种反思。
三组叙述者的三重视角交融在一起,形成了对叙事的多维补充,也构成了一个对话空间,其中有冲突、困惑、隔膜,也有理解、共情。这是帮助故事中的人走出困境的一种必要的思辨语境,也是秩序重建的必要过程。因为故事中的人们,不仅需要法律的规约或援助,更需要来自现代生活理念的包容、引导,以及真切的人文关怀。
再回到小说的开篇,我们就能领会小说框架的叙事意义:风雪之夜围炉而坐听故事的场景,让我们想到了小说的源头,那古老的讲故事传统,也想到了乔叟、薄伽丘、巴尔扎克等人创立的故事中套故事的短篇小说结构模式。这样的传统,以叙事的层次感和时间的纵深感缓冲了小说故事带来的冲击和压力,也赋予作品某种宽广的空间感,其中回旋着人类的理性精神、包容精神,还有文学的更高追求和风格的多样性美感。

安少龙,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甘肃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出版文学评论著作两部。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学评论多篇。曾获《民族文学》年度奖、甘肃文艺评论奖、第六届黄河文学奖等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