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延华中篇小说:深秋

何延华 2022-12-3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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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藏镇的前方,遥远地耸立着达里加雪山。雪山雄伟洁白,连绵逶迤,像一个神话中的梦幻,照耀着小镇和周边村落的俗世生活。

        每隔两天,北藏镇就有一个逢集日。这一天,镇子异常繁华。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办事,购买物品。镇子只有两条街道,但很长,店铺林立,商品琳琅满目,乡下人见过没见过的东西都有卖。在那沿街摆摊的摊贩中,有一部分是五六十岁甚至更年长的老人。他们卖菜、卖自己养的牲畜、卖石头眼镜,或者懒洋洋地倚着墙角,在太阳底下打盹。他们的表情都很从容淡漠,仿佛世间的一切,对他们来说已不再重要。他们的鞋也都随随便便,好像和他们一样蒙着一层看不见的尘土。这些老头子难得买一回鞋,买了就十年八年,穿个底朝天,鞋帮开了让老伴儿拿麻线一缝,才舍不得拿到和自己的爱狗雄鹰一起摆摊的王旦巴跟前,花三块五块补一下呢。年轻人的鞋几乎穿不到破就换新的了;农民们条件好了,也不屑于提着一双破鞋到集市上来补,总之,生意很不好。

        修鞋之余,王旦巴还卖鞋,他卖的是自己亲手做的千层底布鞋。这项手艺来自他修鞋三年后的融会贯通和他头脑深入探究的能力。这个生意曾经很红火,王旦巴为此得到的回报是供唯一的儿子读了大学,付出的代价是一副深度近视眼镜。后来时代发展了,布鞋也逐渐被农民淘汰,只有那些上了年纪的,还愿意到他跟前买一双,而一旦这双布鞋上脚,不到三五年根本穿不烂,好像铁打的一样。要是他看到有人穿着他做的布鞋来赶集,他就会偷偷地,在人群中用又爱抚又审视又批评的眼光打量那双鞋子,如果主人保养得好,他就露出欣慰的笑容;如果主人粗心大意,连鞋面上的土都没有擦一擦,他就好像看到自己的女儿在婆家受了委屈一样心疼不已,甚至会走过去把人家叫住,婉转而悲伤地诉说自己做这双鞋时在上面倾注了多少热情和心血,要求人家细心些,不要太邋遢。这个集市就像清晨的露水,从人们吃完早饭到下午一两点,顶多四个小时就散了;散集之后,他就用农用小三轮拉了他的雄鹰、修鞋机、小板凳、皮围裙、针线包和几十双没卖出去的新布鞋,嘟嘟嘟开着赶回家干农牧活计。他的家在离北藏镇不到五公里的巴麻村。

        巴麻村坐落在一座大山的阳坡下,面前是从达里加雪山那边逶迤而来、随着四季不断变化流量和颜色的北藏河。村民的房屋,有的倒映在北藏河的倩影之中,有的散落在庄稼地和树林边,有的排列在马路旁。村外山顶有座寺庙,虽然不大,但深深抚慰着红尘和人心。村里的田地分为山地和川地两部分,都需要下大苦出大力才能有所收获。也有几个草滩和不大的牧场。王旦巴像个老牛,每天都干到夜色下来,才回家吃晚饭。匆匆吃完晚饭,他又开始挑灯夜战,制作布鞋。一双鞋从剪样子、烙袼褙、纳鞋底、粘鞋面、缝鞋帮、楦鞋样……工序复杂而精细,哪怕错一个针脚,鞋都会变形,穿上就不合脚。他做鞋不要任何人帮忙,包括老伴儿。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在这上面向来亲力亲为。他的布鞋样式比较单一,但每一双都精致灵巧,像一件艺术品。人们赞叹的同时,觉得他蠢,因为他花在一双布鞋上的布料、时间和精力,远远超出了其货币价值本身。王旦巴从不考虑这些。虽然他做鞋是为了赚钱,但本质上,他不是商人,而是一个精益求精的手艺人。

        除了这两项手艺,王旦巴还写得一手好字。他是那个年代上过小学之后便自学成才的知识分子,村里人有红白喜事,都会请他去记礼账。尽管现在村里有不少大学生,但老一辈人身上那种传统的气息和地位是年轻人无法替代的。以前他给人记礼账是免费的,算作人情;不知从哪一年起,人家觉得过意不去给了他一些报酬,从此这成了他一笔额外的收入。钱虽不多,但一年下来,足够给地里庄稼买几袋化肥。有一次他参加完一场婚礼,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出生不久的小黑狗,它皮包骨头,在野草中奄奄一息。王旦巴是一个养过狗,为狗心碎过的人。好多年前,但还没久远到他回忆起它的时候可以不再感到难过——他在赶集的时候丢失了一条白色的土狗。那会儿正是集市最繁忙的时候,一场似有若无的雪花被寒风吹拂着,赶集的人们冻得脸色发青,鼻头发紫。他低头只顾修鞋,当雪花薄薄地铺了一层在地上,他抬起僵硬的脖颈时,发现他的狗儿不见了踪影。王旦巴在人群中不断地呼喊寻找,问遍了集市上每一个店铺,直到天黑透,才心神不安地回了家。三个多月过去了,他找遍了方圆几十里的村庄和田野,依然一无所获。所以,当他遇到那只小黑狗时,就毫不犹豫地把它带回家,给它喂牛奶,吃面糊,很快它就胖乎乎,毛茸茸,变成了一只聪明伶俐的小狗。他在每一次去别人家记礼账的时候都带着它,目的是给它一顿最好的吃食。他还把人家吃剩下的肉骨头捡回去,让它多吃几顿。小狗皮毛黝黑,眼睛周围有几道白色的皱纹,因为性格暴烈、跑得飞快而被他赐予“雄鹰”的美名。如今,雄鹰已经形影不离陪伴他十三年时光,和他一样,也是个步履蹒跚、有些固执的老头儿了。它的眼睛浑浊,牙齿又长又黄;它的肋骨和臀部的骨头纯粹因为年老而鼓突出来,黑毛也像老人那样掺杂了灰色。冬天天气最冷的时候,它穿着王旦巴精心为它制作的柔软精致的牛皮靴子,套着一件编织着花纹的羊毛背心,神气活现,像狗中的贵族。它对王旦巴的忠心让人嫉妒:只要它活在世上,任何人就不能靠争吵和拳脚伤他分毫。每当王旦巴满怀期待地在鞋摊前踱步等待顾客,它的焦虑和殷勤绝不亚于他;每当王旦巴自信威严地坐在铺着红布或白布的桌子旁,拿起毛笔熟练而漂亮地在礼簿上写下一行行人名和钱数的时候,它的骄傲就像沸腾的开水,热情地四溢:它使劲摇着尾巴,带着得意洋洋的神气扫视众人,仿佛在说,看,我的主人多厉害!人们呢,也就忘了它的主人是“老臭鞋匠”,怀着恭敬的心情站在一旁,替他倒茶了。

        王旦巴是这样一个人:他的背微驼;除了修鞋做鞋时不由自主从心底流淌出来的微笑,其他时候,他总是紧抿着胡须蓬乱的嘴巴,显得严肃认真;他的头发灰白,紫铜色的脸上那双热情朴实、专心致志的眼睛,闪烁着只有沉迷某种事物或理想的人才有的那种光彩和风度。这种光彩和风度是那么稀少和宝贵,所以他在人群中,有时候会显得有点僵硬和迟钝。事实上,造成这种表象的原因在于他的很多思想,早已由他那双被钉鞋钢针戳满了伤疤、大拇指甲盖儿因为用力戳针拔针而朝上翻起的粗糙、灵巧、专注、沉湎自我的双手代替表达了。他的衣服虽旧但很干净,脚上的皮鞋总是细致地,好像为自己的手艺打广告似的缀着几块补丁。有时候劳动小憩,或者难得休闲的雨天,他喜欢抬起双目,凝望和蔚蓝天空连接在一起的巍峨壮观的达里加雪山,带着一种少年般天真、纯洁、向往而忧伤的神情。

        农村的红丧喜事热闹非凡:笑声和哭声具有同样的魔力,叫人透不过气来。那个这种事情里一贯默默无言的曾经的乡中学食堂大师傅,不知被哪一个坏学生起了个绰号叫“大铁勺”,不过他自己出于虚荣心,喜欢人家称他为“王校长”的老人,总是绕开记礼账的王旦巴,好像王旦巴是个不祥的人。他是一个高大、清瘦的老人,一双犀利如闪电的大眼睛藏在深陷的眼眶之内,眉毛粗长,颧骨比较突出。他清贫但很有威望。他凭借多年学校生活经验得来的感觉,深信能以自己威严的面庞和人格的魅力能使别人产生敬仰,并将这种敬仰变成新的力量。这个自认清高的老人因为自身一些不幸的遭遇养成了一种孤僻的性格,在快活的婚礼上也是一副心事重重、悲悲戚戚的样子。他和王旦巴同龄,两人曾是翻山越岭一起去几十公里外的小学求学的同学,也是几十年的老友,但不知从何时起,他对王旦巴,或者说王旦巴对他,不知是谁先对谁形成了一种类似“文人相轻”但又不完全是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仇视心理。他俩彼此满身都是竖起来的刺,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刺好像从身上刺进了对方心里。有一次,在一场葬礼结束后,两人在回家的路上一前一后走着。去世的那个老人,和他俩都是好朋友。也许是心有戚焉,走在前面的王校长停住脚步,回过头来,对王旦巴叹了口气,算是打招呼。王旦巴还对他的冷落生着气,就没有搭理他。王校长生气了,他骂道:

        “你这个臭鞋匠!”

        于是两人停步,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他俩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各自抛出一些短促而有毒的话语,急速发展到互相侮辱、指手画脚的地步,且都显出蛮不讲理、气势汹汹的样子。雄鹰挡在王旦巴身前,猛烈地朝王校长吠叫,声音一度盖住了两人的争吵。突然,它一跃而起,差点咬住了王校长的喉咙。王校长往后

        “要不是看在我俩早年情谊的份上,我跟你没完!”

        接着他就擤掉两包鼻涕,擦了擦眼泪或是眼屎。王旦巴略微挺胸,先看看四周围拢的人群和狂吠的雄鹰,然后像个真正的知识分子那样扶扶眼镜,才开口回话:

        “你尽管来吧,你这个大铁勺!”



        自从过了六十岁,王旦巴大半辈子以来冒着严寒酷暑坐在北藏镇邮局台阶下焦急地等待顾客修鞋买鞋时养成的殚精竭虑、精打细算的毛病愈加严重了。他从未在集市上吃过一碗牛肉面或者一碗羊肉汤,尽管他一闻见那些味道就咽口水。他每天都要记录自己的收入和开销,为两块三块不明不白花掉的钱而烦恼。他养着一大群牛羊猪鸡却从来不宰一只吃,全都养肥了拉到集市上卖掉。他见缝插针地种地,粮食装满了麦草秸编成的大小粮仓,干草储存得比牛羊大户还要富裕。即便在大忙时节,他也会抽出一定时间铲除果园里的杂草和整理果树。果子多得吃不完,学人家的样子砍掉几棵果树吧,他又舍不得。他在镇上的邮局和农行里都存了一些钱,每到月底,都要进去查一查可怜的利息。他不知道存这些钱要干什么,其实他和老伴儿的生活几乎没有任何负担:唯一的儿子在省城工作并成家,有房有车,有一双可爱的儿女。但他还是觉得不够:钱不够,粮食不够,牛羊不够,牧草不够……到底是什么撵着他,使他像饥饿的蚂蚁一样四处奔忙,他自己也不知道。不过,他也并不是吝财到无药可救的人。他懂得生活的分寸。在重大节日和宗教性的活动中,他都是发自肺腑地阔气,令乡亲们钦佩不已。还有一件事情是例外,那就是购买他认为好的书籍。他很喜欢看科技、发明类的书籍,对任何关涉动手的事情都要用自己覆盖着好看卷发的头脑研究一番。但来自生活本身无形的压力,使他充满了本能的焦虑:如果谁家有红白喜事不请他记账,他就觉得气闷;如果看到有人明明穿着一双断底或者开胶的破鞋而不到他跟前来修,他就觉得无法忍受;而一想到因为赶集摆摊耽搁的农牧活计,他就烦躁得吃喝不香……每当这时,雄鹰就善解人意地朝他低吠,摇尾,舔舐他的手脸,劝他想开些。它是一个贴心的狗儿,又那么聪明:主人高兴时它表现出双倍的开心,主人哀伤时它那两丛长眉下温柔的眸子里投过来的每一瞥都是担忧、安慰和爱抚,而且毫不虚情假意,叫人好不温暖。有时候王旦巴觉得,它比自己的老伴儿还懂自己的心思。

        王旦巴的老伴儿是个瘦弱多病但心性要强的女人。王旦巴有些怕她。她有严重的肺病,王旦巴对她,时常怀抱那种沙土里根须浅显的庄稼会随时被风吹倒或者被一场严霜要了命的恐惧。她没有过人的才智。家务、庄稼、牛羊是她生活的全部,为了把日子过得更好,她和王旦巴一样,在这气候恶劣、土地贫瘠的高原一隅进行着难能可贵的奋斗。她也没有出众的美貌。粗黑多皱的老脸宛如新犁过的田地,两条干枯灰白的辫子,一对耷拉的乳房,腹部臃肿,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把收起来的长柄旧雨伞。尽管王旦巴再三叮嘱她好生休养,并尽可能地把重活苦活挑在自己的肩上,但她也和王旦巴一样,手一闲下来就觉得无所适从,感觉清闲是种罪过。在他们体内,某种古老的、本能的、认为人活着就应该劳动的信念统治着心灵、骨骼和肌肉。很多时候她都因为疼惜丈夫,而强撑病体帮他分担:油菜出土,她就去锄草;洋芋开花,她就去围根;苜蓿长过膝,她就割来喂牛羊;青稞成熟,她就去收割……忙完这些,冬天来了,她心疼王旦巴和雄鹰冒着严寒赶集,就窸窸窣窣地干家务或者在家里念经,几乎从不串门,去和别的女人做针线,话家常。她和丈夫一样,这辈子只在儿子结婚和她自己生病时去过几次省城,其余时间都生活在针尖大的巴麻村,思想也很少超出巴麻村以外。

        面对王旦巴过分执着而毫无反思的勤劳和节俭,她这个大字不识的老妇人有时候还算清醒。每当她对生活的意义产生疑问,就对他说:“你呀,不要再去赶集摆摊了。挣那些钱干什么?国家政策这么好,连我们的牲口,都有自己的保险。我俩呢?有吃,有喝,有穿,儿子也时常给些零花钱。牛羊猪鸡很兴旺,青稞和玉米的收成都不错,洋芋和甜菜也装满了地窖。有这些家底的人家都过得好极了。我俩老了,不要那么辛苦,多念经,多为后世打算,尽量过好每一天吧。”

        “哎,那可不成,”王旦巴听了,就会提起又低又沉的嗓门反对她。“那样可不好,寒风专吹懒汉的门。你难道没听过懒汉的故事?他们最后的收获,不是一截上吊的绳子,就是一只讨饭的破碗。”

        “哼,”老伴儿轻蔑地喷着鼻子,“我也听说过这样的话:不要投入愚痴网罗,不要落进贪婪大江。你看看你苦成了什么样子!好像一条风干牛肉。苦了一辈子,就不能歇歇,好好享几年福么?”

        享福……她不知道的是,对于王旦巴来说,农牧活计之余,每隔两天和雄鹰坐在北藏镇小小邮局的台阶下,等待顾客来修鞋买鞋是他曾经和现在最大的幸福。那是他活着的证明,他的手艺,在乡亲们的肯定和赞誉里,给了他无上的满足和荣耀。

        于是他说:“这就很好呀,摆摊,干活……”

        “你想想吧!”老伴儿有些生气地打断他的话,“人总得服老。等咱俩不在了,你还指望儿子来接管你的鞋摊,牲畜,果园和田地?人家是国家干部,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根本顾不了这些。”

        “那也不能甩开双手啥也不干呀!”王旦巴说,其实他也知道,老伴儿说的有道理。他不是木头人,偶尔,在凄凉生意里和雄鹰枯坐街头时,他眺望着遥遥无言的达里加雪山,也会暗自抚今追昔。他发现自己这辈子,欢乐时光屈指可数,没有哪一天,不是被一根无形的鞭子驱赶着,踮起脚尖奔跑的。从很小的时候他开始劳动至今,发生了多少事情呀!太多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渴望,满溢且不知节制的野心,在他粗糙的大手和贫瘠的土地里四处生长。它们扩张无度,而管理这个庞大、芜杂的事业渐渐非他力量所能及。尽管恨不得变成千手观音,家里家外的活计还是蔓草一样一拉一大串,永远也干不完。他像天底下所有勤劳的人一样痛恨懒惰,不允许自己得过且过。他不肯放过一寸光阴,天不亮就钻出被窝下地干活。月亮也被他当作免费灯光利用,很多重活:比如浇地啦,背麦捆啦,给牛羊圈里填土啦,打玉米棒子啦……都是在月夜里完成。为了有时间赶集摆摊,他总想把两三天的活在一天内干完,结果总是事与愿违,不是这件活儿留个尾巴,就是到最后不得不把紧急的事情放到一边而去完成最不要紧的事儿。春天,他往往错过播种麦子的最佳时机;秋天,不等他散集回来抢收,一场雷雨或冰雹就将熟麦打个精光;很多时候他慌慌张张冲进地里,干过了劲儿,身体僵硬疼痛犹如没有上油的破机器,两三天下不了炕;稍有空闲他就纳鞋底缝鞋面,或者修补牲圈……但是,每当他在达里加雪山清凉雪气的吹拂下,发出过度劳累和年老体衰共同激发出的一连串劈柴似的咳嗽时,他也会隐隐感觉到一丝源自心灵深处的空虚和不安,觉得自己这辈子,好像过得不甚明白,好像他还有一件重大的事儿没有做,感觉心里有一个很大的,不能填补,不能缝合的豁口。



        有一天傍晚,庭院里充满了宁静和夕光。老伴儿做了老两口都爱吃的面食。牛羊猪鸡都已吃饱,现在轮到他们啦。雄鹰在边上和他们一起吃,长舌头在有肉汤的大盆子里动听地舔舐着,微风戏弄着门口的绣球花。老伴儿忽然温柔而严肃地说:

        “等过了这个秋天,你能不能把修鞋机收起来,不要再赶集了?”

        此时已经是秋天;虽然她用的是商量的口气,但对王旦巴而言,当他明白“等过了这个秋天”这句话几乎等同于对一个尚且自由的人给出一个即将被关押的确切时间时,男人的自尊和对赶集事业的不舍便融合到女人的自信和权威里去了,紧接着更前进了一步,成为晴天霹雳了。在这个家里,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老伴儿从不多嘴;但是一旦她提出异议,那他只有妥协的份儿——她其实是一个霸道的女人。

        虽然王旦巴知道那一天早晚会来,但没想到会这么快。他赶集摆摊整整四十年,不论阴晴雨雪,不论头痛感冒,不论其他在外面闯荡的男人对他多么鄙夷,不论他们挣来金山银山,都没使他一天缺席。他热衷于自己的手艺,因此哪怕在走路或者念经祈祷的时候,也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的生意,一刻也忘不掉。他是个严肃又一根筋的人,心甘情愿一辈子被这项平凡的事业蟒蛇一样紧紧缠住手脚和灵魂。不让他赶集摆摊,他真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

        他刚想表达异议,又听老伴儿说:

        “你也清楚自己挣了多少钱。除去摊位费和柴油钱,每天二十三十的,起早贪黑,日晒雨淋……吃碗加工炒面都不够!”

        王旦巴面红耳赤。多少年来,老伴儿顾及他的面子,从未说过这么难听的话。他吞吞吐吐地狡辩道:“这五间大房,家里的零用,人情礼节,你的药钱……不都是我……赶集挣来的么?”

        “房子是儿子出钱一大半修起来的,零用和人情礼节都是家里牛羊和粮食变的,我的药钱,都是儿子给的,你一个集的收入,连我一盒药都买不起!”老伴儿情绪忽然激动起来。

        “咳!……”王旦巴嗫嚅着。她说的都是事实。

        “你也知道,我今年不好得很……你不听我的话会后悔的。”

        她的语气里威胁多于请求。这又使王旦巴受了极大的震动。他了解自己这个外表毫不起眼的老伴儿内里的实质:坚强的意志、朴实的作风和直截了当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一丝不祥的预感掠过他的脑海。他定睛看了看她的脸又打量了一下她的全身:干瘪,枯萎,犹如冬天的树枝。这几年,她真的老了。人在六十岁以后,衰老的速度是惊人的。她的脸上布满皱纹,有一种尊贵的物件在漫长岁月的洗礼下才有的厚重与沉淀,犹如织入了一个女人所有美貌、爱情、智慧与梦想的旧氆氇袍。几年前,她的左耳朵聋了,这使她说话、做事,尤其在聆听别人说话时身体总是微微前倾,向右歪着头。她还戴上了老花镜,现在她的双眼坚定而忧伤,黑眸已变成了灰褐色。

        “你这是什么话!”王旦巴说,他很忌讳她说这样的话。

        “要不是我怕我扔下你一个人太孤单,我早就走了。说实话,”她长长地叹一口气,“我累啦,我真想钻到连树根都找不到的地方去休息。”

        “你不要说这么吓人的话,”王旦巴急忙说,面孔上掠过一阵痛苦的恐惧,像是一条小蛇在上面游走,滑过的脉络清晰可见。“你扔下我一个人怎么办?”他吼道。

        “怎么办?我也不知道你该怎么办。”老伴儿喃喃地说,“我最难过的就是这一点,我俩一起经历了多少患难,度过了多少难关,现在好像我要先溜走了,撇下你一个人去面对这辈子最难的时光……你可要心疼自己,不要那么劳累呀!”

        “我看你疯了。”王旦巴悲伤而又责怪地说,“好好的说什么死!明天一早,我带你去县医院瞧瞧!”

        “你知道,我不会去的。一切都是定数。我多活这么些年,我已经很知足啦。我走了之后,你就抛下这一切家业,去省城和儿子儿媳一起住——”

        “你闭嘴……你不要再说啦!”王旦巴气急败坏地打断她的话,把碗筷重重顿在饭桌上。“你竟然要我去省城……我才不去那高楼围成的森林!我才不愿住进那高高的鸟笼!我也不要去过没有寺庙、庄稼和牛羊的生活!”

        “好,那随你便吧。”老伴儿同情地说。她知道王旦巴害怕那个地方。她也害怕。儿子的家在市中心一幢楼上的第二十层,从窗户往外望去,全是高高低低的楼群,山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才露出一道灰色的边沿。儿媳妇很干净,进门要换拖鞋,地板上一粒尘埃都不能有。老两口最好三天洗一遍澡,不然儿媳妇白皙的脸就不那么好看。干什么都要钱,没钱简直寸步难行。出了门无处可去,谁见了谁都是一副冷冰冰仿佛对方是一团空气的神气。最令他俩受不了的就是双手闲闲地垂着,什么事也没得做,僵硬,肿胀,关节酸痛,有时还不听使唤地抖个不停。那种日子,令他俩窒息,觉得自己像个废物。回来后,他俩闲暇时对省城生活和感受偶有讨论,说着说着就会非常奇怪,上天在巴麻村和北藏镇以外的地方竟布置了另外一方天穹,安排了另外一番景致,设计了另外一种生活方式。

        “那你就守着这些——”老伴儿双手高高举起,对着村外的群山、寺庙、田地和河流致意,又笼统地指指家里的房屋和牲畜,“和雄鹰一起过吧。我知道,你真要住进城里,可够你受的,够你受的……”老伴儿说着,眼眶湿润起来,她抬起衣袖,把它们擦掉。

        雄鹰听到女主人说起它的名字,就从王旦巴脚边起身,摇着尾巴走到她跟前,将头搁在她的膝头。它好像知道两个老主人此刻说的话题也关乎它的命运,喉咙里带出几声低沉的哀鸣。

        王旦巴沉默着……他点了一支烟,深深吸一口。

        “它也快啦,快啦。”老伴儿抚摸着雄鹰失去光泽的背毛,已经哽咽了,“它要是能多陪你几年该多好呀!”

        “咳,咳!你着了魔了,老婆子?你净说些——”

        “我担心你呀,到时候你不会做饭,也没人陪你说话……”

        “那你就好好的,咱俩一起活到九十岁!”

        “我才不呢!”老伴儿坚决、任性而调皮地说,“即使让我回到十九岁,我也不愿意了。我可不要了。我已经知道结局,不愿再从头开始了。”

        谁又不知道结局呢?王旦巴暗想。他也知道,老伴儿说这话绝不是吓唬他。早在十几年前,医生就说她的肺不好,顶多能活三四年。可是在王旦巴的祈祷或是另一种神秘力量的帮助下,她咳咳嗽嗽、颤颤巍巍地活了这么多年,也算是个奇迹。

        近一年来,老伴儿的身体变得越来越消瘦,行动越来越迟缓,干活也不如以前利索了。这些王旦巴都看在眼里,但每次他提出带她到医院看看,她都毫不商量地拒绝。她说她知道自己的病,甚至能预感到大概什么时候会走。为了减轻自己“走”后王旦巴的负担,她偷偷地,趁他赶集之际陆续卖掉了一些牲畜和物件,比如一条食量能顶两条肥猪的老母猪,几个凶顽的山羊,几只光会打鸣、争风吃醋的公鸡,还以处理废铁的价格,卖掉了王旦巴刚用了几年的绱鞋机,白给一般卖掉了一具闲置多年、寄托了王旦巴往昔骑手回忆的马鞍。王旦巴对此大发雷霆,小孩一样跺脚,流泪,骂她败家婆,嚷嚷着要去重新买回来,但冷静一想,自己也确乎没有精力伺候和摆弄,这才作罢。事实上,这几年,不论他怎么努力,失败触目可见:他做一双布鞋,需要付出比以前三四倍的努力,且怎么也不能使他自己满意;地里的野草比庄稼还高;刚出生的小鸡不是被野猫野狗偷吃了,就是关照不够,生病死去了;往昔整齐葱郁的菜园早已凌乱不堪,蔬菜总是忘记吃而长得太过开了花,结了籽,上面还落满了风吹来的树叶和其它杂物;牲圈土墙被牛羊毁坏,露出好几个豁口,看起来特别破败凄凉,而他怎么也没有时间和力气修补;院角的牛蒡和冰草一到夏天就野地似的气势汹汹长起来,直到长成一道令人窒息的屏障……一切都像欺负他年老似的,不像以前那么容易对付了。



        自从这次谈话之后,王旦巴时常陷入沉思。秋已渐深,他就像个陀螺,又是摆摊,又是放牧,秋收,忙个不停。他打算卖完最后几十双布鞋后立即撤摊,陪伴、照顾老伴儿。他发觉最近一段时间,老伴儿总是流露出一股任性和决绝的神气,好像在为自己有勇气随时离开他、离开这个世界而骄傲。但是王旦巴知道,这是她自知病入膏肓、对死亡的一种恐惧。啊,死亡,那唯一令人惧怕的永恒的别离!要是她先他一步而去——那几乎是显而易见的——他可怎么办?说心里话,他舍不得抛下浸透了父辈和自己老两口的血汗得来的这一切家业去省城那个陌生而嘈杂的地方跟儿子一家一起生活。虽然天伦之乐难能可贵,但是他离不开达里加雪山下这片贫瘠而多情的土地,离不开山上的寺庙,离不开他那新翻修的木屋,更离不开亲人一样的爱狗雄鹰。还有,如果老伴儿真的不幸去世,他可不愿把她一个人留在这儿孤零零地,没人陪伴。他想起他俩漫长家庭生活的点滴:每当他散集回家,总能看见她拖着病体操持家务,锅里给他留着温热的饭菜,他里外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晾晒在果树枝上。有时候她去地里干活,门上谨慎地挂着铜锁,钥匙藏在一个只有他俩知道的秘密位置。他生怕她干活累了影响身体,就去地里叫她回家休息。不用多想,他总能从属于他家的山川十几块田地准确地判断出她在哪块地里,走到那地头喊一声“哎——”,她就从庄稼蓬勃的簇拥中探出头来,也回答一声“哎!”,然后两人照例就她回去休养还是留在地里继续干活争执一番,最终他只得服从她的意见,跟她一起劳作。两个人默默地干呀干呀,直到夕阳完全沉没,才沿着地埂一前一后地回家,一个喂牲口,一个做晚饭,很快,天就黑了。

        王旦巴的布鞋还没卖完呢,老伴儿的身体忽然一落千丈,除了一日三餐,什么也不能帮他了。王旦巴赶完最后一趟集,把自己邮局台阶下的好位置让给马路对面在一处不显眼的旮旯摆水果摊的老头,就强拉硬拽,三轮车里拉了老伴儿去县医院看病。但是医生告诉他,任何治疗早都没有意义,回去准备后事吧。王旦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医院的,在回去的路上,在三轮车震天的嘭嘭声中,他万分悔恨,没有照顾好老伴儿。以前踮脚奔忙的一切,在那一刻失去了它们的价值。从那天起,他寸步不离、日夜照顾着她。他们的儿子也从省城请假赶了回来,陪伴、服侍在她床前。死亡的气味笼罩着庭院,令人讨厌的咕咕鸟在果树上叫个不停。十几天后的一个傍晚,她带着她特有的严肃的安详平静地走了。

        王旦巴没有哭泣。他只是凑近她的耳边,叫了一声她的乳名。他在恍惚和悲痛之中操办丧事,说话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声音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而他自己,惶惶惑惑像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孩子。

        全村老小和亲朋都来了,他的儿媳和两个孙子也来了。王校长也不请自来,事无巨细,默默地忙前忙后。王旦巴看着他,走过来和他握手,给他点燃一根黑兰州。两个男人之间莫名而起的长久的轻蔑、妒忌和仇恨,在几声黑兰州熏出来的咳嗽中,随着庄严悲伤的诵经声,一大部分,飘散了。

        葬礼体面,沉痛,没有惹谁不愉快,没有出一丝差错,丰厚得令人们吃惊。最后,王旦巴恍若梦游地跟随人们上山,把老伴儿埋葬在自家墓地。那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地方,长着一大片荆棘和几棵雨生的老榆树,荒凉得叫人害怕。

        回到家,王旦巴这才慢慢清醒过来,心情也更加难受。他的一双劳作惯了的大手微微颤抖和作痛;他的喉咙发痒,老想咳嗽和喝水。他招呼还未离去的人们喝茶,但种种和老伴儿在一起时的点滴以及人生过往涌进他的脑海。他想起自己四十年来每隔两天就去北藏镇赶集摆摊,不摆摊的时候奔忙在庄稼和牛羊中间,几乎没有好好陪伴过老伴儿一天。他爱她吗?这个问题——或者说这个字儿使他陌生和羞涩。他爱……好像更多是长久家庭生活中习惯的存在和依赖。那么多年来,他从没在散集的时候给她买过一条围巾或是一件上衣,没给她带过一盒擦脸油,连一双袜子、一颗糖都没给她买过。他并不是一个不懂得疼惜女人的人。他曾经压着悲伤的心跳和呼吸,用几乎大半年摆摊的辛勤收入,给在集市上认识的那个北藏山脑里的女人买过一条缀着花朵的黄金项链。那已经是三十几年前的事了。他那么老实的一个男人,为她发了疯,至今想起来心都隐隐作痛。那妇人身材丰腴颀长,乌黑长发光彩夺目,端庄秀丽的脸庞明显抹了蜂蜜,显得滋润、健康,在人潮拥挤的集市上十分突出,熠熠生辉。但是,你只要在她身上多停留一秒,你就能从她那双漆黑的秀目中觉察到一丝微妙的痛楚。王旦巴就是这样被她吸引的。最初,那个女人在他对面卖自己挖的药材,是些秦艽、柴胡、党参、甘草……五六月的时候还有冬虫夏草。没有顾客时两人不约而同,一起朝达里加雪山凝望,偶尔转头碰上对方视线,就彼此笑笑。一来二去,两人相熟了。王旦巴得知她有一个好吃懒做的丈夫,三个年幼的子女……凭她那身朴实干净的打扮和双眼里那层总也抹不干净的泪花,他就知道她是一个勤劳善良的苦女人。后来,每逢农忙,女人就央求王旦巴代卖自己的药材,王旦巴尽心尽力,比经营自己的鞋摊还上心。那时候的王旦巴也很英俊,一头细软的黑卷发在他低头工作时,总滑到他的眼睛和脸颊上,全身骨骼散发着浓郁的男人气息。两人心里都有好感,但谁都不说破。那可怕的恋爱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在一个逢集日的雨天。那天下午,大雨赶跑了赶集的人们,王旦巴看着女人把没卖完的一大包药材背在身上,冲进雨里。她的家在北藏山脑,那是二十几里崎岖的山路。王旦巴决定送送她。那时他还没有小三轮,他把自己的鞋摊留在别人店里,把药材从女人背上卸下来,甩上自己厚实的肩膀。女人没有拒绝。他的那只白狗跟在两人后面,四肢和肚皮上裹满了泥巴。大雨很快就把他们都浇透了。

        他们走出集市,走过几个村庄之后,脚下便只有一条陡峭的草径可走了。这条小径蜿蜒伸入一片神秘的山林之中。榆树、杨树和野果树紧紧夹住窄窄的小路,夏日的树叶遮天蔽日,挡住了雨滴,让人感觉雨好像停了。一丝丝凉风,透过树梢捉迷藏似地在头顶吹拂。这种从未有过的欢愉,使王旦巴胸口胀闷,不由得大口呼吸着清冷的空气。女人扶着一棵树扭扭捏捏地站了一会儿,用感激的口吻提议,在树底下歇一会儿。于是他们面对面坐在两块长满青苔的石头上。他们低头沉默着,清楚地听见彼此的心脏在稀稀落落的雨滴声中跳动。白狗帮他们开了口。它在树林中发现了什么,吠叫着跑去追逐。两人就像陌生而熟悉的人那样交谈起来,说了这场雨对庄稼的影响,又说到各自的生意,后来便谈起家里的田地和牲畜。他们就这样谈下去,小心翼翼,含情脉脉,用一些朴素而时有混乱的词语一步一步地走进对方心灵的深处。

        雨停了。女人背上药材独自走了。王旦巴看着她消失在山林深处,心里充满了温暖、痛苦和甜蜜。

        后来,也是一个雨天,也是在那片树林里,两人在一棵树下越挨越紧,终于像两块吸铁石那样拥抱在一起。白狗咻咻地吐着舌头,在远处给他们放哨。

        他们才相好了两年,那女人一家就去了千里以外的昌都做生意,后来就定居在那里。王旦巴给她买了那条黄金项链,作为离别的礼物。从那时起,他就再也没见过她了。说出来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相信,他这么执着地赶集摆摊,除了对自己手艺的热爱,还有一个原因也许是他潜意识里希望有生之年,能在北藏镇的人海里再见她一面——她的娘家在这里,她总会回来探亲访友。但是那么多年过去了,他已经变成了年逾七十的老头子,她却一直没有出现过。

        如果说他这平凡的一辈子,曾经历过自己的韶华,那么就是和她相恋的那段日子。

        此时,他并不愿意想到这个女人,他也很多年没有想到过她了;可是如今这凄凉的现实,又让他想到了她,她的容貌仍停留在三十几岁最漂亮的时候。他想象不出她现在的样子,但他知道她也是个老太婆了。也许她也不在了。他突然想到这一点。以前他总认为她还活着;那是因为虽然偶尔有和他年龄不相上下的老伙伴离世,但他自己和老伴儿还活着,可是现在他老伴儿去世了,他就发觉到了他们这个年龄,死亡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即便她还好好活着,他想再见她一面的愿望,也许永远不可能实现了。这又使他悲从中来,为她,也为自己。大半辈子以来,他的心始终分成两半,一半在老伴儿身上,一半在她身上。他第一次,对老伴儿产生无比懊悔和愧疚之情。仔细一想,他待她,真的不如待那个女人那么热切和痛心。起码有十年时光,他满心满脑都是她,那种感觉,几乎令他发疯……可是对老伴儿,他从没那么认真的放在心上——虽然他也关切她的身体和病情,但那似乎是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他的心底深处,爱情全给了那个相好的女人。可怜的老伴儿对这一切毫不知情;她任劳任怨,像一棵苦苦菜那样顽强地劳动、生活,从未向他撒娇,或者提一些哪怕一个女人应该有的小小要求。在她的世界里,生活是那么的平淡无奇,理所当然。这使他心痛,恨不得捶胸大哭一场。

        人们还没走呢,他的这场努力隐忍的痛哭就突然爆发了。他走进屋里,坐在沙发上,发出几声难忍的啜泣声。这是从来没有哭过的男人那种生疏、粗暴的哭法,不懂得慢慢倾诉衷肠,只恨不得将心中苦难洪水般倾泻。这种刻骨铭心的痛苦狠狠击中了在场每一个平时埋头于庄稼牛羊、生活琐事的人,即便是心肠最硬的男人,也忽而柔软不能自已。他的儿子也哭了,钻进另一个房间;雄鹰害怕地不敢近前;人们默默无言,对这场可以击碎一切的哭泣好像感到羞愧似的,一个一个走出大门,走向各自的家;只有王校长留下来,吸着烟卷,沉默地听他哭。他多年前失去了一个远嫁女儿,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带走了她。等他收住哭声,王校长才长叹着气走了。



        尽管儿子一家真心诚意甚至哀求、命令王旦巴跟他们去省城一起居住,但他冷漠又固执,毫不通融地拒绝了。他知道儿子儿媳既要上班又要照顾两个上学的孩子,已经非常忙碌,他担心自己那郁悒沮丧、黯然神伤以及怀恋老家的心绪会破坏他们家庭的欢乐,也担心自己因为住不惯楼房而更添烦恼和寂寞,再说,他若走了,雄鹰怎么办?“我能对付自己。”他反复向儿子儿媳宣布。“我会做饭,”他撒谎道,“还有雄鹰陪伴。我还健壮得很呢,还能种地,放羊,我会过得很好,等我实在干不动了,再说吧。”这个答复并不能使儿子儿媳满意,但也无可奈何。七天以后,他们一家回去了。

        现在家里只剩下他和雄鹰相互陪伴了。生活从他眼前消失了。他很快发现,面对和忍受老伴儿永远离去的事实比以往遭受过的一切打击还需要更大的勇气。

        还剩下玉米和洋芋在等他收获,他却丧失了一直葆有的那种劳动热情,动也不想动。他感觉从未有过的疲倦,好像一辈子奔忙欠下的困乏集中向他讨债。一整天他都昏昏沉沉,只想睡觉,或者在深秋不怎么灿烂的阳光下遐想心事,看自己那双粗糙变形的大手,曾经流过多少劳动。他从来没有花这么长的时间,这么专注地看过他的手,偶尔看看,那也只是在手受伤或者疼痛的时候。露在旧外套袖口的手臂虽然瘦骨嶙峋,但依然强壮有力,硬得像樱桃树的枝干。两只手砂纸一样粗糙,春天和冬天开满小嘴似的口子。厚黄的老茧从手心一直蔓延到十指关节,两只手腕也被它们包裹。他是左撇子,因此左手比右手大些,老些,指头更粗,更沧桑,但右手也有着和它相似的、永不服输的神情。它们宽大,短促,指甲被劳动磨得扁平厚钝,甲面放着苍白的光。它们曾经无比灵巧和有力,生气勃勃,出类拔萃,开动的机器一样忙个不停,时常处于汹涌澎湃、慷慨激昂的奋斗之中。它们善于听从他的命令,有时沉稳,有时贪婪,有时疯狂,有时安静,更多时候蠢蠢欲动犹如野性难驯的野兽,在任何劳动面前,从未有过片刻迟疑、逃避和颤栗。它们流露着他的心性:老一代农民那种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高贵品质。它们还会帮助他驾驭自己的心情:所有成功的喜悦和无能为力的悲伤,都被它们欢快或隐忍地表达——成功的时候它们十指配合,跳出万千变幻的舞蹈,悲伤的时候它们紧紧攥成两个拳头或者相互交握,彼此压抑,彼此安慰,像两个团结亲爱的兄弟。它们也毫无保留,千般思想万般协作,将他种种潜在的才能发挥无遗。它们所做的这一切,或者说正因为有了这样一双手,王旦巴那张常年被高原大风吹拂和雪山雪气浸润的并不怎么好看的脸,时刻焕发着一种少年般的朝气、灵气和慧气。可是现在,他眼前这双手,扭曲、松弛、懒惰地耷拉着,青筋鼓突,老态毕现,像被突然打败的战士。

        第二天早上,他感觉自己的手僵硬犹如石头。于是他提上镰刀,带着雄鹰,朝玉米地走去。

        玉米地在一片开阔的山坡上。他慢慢上山,感觉浑身的关节就像脱了臼、散了架一样,每走一步都微微喘气。他来到一条狭隘的豁口,深秋的早风吹来,吹得他的衣服打了褶裥。他眺望达里加雪山和四周连绵群山,又看见村子边缘自己那孤零零的房屋。北藏河在他屋后奔流。从这儿望去,河水好像一条洁白的哈达,悬挂在动荡的天空。王旦巴从来没有见过今天这样的河景。悲伤使他的感觉格外灵敏,往事电影一样随着河水飘荡。在他心中,北藏河河神是一个伟岸、英武的青年,勇敢无畏,所向披靡,有时候又有些柔软、感伤和忧郁。此刻,他想,它准知道自己的变故,所以流的那么深急,仿佛不忍看见一个老头儿的孤单和伤心似的。他微微倾着身子,想把它看个仔细。它要流向黄河,它的前途十分明确。为了这个目标,什么也拦不住它,什么也不能使它做哪怕一秒钟的停留,它总是那样不舍昼夜,不论阴晴地流着……如果能象它一样,从达里加雪山的怀抱出发,穿过草原,村庄,拂过水草与柳梢,在各色各样的石块和细小晶莹的沙子上流过,哼着季节和天气这两个指挥家共同指挥的或雄壮或恬静的交响乐,无忧无虑,无牵无挂,自由自在地奔向自己的归宿,该多么快活啊!

        老人全神贯注地看着那河流,仿佛自己已随波逐流,跟着河水一起去了……

        豁口过去有一棵古老而庞大的榆树,王旦巴熟悉它,知道它枝节横生的身上那些隐藏的所有创伤。听见他的脚步声和咳嗽声,早已变黄的榆树叶里的空气因为不可计数的鸟儿而产生一阵骚动,其上的天空好似一颗漫无边际、澄澈透明的蓝色宝石,毫不保留地绽放,呈现出使人头晕目眩、心醉神迷的内核。一阵风吹来,树叶纷纷飘落。

        远远地他看见一片黄色的玉米,就像清晨的霞光,散发着成熟香气在那里军队般伫立;一想起这些棒子饱满、身材秀颀的玉米是他和老伴儿所种,他就黯然神伤,再也没有力气收割。他踌躇了一会儿,坐在树下任凭落叶轻轻落在他头上,怀里,脚边。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他想起这句话。又一阵伤感涌上他的心头。雄鹰小心翼翼地陪着他,使劲摇着尾巴。

        一阵咳嗽声传来。雄鹰吠叫着循声跑过去。

        是王校长,手提镰刀,朝他走来,脸绷得紧紧的,向他点头招呼。

        “我家的玉米已经收割完了。我可以帮你!”

        王旦巴没心思和他搭话。如今他已不再关心玉米的命运。

        “不烦你操心!”他说着,站起身,带着谨慎地察言观色、时刻准备保护他的雄鹰往坡下走去。

        “狗咬吕洞宾!”王校长生气地说,跑到他的前面。“现在收了省事儿,再过几天下了霜,就不那么好收拾了。走,咱俩一起去!”

        王旦巴见曾经的大师傅气喘吁吁,布满灰尘的脸被汗水冲出了一道道泪水一样的印子,不由得心里讨厌。他那瘦削、显得一点儿也没有福气的身子也叫人看不顺眼。

        “谢谢你的好心,又不是挨饿饥馑的年代。”王旦巴刻薄道,“我的玉米,就把它留给鸟儿过冬好啦!”

        王校长生气了,叫嚷道:“你这个臭鞋匠!庄稼不收可是罪过!你……”

        这时雄鹰护住王旦巴,奋力吠出一串串苍老的男高音,带着一脸凶相。王校长害怕了。他想起它曾经差点咬住他的喉咙。

        “你这个大铁勺,闹得人日子都过不成!”王旦巴边说,边往前走去。雄鹰忙抬头看看主人的脸,看他的感情是不是受了伤害,他是不是很愤怒,以此来决定自己的行动。它果真在他那双慧敏但浑浊的老眼里看到了忧伤又无奈的神色,于是它怒不可遏,用力跳起四肢来“辱骂”王校长。可是王校长还想跟它的主人说什么,就伸手去拉他的袖子。

        “走开!”王旦巴大吼一声,把他狠狠推向一边。 

        王校长打个趔趄,随即站稳,睁大眼睛又惊又气。随后他拍拍衣襟,悻悻嚷嚷向自家方向走去。可是雄鹰不放过他。它怒叫着去追他,于是那可怜的老人使出平生力气跑掉了。



        两个胜利者在深秋清凉宜人的清风中很快就到了家里。可是回到家里又能怎么样呢?没有老伴儿的庭院阴暗沉寂,每一个物件每一个角落都散发着她的气味,触发他的伤感。木头房子有一种沉默的坚忍气质,隐藏着漫长岁月中所发出的全部欢笑和叹息。他在屋里一直待到黄昏。

        到不得不吃晚饭的时候,王旦巴这才郑重其事、笨手笨脚地为自己和雄鹰做了半锅面食,可是胃口全无。看他不吃,雄鹰也把自己那份象征性地舔了几口,依偎在他身边躺下。对雄鹰来说,王旦巴就是它的父亲,它的佛祖。它竖着耳朵,用充满关怀和期待的眼神望向它的亲主,热切地等待他向自己发号施令。他那对主人过于热情和真切的关注使王旦巴深感安慰和忧虑,他无法摆脱它的监控,它不会放过他一丝一毫情绪的气息。他对自己这条亲手养大的狗是多么喜爱并且依恋啊!老伴儿在世的时候,只要他每隔两天能和它一起去赶集摆摊,他愿意把挣到的每一分钱都交给老伴儿。在他心中,他和雄鹰心心相通。哪怕他在修鞋的时候和顾客闲聊几句,它也会在他膝边摇着尾巴,关切地倾听他的谈话。每当这时候,他都会耐心地诱导别人问一些关于他的爱犬的事儿,尽管他是一个不怎么健谈的老鞋匠。他会放下手里的活儿,伸手摸摸雄鹰小小的尖脑袋和柔软的脖颈,打开话匣子。他掏出打火机,拍拍身上所有的口袋:

        “咦,我的烟呢?肯定是抽完了。雄鹰,去给我买一包来!”雄鹰嘴里叼了几块钱,子弹一样射了出去,郑重、欢快得像个领受任务的小战士。转眼间,它就买回来一包烟。

        “你一定要听听它到处捡树枝、捡菜叶,帮我拉扯家务的故事。”老鞋匠一边给顾客让烟一边说道。

        “散集回家的路上我只要看见枯树枝,烂菜叶,就捡起来放进车厢,回家烧火,喂猪。我的雄鹰只见我做过一两回,就成了这方面的能手。去,雄鹰,看看人家菜摊子边上有没有烂菜叶。”

        不一会儿,雄鹰就叼着几片白菜叶来了。很快它又从不知什么地方叼来了一根长长的枯树枝,树枝横扫过街道,打着行人的脚踝,人们见了,全都哈哈大笑着给它让路。

        “这还不是最绝的呢!”老鞋匠骄傲地继续炫耀,激动得嘴皮发抖。“它认识这集市上的每一个人,只要他来赶过几次集。有一次,我记得很清楚,它才三岁,我丢下摊子带它到医院给老伴儿买药,回来发现我的十几双新鞋被偷了。第二年春天有天中午,我正在修鞋,我的雄鹰突然没来由地狂吠,并且直冲向一个矮个儿胖女人,咬住她的裤腿不放。那个女人还算老实,她承认去年她趁我和雄鹰去医院的空档偷了那些新鞋,她脚上正穿的那双就是。”

        顾客听得出神,啧啧赞叹。不过,在王旦巴心中,这还不是最绝的呢。它救过他的命。那是一年冬季的某一天,路面结冰,他俩摆完摊冒着寒风回家,雄鹰照例欢叫着跳上车头,居高观察路况如何。他想起远走他乡的那个相好,一时入神和伤心,差点将车开下路边的悬崖,雄鹰发现不妙后朝他耳边大声狂吠,这才阻止了一场悲剧。

        当然这是他的秘密,他不会跟顾客讲的。可是他多么希望别人能像他一样,发现雄鹰那卓绝的聪明才智与魅力呀!它那竖起的耳朵,善解人意的眼眸,敏锐的口鼻,随时与他无声交流的默契,全身涂抹过酥油般黑亮的皮毛……而且,每当王旦巴不能肯定它是否领会了自己的意图时,它就会做出一种失明的人想要让你相信他能看见了,失聪的人想要让你相信他能听见了那种表情——怎能不叫人惊讶,怎能不叫人喜爱呀!

        王旦巴想到这里,拍拍雄鹰的脊背,对方回他一个更紧的依偎。夜太漫长,他轻声念着经文。念着念着他睡着了。忽地他又醒来,感觉自己正一步步走向衰落而夜在冉冉上升。他下炕去解手。在院里,他看见秋夜连同星辰突然耸起肩膀,豪迈而热情,仿佛想给他一点陪伴和温暖。它们始终在耐心地等待夜晚的人类,在每户人家外徘徊戒备,守护着人们心灵的安宁。王旦巴有些感动,被这大海般深广的秋夜。

        夜半时分,天气起了变化,可以听到苍黑沉寂的天穹发出喃喃低语,远空仿佛在世界深处低吼。深秋夜晚的浓烈气息从附近田野飘来,在难以觉察到的蔓延中一丝丝飘散。不久,长风怒号,让王旦巴从肺里、心里感觉到暴雨将至。果然,雨点如豆,噼里啪啦跌落下来,接着风助雨势,很快瓢泼倾泻。要在以往,他肯定会焦急、心疼万分,为地里的庄稼祈祷,但此时,他平静得出奇,甚至没想过麦场上等待碾收的麦垛会不会遭受雨淋,发霉发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他靠着被褥半躺着,仿佛进入了冥想。这样过了好久,他突然打开窗户迎接那暴雨——霎时间,横雨狂风呼啸着一股脑儿冲了进来,冰凉的雨水扫击着他衰老的身体和陈旧的被褥,不一会儿就湿淋淋的了。他打了几个咳嗽,心里涌上一丝喜悦:雨水浇在身上,似乎让他年轻了许多。明亮、辽阔的夜晚就像凯旋的战士。他扒在窗户上,追随着隐隐远去的雷声,那霹雳闪电上挂满了星星的喧嚣。啊,这盛大雨夜是多么放浪无羁!它将整个天空据为己有,并在无限的区域内行云布雨,行使着自己雨神的职责。

        王旦巴关上窗户,挪到干燥的那边炕头睡下,仍旧没有准备好,跟寂寂流逝的夜晚水乳交融。天渐渐亮了,雨也停了。达里加雪山在窗户上显出如梦似幻、遥似天边的一角。王旦巴知道,这里下雨,雪山上必定下雪,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座雪域高原上的神山,像一位伟大的母亲,用她那圣洁的形体和无声的力量,长久以来抚慰着他的心灵。它是圆满的。那么他自己呢?

        于是他就开始琢磨这个问题:自己这辈子究竟过得算不算圆满。这好像是一个没有答案的谜题。什么是圆满?怎么过一辈子才算不留遗憾?从他长出绒黄胡须到此时须发花白,这对一个人来说漫长的时间跨度之内,他的生活几乎一成不变,今天即是把昨天的日子再过一遍。这里面没有动荡,没有危险,有的只是一种用同样的节奏敲打出来的、一天比一天富裕的平静生活和隐藏在里面的小小焦虑、不安和永不满足。他一辈子都在这片土地上生活,至于外面发生的事情,仅仅停留在电视和闯荡世界归来的男人嘴里,他从没有过多了解的兴趣和欲望。除了年轻时疯狂爱过的那个女人,也从没有什么风暴或地震闯入过他平淡、平凡的生活。他有农民天然的危机感,即便在光辉灿烂的日子里,他也会想出种种办法来储存金钱和粮食,预防有可能突如其来的灾难和风云。他在村里尽量低调,不事声张,迈着稳健、从容的步伐走着自己的道路。他并没有花很多时间来念经祈祷,更多的以惊人的毅力从事着农业,牧业和手工业三项工作,用他朴拙的思想认识到要想富裕,唯有老牛一样辛勤劳作。他的事业曾经像浇过水的田地一样,全面地发展起来,那是他三四十岁最年富力强的时候。他用双手供儿子读了大学,现在两个孙子正创造着家庭新的奇迹。按照农村朴素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他可算一个成功的人。但是,不知为什么,他始终觉得惶恐,清点自己人生过往的时候,总觉得两手空空,总觉得对生活对人生没有使出全部的热爱和力气,对不起这难得的暇满人身。他时常在有限的认知范围内幻想自己应该有另一种、两种、三种或上百种其他人生,那些人生都比他已经过到尾声的这一个更殊胜、更虔诚、更精进、更潇洒、更自由,也更有魅力;但一联系到内心真正的快乐、舒适和宁静,还是觉得此生最令他踏实和满足。那么,这也算圆满吗?他想来想去,没有得到答案。



        外面已是冰冷、灰暗的黎明。王旦巴起床出了屋门。早起的鸟儿在晨曦中歌唱一天的计划,邻居家的白猫从墙头窜下来,嘴里叼着一只硕大的死鼠。雄鹰沿着庭院边走边嗅,用严肃的态度执行管家的职责。它一见王旦巴,就猛地抬头,尾巴摇得像一个小风扇,冲到他身边,老人一样打起哈欠。王旦巴赞赏地拍拍它的脑袋,走进茅厕解了手。然后他习惯性地走出家门,走向田野。深秋的清晨,一切比夏天醒的迟,四周静悄悄的,不过收割了大部分庄稼的田野还是美丽,充满了生命。野生树林的树干间漂浮着柔和的晨雾,那一团团缥缈的近似仙气的雾慢慢悠悠,然而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地相继越过一棵棵杨柳,杏树,梨树,越过田间小路,飘走了。整个世界仿佛因了这雾,好像不是真的大自然,而像是电视上的舞台布景。不久,晨光驱散晨雾的忧愁,田野从它那辽阔的胸脯里轻松地吐出一口又一口呼吸。秋草和晚熟的庄稼仿佛在光明里看见了自己的成熟似的,四周渐渐升起一片微微的窸窣声,这在白天是听不到的;在那声音里它们好像在默想往事,忧郁悲伤,又好像在为自己成功孕育了无数新的生命而骄傲,欣喜。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一只鸟儿短促、欢快且清晨气十足的叫声,仿佛对什么鸟儿叫道:“我醒啦!我醒啦!”回应它的是另一种鸟儿睡意惺忪、慵懒无力、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啼鸣:“我也醒啦,我也醒啦……”。在这广阔的田野上,它们究竟为谁而叫,只有佛祖才知道。它们的叫声里含着那么多的欢喜、期待、悲苦和怨艾,空气中有一股麦茬、野草、雏菊的香气,它们是那么的浓重,甜腻,温柔……样样东西在清晨都变得跟它本来的面目不同了,充满了新生般的渴望和希冀。

        王旦巴形影寂寥,受到清晨巨大希望的压迫,在这馥郁芬芳的氛围之中迷失方向,不知所措。他仰望天空,脸庞被晨曦镀上一层光亮,全神贯注地注视着遥远的东方。淡红色的光晕弥漫无际,白天的空间正在那儿无声无息地膨胀。他抱着一团秋凉走回家去。丰收的早晨激励着他,他走到风吹日晒的柴堆旁,抽出昨天那把镰刀,蹲下身,在磨刀石上磨起来。他边磨边往上面洒水,镰刀很快在曦光中金光闪闪,锋利得钢铁都能削下来。用这样的镰刀收割庄稼,那真叫过瘾!但这昂扬的斗志瞬间就泯灭了,就像一根火柴,划着之后开出一个大大的火花又很快熄灭一样。他放下镰刀,仍旧走进屋里,上炕躺下。他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思考,那些问题犹如沙漠里的清泉那样诱惑着他,其中最大最迫切地要深思的是他刚才在田野漫步时划过脑际的两个问题——人活着的意义和死亡。对于活着的意义,他虽然也在人生发生转折的几个重要时期,或在某些令他欢喜或忧伤的瞬间做过不同程度的探求和思索,但那要么是朦胧的,要么是转瞬即逝的,因此对他来说,这仍是个新鲜而又陌生的课题。活着……为了什么……他想到脑袋发疼也一无所获。它是那么缥缈,虚幻,宏大,要给出一个确切的、单一的答案真是太难。谁要是想清楚了这个事情,他想,他就是个了不起的人。

        正因为他从未想清楚这件事情,所以才把生命的激情本能地一股脑儿交给了劳动。人需要劳动。劳动大多时候是甜的,像一杯蜜酒,偶尔也会掺杂些苦味。但是一种隐痛和迷茫,看不见摸不着,经常弥漫在他的周围,令他无所适从。他仔细回想自己的一生,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在广袤无垠的牧场放牧的牧羊人,到处都是群山,草原,河流,羊群,到处都是蓝天,白云,阳光,雨雪,但他四周,却没有一个能够倾吐衷肠的朋友,一间可供落脚和栖息的房屋。他多么孤独!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他都是孤身一人,在放牧。也许放牧一群又一群不会说话的羊,对于牧人来说,就是活着的意义,而对他来说,无止境的奔忙,也许就是他活着的使命。

        接着,他又想到了死亡——他自己的死亡。啊,死亡,万物最终的归宿和轮回!他想他可能也快了;可是又感觉那就像他从未去过的大海那样遥远。他若活到九十岁甚至一百岁的话还有十几二十几年,要在这世上逗留。他对此又高兴又担心。那么漫长的时光,真要独自一人度过吗?相比死亡,这才真正令他恐惧。谁来陪伴他呢?雄鹰几乎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它最多能陪他生活三年或者四年。它也走了自己怎么办?那就和先前一样过吧,和它没来自己生命之前一样。鞋匠还是要当,直到眼睛看不见为止;庄稼和牛羊猪鸡也不能放弃,直到丧失劳动能力再做打算。他不能让自己闲下来,闲下来可就完啦,废铁一样很快就生锈了。啊,要不是老伴儿的死,他这个永不停摆的老钟一样沉湎世务的老头儿几乎没有察觉到自己的生命早已从早春走到了深秋,像树上的黄叶那样随时可能会被一阵狂风吹落。想到自己在接下来的孤零零的岁月中,或许会被一场感冒,或许会被一场重病,或许会被一宿睡眠,也或许会被一次跌跤带到那永恒的极乐世界,他就觉得异常伤感,失落与忧愁。谁又不怕死呢?哪怕受尽了这一世的苦,到头来也会害怕那条路。

        他一直这样想呀,想呀,直想到太阳透过窗户射进来,灼痛双眼。这段时间是在他看不见的心潮千万次撞击下一点点滑落的。他多希望当自己睡着的时候,佛祖会把手拂在他脸上,使他领悟未知的事物,一觉醒来就能把所有使他疑惑的事情想个通透,就像那些聪明人一样。有那么一会儿,他特别想死,但一方面,他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实现这个突然而至的、他热切地期盼的意愿,另一方面,他绝不会那么做,无论是从宗教还是从个人意义出发,他都对那种懦弱的行为深恶痛绝。想死只是一种偶然的意念罢了,犹如小孩对未知事物的好奇,犹如凡人平淡生活中那些闪电般划过的灵感。不管怎么样,他仍旧会好好活着,静待那一天的来临,直到像绝大部分幸运的人那样寿终正寝。

        秋日煌煌,可他还在像一个懒汉那样赖床。这在他是一种新鲜的体验。就这样躺着也没什么不好,就算一动不动地躺上两三年,他和老伴儿苦下的粮食也吃不完。他后悔以前埋头奔忙,没有这样躺下来好好思考一下生死——其实在心灵深处,这样的思考随时都在发生,只是没有今天这样深入和专注。他从来没想到的是,老伴儿的过世,会成为他的震动和课程。是啊,人的一生,每个时刻都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考验和危机,从容、镇定、有条不紊与无牵无挂或许只属于圣人,他活到七旬,仍旧会在某些深刻的变化突如其来时诚惶诚恐,不知所措。此刻,他躺在炕上,想着死亡和自己将来的死,慢慢接受了了这一切:生命本就无常,死亡也是生命的一个过程。



        既然死亡是这么回事儿,很多在他心中打了死结、藏身阴暗的想法和事情就一下子变得顺畅和豁然开朗了。只有愚蠢的人,他想,只有愚蠢的人只顾无头苍蝇一样瞎忙而不去积累后世的资粮。他要在那神圣而又平静的日期到来之前,劳动,祈祷,积善行德,好好生活。

        以后的生活……虽然是过去生活的延伸,但仍像明天的天气一样无法预测。正因如此,跳到他脑海里的还是以往的岁月。他是矛盾的。这会儿他又觉得当年的一切:他的修鞋、做鞋的本事啦,伺候庄稼牛羊的苦心和技巧啦,他所取得的那些成就啦……都没有什么意思,它们带给他的,如今只是一堆模糊的回忆和曾经感动他自己的感受。他一辈子还没干过一件像样的大事,鸡零狗碎的就快走到了尽头。他知道,他的富有创造力的时代早已结束,现在已经进入了人生另一个阶段:迟钝、忧愁、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他还是不愿服输。是啊,人生,只有往前走,结伴也罢,孤身一人也好,只有往前走……人人都拥挤着往前走,最要紧的是前进,不论何时何地都要努力往前走,在这基础上把简单的生活固定下来,再缀上一些好看的花边。往前走这件事就像一个人的宿命那样不可逃脱,直到死神挡住去路……

        在深秋那凉爽、充足的大气中,远逝的岁月和往事重复显现,倒映在整间屋子之内。朦胧中,他觉得自己是时候,给未来的生活做一番清晰的规划了。和雄鹰在一起这么多年,他认为自己的鼻子也有惊人的嗅觉能力,此时,他就对自己的未来嗅出了千百种可能性的预兆。一切都会好的。会很好很好,尽管他已垂垂老矣。作为一个劳动者,他永不满足,永不……满足,这不是那种俗世意义上对物质无度的贪求,而是生命本身,对有情世界情不自禁的喜爱和珍惜。只不过俗世的诱惑和叹息充满了他的胸膛,一个季节又一个季节的活计霸占了他的时间,一片又一片崭新的风景占据了他的灵魂……

        在他沉思的时候,窗户、炕柜、房屋也好像在思索它们生命中遇到的问题。木头做的墙壁在喃喃自语,它简单朴素的风格沉默而又雄辩。它措辞和老农民一样朴实真诚,用单调的话语阐释着人生的同一主题。它坚定的实用主义后面蕴含着强烈的生命感,在那被推刨和砂纸打磨得地砖一样细腻雅致的棕色表面隐藏着亘古不变的深沉和安静。这类符合庄稼人气质的风格非常沉稳,充满太多意料之中的安排与玄机。在摆放着一些日用品的旧柜子下面,墙角处,一簇羞涩而迷人的绿草从砖缝里探出头来。深刻的震撼令王旦巴战栗。他想,如果这屋子不再住人,那么很快,就会被那簇绿草的子孙们占据。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威力。他跳下炕,怀着几乎仇恨的恐惧拔了那野草,放在窗台上。屋子逐渐陷入沉睡,并在它温暖的木头气息中闪着温柔的光芒。忽然间,仿佛这份沉重已逼近极限,空气在那遥远森林五彩斑斓的激荡下逐渐凝滞,裂成绚丽的尘埃,飘舞摇曳在满屋。

        一只巨大、沉重的绿色苍蝇,绕着他的脑袋轰鸣,在沉闷的空气中狂热而轻蔑地横扫着一切。在这深秋季节,它竟然还活着,还这么强大。它和一只小一点的同类相遇,分开,再度你追我赶,重新认识彼此,犹如一对恋人。王旦巴挥动衣服,将它们蝇赶出窗外,这才安静地睡着了。他太疲惫了。他睡着的脸上仍旧带着问号,眉头皱在一起。他发出老年人特有的气息不足的呼吸,也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表现出真正的、无可抵抗的岁月长期攻击后留下的不可逆转的衰弱。他睡得深沉而绵长,比他平时劳作之后的睡眠还要深入和倦怠。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可能梦见了什么可怕的景象,脸上的表情先是惊恐、担忧和不舍,后是平静,从容,坦然,甚至有一丝满足和喜悦……过了很久之后他在太阳的照射下醒来了。清早的睡眠使他脸上起了很多皱纹,以致他的脸好象缩小了一半。他伸个懒腰,全身洗了热水澡一样软和、通透和舒服。他深深叹息着,遗憾自己以前从未实践,因此不知这种休息的好处。老伴儿说得对,以后他得服老,多歇歇,好好享几年福……可是慢慢地,他感觉到一种痛苦在这舒服深处,像蠕动的蛆,在他身体里升腾起来。他仔细感知,发觉它来自他因为这些天无所事事而僵硬、肿胀的双手。起初它们努力压抑着各个骨头和关节的隐痛,过了不久就像两只决斗的野兽那样在他眼前撕拼,朝对方身上抓扯,随后又用一种狂热的激情相互交织在一起,十指痉挛扭曲而又相互支撑。他意识到,它们正用全部激情向他发出反抗,谴责他对它们的放弃和遗忘。他知道它们渴望田野,牧场,铁锨,镰刀,修鞋机,剪刀,针线,背篓,牛粪……它们嗜血般渴望着劳动。可是他还不想起来,一种疲惫的懈怠死死按着他的躯体……于是两只手慢慢松开,在他肚皮上无声地碰了一下,又一起瘫落下来,仿佛每块肌肉、每个毛孔都发出了一声叹息。

        这时雄鹰进来了,用两只前爪拉扯他的胳膊,带着不满的神气哼哼着拉他起床:它也跟着他勤劳惯了,对他这种从未有过的消沉的忍耐已到极限。王旦巴想起他还没给它吃早饭,就赶紧起来,穿衣,下炕,做饭。庭院里阳光灿烂,夜里的暴风雨扫净了整个天空和大地,空气透明,新鲜,温暖,到处都是深秋绚烂但不凄凉的景色。远处的达里加雪山像一个慈悲的父亲那样深沉地看着他,在秋阳背景的衬托下,它显得更加洁白,更加伟岸,也更加清晰了。王旦巴长久地注视着它,惊奇地发现在它那不可思议的尊贵躯体上,有什么吉祥的、缥缈的影像升上来,缓慢地飘舞……在它上方,蓝得发绿的天空美丽亲切,平静安详,好像连一朵小云的忧愁都没有。它那一望无际的缠绵的深情使人头脑昏眩……人只要瞧一眼这样的雪山和天空,就会明白四季的空气为什么那么香甜,大自然为什么那么小心翼翼而又沉着冷静——那是因为它们舍不得失去哪怕一瞬间的生活。王旦巴的心胸瞬间开阔清澈,悲情愁绪了无踪影。新的一天开始了。他想,哎呀,这几天,真像几年那么漫长;我可懒惰够啦,在最后那一天到来之前,我要好好生活,像以前那样争分夺秒地忙碌,生活!



        吃饱喝足,王旦巴又往褡裢里装了一些干粮,对雄鹰吹了一声表示出门干活的口哨。雄鹰欢快地出了门,几步一回头,确保主人跟在身后。不过它很快就累了,落在了他的后面。昨夜的雨水使天气陡然一凉。这深秋之日正深沉地、热烈地走向自己的最终阶段。空气充斥着这个月份特有的清冽味道,还夹杂着成熟果实甜得发腻以及雨水浸透泥土的气息,它们在魔幻的秋日里梦游般飘荡。太阳已升至头顶,越来越灿烂,犹如将它的金黄从天空倾泻进大地,显得奇幻而超凡脱俗。

        王旦巴和雄鹰,就这样顶着一颗热力渐增的太阳往前走。日子并没有因为一个老头儿人生的变动而变得苍白,空虚,低沉,仍旧繁华、匆忙而有力。他俩先后来到玉米地里。昨晚的雨渗透了干裂的土地,到处都是收获后的残梗断株。没有了庄稼的遮蔽,深秋季节各种颜色的野草露出了它们全部的身姿,掩盖了原本绿色的田野。灰苕、燕麦、苍耳和野蚕豆的种子已经成熟,它们有的长着刺,等待人和动物经过,把它们带走;有的长着降落伞,专等秋风把它们带向远方。看来很多事物都不愿待在原地,都想凭一种原始的动力远走高飞。在它们的包围中,成熟的玉米那一片片干枯的叶子似乎也恢复了一点儿活力,中间经络的一抹绿意逐渐扩大到了秆儿上。玉米没受损失,真是一个好收成。此时,它们都在昏睡,一个个挺着沉甸甸的大肚子。王旦巴深吸一口气,农民特有的对庄稼的爱惜之情和对这美好天气的感激之情同时涌上他的心头。他记得前年还是大前年,天气干旱得火药似的,玉米棒子又短又粗就像没长高就变老的孩子。他往地边走了走,发现这块地的一大半,已经被什么人帮忙割倒;不用问,他就知道这是他亲爱的乡亲们,自发帮助发生不幸的人家的古老传统;也或者,是昨天被他和雄鹰侮辱了的王校长。他羞愧而又感激地点点头,拉开架势,准备收割剩下的部分。

        雄鹰不友好地叫起来,他转身一看,王校长凭空出世一样出现在他身后,手握镰刀。他怯怯地看着雄鹰,用手比划着,让它安静。

        “过来吧,他不会咬你的。雄鹰,闭嘴!”王旦巴亲热地说,“过来吧,老兄弟!”

        雄鹰不服气地闭了嘴。王校长脸上还带着昨天的怒气,身上冒着酥油茶的味道。他抓住一棵玉米,把镰刀凑上去。“要不是看在我俩早年情谊的份上,我才不愿帮你!”

        “你说得对,老弟。”王旦巴说。他记得,这是他第二次对他说“早年情谊”这样的话。他放下镰刀,掏出香烟和打火机,给他敬烟,鼻子因为微笑而起了皱纹。两人头攒在一起点着了烟。“我老伴儿打发我来了。不是我自己要来的。咳咳!”王校长说着,被烟呛出几声咳嗽。

        “你们都是好心肠……”王旦巴说,眼眶有些湿润,“谢谢你们,老弟。”他说这话的时候,眼泪差点从他被针线活熬坏了的眼睛里流迸出来。他暗想,为什么他要对一个和自己一起长大一起变老的人心存怨恨?为什么昨天上午人家要帮助自己时还要侮辱他,眼看雄鹰去追吓他而无动于衷?为什么自己这么无情,刻薄?啊,我怎么变成了自己都厌恶的人!他自责着,心里对王校长还剩的那点不满,全部烟消云散了。

        在王校长眼里,仅仅一个晚上,王旦巴就像变了一个人。昨天他还像一个病人,而今天,他像一个刚病过一场,正渐渐恢复的人。可不是那种因为生病而性情大变、缺乏阳刚与自信、犹犹疑疑、又惊又喜重返人间的病人,而是那种经历了命运突然打击、在接受了残酷现实之后,变得更加坦然与坚定的人。不过,他的消瘦是显而易见的,仿佛整个人突然缩小了一圈。他下巴上那小把花白短须,像是一种伪装,两只被皱纹之网围在里面的灰褐色眼睛,在沧桑的脸上仍旧显得机警、安详而富有幻想,脸上的皮肉有一种铜器的质感,颜色显而易见是心灵的高温和太阳的高温共同的杰作。有着这种肤色的人天生高傲、坚毅,是很难被命运打倒的。王校长对他生出一股钦佩之情。

        两个老人坐在田埂上,把那支烟抽完。哎呀,他俩有多少个春天,多少个冬天,没有挨坐在一起了?有多少年没有好好说话,互相吹牛,互诉苦衷了?

        “你知道吗?乔庄那个生了八个女儿的老汉昨晚去世了。”

        王旦巴一惊。他年龄比自己小七八岁呢。那是个爱喝酒爱吹牛也爱潇洒的老人,光明磊落,一辈子过得不冤。

        “还有我的二姐,我们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儿,你还记得吧?也熬不过这个秋天了。”

        怎么不记得?她从小就是个美人。她的婆家在青海玉树,有一年夏天她带着丈夫和三个女儿回娘家,看见他,还和他聊了很多往事呢。她的女儿们也很漂亮。

        啊,故人陆续凋零,好似风中落叶……一种难以名状的无奈和悲苦,涌上王旦巴心头。

        雄鹰见两个老人和好了,就摇尾向王校长示好,也像在为自己之前的行为道歉。王校长嘴唇一动,发出一声亲切的叫唤,伸手摸摸它毫无光泽的皮毛下消瘦的脖子。

        “我没记错的话,它可陪了你一辈子。”

        “是呀,我养它时它还未满月。它跟着我十三年啦,它也不中用了。”

        “你没看出来吗?它现在活得很痛苦。”

        “按照它的年龄,它比你我还老,”王旦巴正眼看着它,像第一次看见它衰老的模样那样说:“天哪,你看它老成了什么样子!”

        雄鹰好像听懂了这些话。它呜呜悲咽着,伸出舌头舔着他的手。

        “让它这样活着,真对不起它,”王校长小心翼翼地说,边偷偷观察王旦巴的神色。“死了它就不用受这么多苦,它的关节肯定很疼,它现在走路的姿势几乎是在挪动。而且,它身上很臭,狗老了都会发出这种臭味。”

        王旦巴那只满是青筋和骨头的左手夹着香烟停在嘴边,那双布满血丝的老眼仇恨地盯住王校长。“那还能怎样呢?难道你要我打死它?你竟然记一只老狗的仇?你——”

        王校长脸红了。“我什么时候让你打死它了?你这个臭鞋匠,净冤枉人!”

        三分钟的亲热就这样消散了,两个老头儿,眼看又要吵起来了。雄鹰也露出警惕之色,把爪子从王校长脚边挪开。

        “你那意思不就是叫我打死它么?你说,‘它这样活着太遭罪’……”

        “我只是说实话而已,”王校长解释,“你看它牙齿松动,眼睛也半瞎了。总有一天它会摇摇晃晃,趁你干活或睡觉的时候偷偷死在外面,让你找也找不着。”

        “不要让我再揍你,”王旦巴冷冰冰地说,“你没养过狗,不知道心碎是什么感觉。说实话,你再说一句它死呀死的,我……”

        真情的构造是虚弱的,这番谈话对王旦巴来说又是一个新的打击:从主人的角度出发,因为爱,他从没注意或者说强行忽略了雄鹰已经老到令人不忍直视的地步这一事实。他注视着从头到脚衰弱不堪的老狗,心里确乎觉得王校长说的有道理。但他嘴上依然说:“你不知道雄鹰当年的样子:头抬得高高的,胸腔宽阔,体格漂亮。它跑起来真的像一只展翅雄鹰,它为了我可以豁出性命。我俩一起摆摊的时候,多少人想花大价钱买它,都被我几句话轰走。”他说到这里停住了,因为他讨厌这种软绵绵的情绪。“但是现在,它的确活得太痛苦了。”

        “谁说不是呢,”王校长说,“我可怜它,我也喜欢它。它是一条值得尊敬的老狗。”

        “你说得对。”王旦巴点点头,“我会好好照顾它。我想,它和我在一起,就像我和它在一起时那样幸福,至于它最后的命运,听天由命好了。”他说着,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悲哀。

        这时,察觉到两个老头之间缓和气氛的雄鹰把爪子又朝王校长挪过来些,横卧在他们两个人的脚旁,好像有意把爱和信任平分给他们。不一会儿,它在旁边长着甜菜和黄豆的地里发现了一个鼠洞。它马上以一种童心未泯的神情走到那儿,四爪并用刨挖它。它把扒出的泥土堆在两条后腿中间,堆到一定程度就踢出来。它挖得非常认真,不过很快就累得气喘吁吁,心里在也怀疑能不能顺利挖到老鼠——那是一项大工程,而它只是开了个小头。于是它进退两难,不好意思在主人和王校长面前丢面子,只好可怜又自尊地蹲在那儿。

        对此,王旦巴又爱又怜。他用手指抚摸自己大拇指上的老茧,然后扯起身边的一些杂草,整齐地码在身边,准备带回去喂羊。高空中的白云像仙女衣裙上的丝带,深秋的风把它们吹到达里加雪山方向。几只不知名的鸟儿也向雪山飞去,清风送来它们又欢畅又悲凉的叫声。它们飞呀,飞呀,很快变成了一个个黑点,最后连一丝声音都听不见了。王旦巴想起了老伴儿,想起了人离开这个世界之后的真相:就像一粒尘埃或者一缕清风,消失在活着的人的时空里。而面前的达里加雪山云雾缭绕,雄姿巍然,那神秘而富有诗意的奇特景色,那一眼望不尽的银色峰峦,是一个巨大的、神秘的、圣洁的,仿佛永远也不会消失的世界。王旦巴情不自禁地想,这座美丽的雪山,经过多少次地壳变化的造山运动,才拥有了今天这般神颜?在它那漫长的历史之中,它有没有自己难忘的欢乐、希冀、梦想、悲哀、忧愁和怨恨?有没有值得自己留恋的奇妙年华和如烟往事?他想它肯定有,因为它是神性的。



        王旦巴这么想着的时候,听见了轻柔的歌声。山沟里不知什么地方,有个女人在唱歌,唱的不是那种令人脸红心跳的情歌,而是一首赞颂什么的颂歌。歌声低沉,生动,优美,冗长,歌词模糊,时而从山沟这边传来,时而从山沟那边传来,时而又从他们所在的坡顶传来,仿佛有个看不见身形的仙女在头顶上空飞舞。王旦巴看一看四周,不知道这缥缈的歌声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后来他仔细一听,像小孩子一样天真烂漫地认为,是地底下那些灵巧狡猾的鼠类在唱歌。它们偷窃庄稼地里的粮食,储存地洞,家族令人难以置信地兴旺发达。它们的歌声中没有歌词,然而似乎在热烈恳切地向他解释着,说它们偷窃粮食,不是罪过,而是因为它们也要生存,活命……一年之中,只有这个季节,它们才饱食无忧。它们诅咒冬天和春天,诉说它们长期以来挨饿的不幸,还说自己很年轻,想要活下去,它们的孩子也要活……它们求他原谅,还争相说它们没罪,说过了这个深秋,它们又要挨饿啦……王旦巴听了一阵,觉得这些隐藏的敌人也和勤劳的人类一样,值得他尊敬。这时他看见了真正唱歌的人。在山沟对面的草坡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女人,她穿着一件红上衣,腿脚挺长,在那里放羊。

        音乐是王旦巴人生中的又一个爱好。那是他的一个隐秘藏身地。他对音乐的理解并不深刻,只停留在感官或者比感官稍深的层面,但不知为什么,一听见音乐,他就浑身舒畅,心尖儿止不住的发抖。音乐,哪怕是最普通的歌声,也会麦芒划过手背一样触动甚至触痛他。音乐唤醒他的,不是理智,而是一种深沉的理解和救赎。触发什么呢?内心深处的激情和负罪感;理解什么呢?活着的快乐和痛苦;救赎什么呢?虔诚的生命和灵魂。在那样的时刻,他经常忘了自己所来所往,眼含微笑,遥望雪山,对周围的人和事物视而不见,仿佛天地间只有那乐声。很多时候,音乐在他体内开辟出一条小路,一片蓝天,甚至掀起一场风暴,将天上地下的一切卷入其中,那里有埋葬,也有新生,这种能量能炸毁他精心掩藏的一切。现在,他追随着女人的歌声,上身笔直,微微前倾,仿佛骑着一匹火焰般的神骏,在雪山云彩中穿行,用他“年轻”、“威武”的身躯和“有力”的双手拽着飘渺不羁的缰绳……可是不一会儿,唱歌的女人看见了他们,于是歌声停止了。

        王旦巴沉默着。王校长也沉默着。

        一首牧歌在王旦巴心里复活。他低声唱道:


                我遥望过大小无数的雪山,

                只有你能擎托碧蓝的天空;

                我骑驰过不少矫捷的骏马,

                只有你能走完艰难崎岖的历程;

                我相识过不少英俊善良的青年,

                只有你长着搏击风云、迎来黎明的翅膀……


        “你听过这首牧歌吗?”他唱完,抬头看着随风飘去的朵朵小云,问王校长。

        王校长慢慢地点了点头。

        “不错。”王旦巴称赞道,“你转过几次雪山?”

        “两次。少年时和父亲,壮年时和朋友。哎呀,那是多么令人怀念的旅程!每次我们都背着柏香、酥油和炒面,昼行夜宿,绕着雪山转整整七天,那些殊胜的日子,永远难忘!”

        “啊!吉祥的……”王旦巴羡慕地说。他那双苍老的眼睛凝住了,它们的光芒转向内心,转向他此时酝酿的那个伟大计划。“我没转过,我很遗憾……我一辈子都在瞎忙,瞎忙……啊呀呀,你看我都干了些什么!庄稼牛羊还是那么多,可我却老了,空空地老了……我想趁现在还有力气,去转一次。”

        “想法倒是没错,但你简直痴人梦话!达里加雪山非常遥远,而且你已经七十二岁了。”

        “远有什么好怕?我七十二岁和二十七岁有什么两样?”

        “二十七岁时你是新郎,七十二岁,哈哈,阎王随时守候在你的门前。”

        “我可不会随随便便就跟他走,我没那么好对付。不过,唉,二十七岁时我的身材像条直线,后背平得门板一样。人们见了我,说:‘瞧那小伙子,像吞下了一根直尺。’如今,我走路不得不弯着腰,那样才不疼……”

        “可不是!”王校长说着,挺了挺自己也驼着的脊背。“不过,你现在看起来还很硬朗。”他上下打量着王旦巴说。

        “那是实在的……你不想再去转一次吗?”

        “我不敢了,我也已经七十一岁了。”

        “你看起来仍旧像一头健壮的牦牛!”

        “只能算一头老牦牛。岁数一大,腰酸背痛,这样那样的……不过七十一啦,这些都是应该的。在过去的岁月,很多人活不到七十岁就死去了,人总得感恩,知足才成。”

        王旦巴忽然想起什么,对着达里加雪山扑哧一声笑了,很快就笑得喘不上气来。王校长莫名其妙,也跟着笑了。

        “笑死人!”王旦巴说,摆了摆手。“有一年我老伴儿在县城看病,一个年轻大夫把我上上下下瞧了好一阵,说我的嘴唇有点发紫,让我去检查心脏。我就去了。两个三十多岁的女大夫,戴着口罩,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命令我脱光上衣,卷起裤腿,躺在一张小床上。哎呀阿妈,我的心快跳出来了。其中一个在我双脚脚腕上夹满什么夹子,在我心口上敲呀,打呀,听呀,玩了各种花样,然后说,有问题。于是他们又让我去照彩超。那个年轻大夫看了彩超,说,大叔,你的心脏有点缺陷,就是心上那扇小门,没关严实,要做个手术才好,不然,活不了了……”王旦巴说着哈哈大笑,笑得流出了眼泪,只好站起身来。

        “那时我才四十多岁……我就对他说:活不了了吗?求菩萨保佑,保佑那扇心门关上吧!”

        他挥舞着双手,在笑声中颤抖说:“求菩萨保佑,保佑那扇心门关上吧!”

        王校长也站起来,用手捧着肚子,尖声笑起来,他的笑跟老羊的叫声一样。

        “求菩萨保佑,保佑那扇心门关上吧!”王旦巴笑着又说一遍。他的笑声提高了两个调门,身体因为捧腹狂笑好像断成了两截,而他正极力稳住自己,不叫身子散开似的。

        “哎呀,我的阿妈哟……”王校长在笑声中呻吟道,“让我缓口气吧……笑得人简直……哎哟,阿弥陀佛!”

        他连笑带说,同时又开心地瞧着王旦巴。王旦巴边笑,边左手抬起眼镜,右手用袖子擦着眼睛。他好多年没有这么大笑过了,觉得胸腔开阔而舒服。

        “谁能想到,那个四十多岁就活不了了的人,七十二岁时正打算去转雪山呢!啊哈哈,真是笑死人!”

        “唉!那我就陪你一起去吧,我也快不中用啦!可是马年……”

        “你还想等到马年?说不定那时我俩都在土里睡大觉了。等明年夏天,我俩就出发。”

        “那就这么说定啦!哈哈,我都等不及了!”

        雄鹰不满地呜呜叫起来,从自己的“工程”那儿跑到主人身边。王旦巴用爱抚的、含泪的声调说:“我的小乖乖哟,你放心吧,我不会撇下你的!”

        然后他抬眼凝望着雪山,两只眼睛变得闪亮,满含笑意,脸上带着神往亲切的表情。


十一


        “老哥,你转山……想消除什么罪孽?”王校长突然问道。他慢慢抬眼望向王旦巴,目光蕴含的睿智像一支利箭,射穿王旦巴,刺入他灵魂的核心。他所有的疑问和猜测,都在这轻描淡写、不动声色的一瞥之中悄然完成。

        王旦巴浑身一震。一生光阴排山倒海向他扑来。他以最快的速度挑拣出那些他曾后悔或认为不当的往事,掂了掂它们的分量,沉吟一会儿,说:“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罪孽,老弟。”他这样说的时候,整个脸上、身上都流露出一种花岗石似的庄严,“也许没有,也许多得很。啊,只有佛祖才知道。那么,你呢,老弟?”

        “我也对此一言难尽,老哥。”王校长像早就想好了答案一样,富于哲理并带一点狡猾地说道。

        两个老人想到自己在对方面前都说了一句深奥、让对方猜不透的话,就暗暗露出满意的笑容,一齐嗽了嗽喉咙。不知为什么,王旦巴一直以来觉得自己心里那个很大的、不能缝合的豁口,突然圆满了。他又一次望向远处的达里加雪山,眼神内敛、润泽,有一股炽烈的光华,闪烁着坚定的意志。

        雪山雄伟磅礴,连绵起伏,那洁白的积雪能把人的心灵整个儿覆盖和净化。王旦巴恍惚觉得,深秋中傲然耸立的达里加雪山,似乎伸出悠长的手臂,把他拥入怀中,为他洗刷罪业,将他重新塑造,让他同这个世界和自身达成和解。它远远地发出一声古老而洪亮的叹息,打开它雪山顶上的云彩之门,戴上宽容与悲悯之宝冠。可是很快,这种幻觉从王旦巴眼前消失了,他默默地摇了摇头。

        然后,他拿出褡裢里的干粮,招呼王校长吃起来。他们盯着几块熟牛肉,几块馍馍,吃得聚精会神,神采奕奕。他们都不急于吞咽,而是用老年人特有的深沉和缓慢仔细咀嚼和品味,似乎对他们来说,这顿饭不是为接下来繁重的劳动摄取营养,而是在举行一场古老而隆重的仪式。劳动需要力量,而力量存在于食物里。由于有些牙齿已经脱落,他们咀嚼的时候稍微有些费力,发出舌头在口腔里努力搅拌的声音。他们还把过路秋风,一小口一小口吞下。他们面容焦枯,嘴唇皲裂,但神情是那样虔敬,专注而满怀少年般的激情,就像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劳动,积攒着全部的力量,在正冉冉升起的大地的怀抱里,沉默而有力地呼吸一样。那种情景令他们向往,激动,但他们举止优雅、隆重地进餐的样子,又带有长者们那种既严肃,又不祥的气息。

        力量从他们年老的身体里青苗一样长出来了。王旦巴抹把嘴,用大拇指肚试试镰刀刀锋,那上面漫过一道道七彩斑斓的娑婆世界的反光。他带着近似童真的微笑,用他那干硬的拳头,像小男孩挑衅同伴那样亲昵地敲打了几下王校长瘦削的脊背,那些骨头像没有骨油似的发出空洞的响声。接着他手拄地面站了起来,看王校长往一块熟牛肉上面撒盐巴,由于手抖,洒在了衣襟上。

        “嗨,你看看,现在是多么不争气!”王校长吧嗒着空洞的嘴自嘲,眼睛固执而出神地地盯着衣襟上的白色颗粒,仿佛他看到的是白雪皑皑、耀眼雄伟的达里加雪山。“它不听使唤已经一年多,”他抬抬右手,“我想它连着大脑的某根神经。”

        “可不是,大脑控制着一切。”王旦巴认真地回答,为对方突然表现出来的老态暗暗吃惊。他想看看王校长的眼睛,可是那老伙计的眼睛深陷在长了一圈小草似的黑洞里面,只看到一层朦胧的泪光在闪烁。

        他想起他俩小时候上学路上的情景,为了让往事紧张而快速地引起王校长的回忆,他单刀直入,从最精彩的部分讲起来:“我俩走上陡峭的山顶,学校就在山下的村边上。书包是那么沉重,我俩每次都把它绑在一颗圆石头上,让它咕噜噜滚下山……”

        “然后我俩就大喊着冲下山顶:‘冲啊,同志们,拿好手枪,准备好长刀,投入战斗!……’”王校长马上就回忆起来了,他嘴唇颤抖,黯淡的眼睛里燃起纯真的火焰:“巴麻村的好汉们!”他张开只剩七八颗牙齿、裸露着光秃秃暗红牙床的嘴巴,吼叫道:“冲锋,冲锋,前进,前进!……”

        他站起身,机警地、英姿勃勃地望着王旦巴,举起衣袖擦干了那风吹出来的使眼睛痒酥酥的眼泪。

        王旦巴更加活泼了。他说:

        “我们不顾一切,冲向敌军,可是敌人埋伏在一些大石头后面,向我们开起炮来。我们突围不成,只好转向右翼和左翼……冲进去,和他们厮杀起来。什么样的敌军能顶得住巴麻村好汉的冲杀呀?敌人嚎叫着,向山林里逃去。我看见,我前面有一个年轻的军官,黑皮靴使劲蹬着马镫,一边回头看我。他的枪套是绑在大腿上的……他朝我开了一枪,打在一块石头上,燃起一簇火花。这时候我像蜻蜓一样在石头上飞舞,追上了他,砍断战马的右前腿。起初我想砍死他,想想又改变了主意。他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哎,他也是个人嘛……我尽管人小,可我还是把他拦腰抱住,用他自己的腰带牢牢捆住。他直向我哀求,可我还是毫不留情,把他俘虏了……”

        “然后我们押着他往学校走去,我们的书包刚好在学校门口等着我们。”王校长抢着说出结局,两人都像孩子一样哈哈大笑起来。

        笑够了,他俩满意地擦掉喜悦的眼泪,肩并肩,开始收割玉米。锋利的镰刀“咔!咔!咔!”奏响一曲优美动听的劳动之歌。玉米树带着玉米棒子,沉重而响亮地倒在他们身后。王旦巴终于领悟到,秋天在这一刻之前为什么如此辽阔、虚无、空洞、疲乏。在他为人生的某些真谛苦苦思索的这短短几天时光里,秋天也在内省地、沉默地、坚定地将万物推向成熟乃至衰落,让它们隐入自身深处。它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展开,融进纯粹而馥郁的成熟里,无忧无虑,如同一个胸有成竹的父亲在等待孩子慢慢长大,并由此催生了那片荡涤净乌云的天空那无边无际的蔚蓝,那种对万事万物的宽容、悲悯与悦纳。这个深秋让万物参透生命的玄机,让它们蓄势待发。它屏息凝神,不慌不忙地等待一切迎刃而解,水到渠成。王旦巴感受到了这种机密,容光焕发犹如夏天的彩虹,在雨后清新的喜悦中燃烧不已。虽然他的肌肉已不像青壮年时代那么发达,富有青春活力,但他的身体仍然健壮,引人注目,里面的能量显然来自骨骼和心底。这个倔强的老人,他那深沉的严肃劲儿,永不停歇的伟岸、雄性的行动力,双眼时常放出的犹如燃烧的炭火一样的光芒,以及脸庞偶尔闪现的痛苦的迷茫和强健灵巧的双手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来的生命和事物,使人打心里尊敬与喜欢。此刻,他感觉到心脏的有力跳动,感觉到幸福的震颤,感觉到劳动带来的苏醒和一种圣洁的精神紧张。一股新生般的力量在他身上喷涌,他感觉自己的双手是那么灵活,那么有劲儿,和年轻时没什么两样。如今它们如愿以偿,欢欣快乐犹如两只小鸟——不,它们简直欢喜到了痛苦的程度。于是,在田野唧唧啾啾的虫鸣中,在蔚蓝的天空下,在深秋的清风里,在王旦巴看见听见的一切东西里,他开始感到这场痛苦博弈后的胜利、犹如青春般的朝气和生命的热望。他的内心响应着美丽而庄重的故土的呼唤,一心想做一个永远的耕耘者和收获者,直到将生命的激情和力量完全奉献给它,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他想起老伴儿曾经半是骄傲半是嘲讽地嘟哝,如果把他放到寸草不生的沙漠,他也有办法和能力,用这双手种出一个菜园,还能养上一帮牛羊……他也始终坚信,自己有开拓一切的意志和力量,在这世上,什么困难,都不能将他打倒。

        “啊!”突然,他发出一声惨叫。雄鹰闻声扑向他。接着是王校长。他的右手手心至半截小臂鲜血喷涌,露出尺把长白森森的骨头。他不小心割伤了自己。


十二


        春天并没有一下子就到来。春节过后,积雪融化了,东风刮了一场又一场,然后天气渐渐转暖,大地复苏,田野里一片鹅黄色似有若无的青草。

        快到播种的时候,严寒袭来,下了一场厚厚的瑞雪;远远望去,达里加雪山仿佛更雄伟、壮观了。巴麻村的冬麦地里,野鸡踱过顶上覆盖着大雪的田埂,留下一圈圈竹叶形的趾印,宛如姑娘衣服上的花纹。炊烟笼罩村庄上空,麻雀、乌鸦、喜鹊,都在牲圈、路旁、树下觅食。往庄稼地里运送粪肥的农用小三轮轧出来的春季小路,像三条飘逸的发带,蜿蜒在田野中。

        春耕把人们呼唤到自家地里。那些头发花白、可敬的老人们,扬肥的扬肥,撒籽的撒籽,年轻人则吆喝耕牛,犁开被瑞雪浸润得松软芳香的泥土。田埂边已经探出冰草和荠菜嫩绿的小脑袋,车前草祈祷似的捧着两片小叶子,天空飘荡着蓝宝石般晶莹的、日益变暖的空气,村外的河流和草原一片热烈的寂静。种子刚埋进土里,人们就已经预见到了秋天的辉煌。是的,今日的一切都在为很快就会到来的丰收的秋天做准备……播种的喜悦把人们的心都融化了。

        夏天也不是一下子就到来的。它是在人们的劳碌喜悦和雄鹰漫山遍野地寻找王旦巴的足迹中一点一滴繁荣起来的。巴麻村的每一个人都见证了雄鹰如何从一只正直暴烈、快活自信的老狗变成一只形容枯槁、六神无主的“野狗”“疯狗”。王校长和村里人可怜它,给它吃食,它才摇摇摆摆,活到了秋天。

        现在又是深秋了。人们已经收获完大部分庄稼,只剩下收获几样迟熟的庄稼和采摘水果了。秋意已有些凋敝:黄叶满地,晨霜凋伤了最后一些鲜花,封锁了果实的甜蜜。一天早饭后,王校长和十几个乡亲,到马路边王旦巴的果园里替他采摘冬果——这是王旦巴今年仅有的收获了,他们不忍心它们掉落地上烂掉——给他储存到地窖里吧,一两年都不会坏——碰见雄鹰在一块麦茬地里挪步寻找王旦巴。人们都有些伤感,王校长的眼泪慢慢涌上了眼眶。他把它抱在怀里,给它一块干粮。他有些怨王旦巴,同时又对他充满了担忧。天气已经非常凉爽且略带一点寒意,晴空万里,人们马上投入劳动。王校长追踪一只老鹰一直到高耸、耀眼的达里加雪山深处。即使像他这样一个饱经沧桑、风烛残年的老人,也感觉到雪山散发出一种圣洁宁静、苍凉古远、厚重殷实甚至年轻茁壮的力量,这使他生出一种渴望的信念并对一切苦难和忧虑付之一笑。他摘下一颗冬果举过头顶,敬献给雪山山神。

        淡黄色的冬果一个个香气扑鼻地躺在蓝色塑料布上。王校长不时停下活儿,顺着大路朝远处遥望,可是那条通向省城的柏油马路,仿佛被舔过一样,连一辆车、一个人影也没有。他有些失望。他刚从一场深秋寒风带来的凶险而顽固的伤寒中逃脱,虚弱的脸上因为劳动而泛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晕,汗珠一颗接一颗,从深深的皱纹里滚出来。

        他身边无精打采的老狗雄鹰,也顺着他的视线静静地望着,不发出任何声响。

        在县医院度过危险之后,王旦巴就被他的儿子接到省城治疗并和他们住在一起了。听说他的右手伤得很重,连筷子都握不住。如今,整整一年过去了,那只手好了吗?

        一年时间能发生多少变化呢?可多啦。他的田地被杂草淹没,他的牛羊猪鸡被笃定不让他回来继续种地放牧的儿子偷偷贱卖,他的修鞋机,被扔在门口,锈成一堆废铁,连收破烂的都嫌弃不捡……他的世界好像已经坍塌了。

        刚开始,巴麻村的人们经常说起他,讨论他的伤势,关心他从此以后会留在城里养老呢还是会回来继续“奋斗”。人们都知道,对一个老农民,尤其是对王旦巴那样的老农民、手艺人而言,失去右手是多么大的打击。但是时间一长,忙碌和各自的幸福和忧愁使人们不再那么热切地谈论他了。只有对他怀着殷切牵挂的王校长,一直在沉默而坚定地等待,等他回来继续劳动生活,并且“践行”转山的誓言——他不会那么轻易就被打倒,屈服的,他那把历尽苦难和风霜的老骨头,硬得很呢!

        是的,只要他回来,一切仍将会重新开始……他虽然不会再创造以前的那些奇迹,但他必将在温暖故土的怀抱里再一次力所能及地耕耘并做一个任性的孩子……还有什么比这更惬意,更满足的呢?王校长这么想的时候,突然,一声大客车的汽笛刺穿了深秋的晴空。王校长和众人循声望去,只见车上下来一个老人,他左肩挎着一个黑色大包,右手插进衣兜,微驼着背,以老农民特有的那种略带急切而坚定有力的步伐踏上村口小路。他走到第一户人家前,停住脚步,好像在贪婪地呼吸人家烟囱里冒出的牛粪和木柴混合着的苦烟,然后像一棵老树一样穿进巷道,消失了。雄鹰先是吐着舌头,警觉地立起了身子,接着它激烈地吠叫了几声,像真正的雄鹰那样,飞了出去……


原刊于《西藏文学》2022年第6期

何延华.jpg

        何延华,女,藏族。兰州大学文学博士,兰州理工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评论家协会会员。有中篇、短篇小说被《小说选刊》转载,入选多种年选。出版中短篇小说集《嘉禾的夏天》。荣获全国梁斌小说中篇小说奖、首届青稞文学奖、首届梁晓声青年文学奖和甘肃省黄河文学奖、少数民族文学奖、《飞天》文学十年奖、甘肃省文艺评论奖等。参加第七次全国青年作家创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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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5阅读 73 编辑:刚杰•索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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