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延华短篇小说:证据

《民族文学》2010年12期 何延华 2013-11-29发布

 

 

美丽的积石山下,有一条狂欢狂怒、日夜奔流的黄河;在黄河古渡的南缘,有一个老墙根围起来的屯子,叫杏花屯。杏花屯依山傍水,风光旖旎。屯子不大,约有八十几户人家,每家门前都有几棵杏树,由此得名。绕过这些杏树,是一个个用树桩围起来的大大的羊圈,里面养着许多羊,多的人家有一两百只,少的也有几十只。羊圈过去就是大门,和庭院隔了一堵土墙。老人们睡在堂屋里,冬天对着窗外光秃秃的杏树枝丫,春天则对着满树闹哄哄的杏花,那杏花笼罩着庭院,也笼罩着人的心。

杏花屯的男人,在他们老了之后,几乎都有一项重要的爱好:吸黄烟。这个习惯的形成乃至稳定,往往伴随着一段辛酸的历史。老汉们也曾吸过整条整条的香烟,在人前很阔的。那时正值他们人生的辉煌时期,有的是力气,说话都硬邦邦的,掷地有声。现在不同了,人老了,烟的档次自然也随着主人的身份一起降低——黄烟配老汉,再合适不过了。

在杏花屯里,当一个男人觉得自己老了,他就会吩咐自己的老伴儿,开春别忘了在菜圃里分一点土地给他种上黄烟。年轻时候瞧不起的东西,如今要和自己做伴啦!从烟种发芽到长叶,再到薅草间苗施肥,最后到收割,老汉几乎天天都往菜圃里跑,像照顾婴儿一样照顾他的黄烟。自己种的黄烟真甜,没有那种令人嗓子发涩的辛辣味儿。也有人从集市上买了吃。那是些家底厚实的家伙。大多数老汉都自力更生,自己种,自己晒干,碾细了找一个新实布袋子装起来,郑重地挂在堂屋门前的柱子上,什么时候想吃就拿下来,抓一大把,装进烟袋里,鼓鼓的,看着叫人心里多舒服。自己种烟吃的老汉都认为从集市上买烟吃的老汉是踢踏鬼,是永远也长不大的老小孩儿,老了老了还不忘糟蹋钱。而且也不像他们那么大方,遇见一个熟人就能从烟袋里抓出一把来给人家敬上。自己种多划算呀,不光好吃,还可以把它当作放羊之外的一个好消遣。闲着的时候,老汉们人人嘴上叼着一个用动物的骨头做的烟管。这些骨头通常来自他们亲手养的某一只羊身体上的一部分。老汉们养羊卖羊也杀羊,在过年的时候,他们挑选羊群中最肥嫩的一两只做全家人的美餐,最后将别人啃干净的小骨头收集起来,经过仔细地挑选和加工,做成精巧的烟锅。这种烟锅还带着一个修长的烟管,骨头细腻洁白。一个老汉起码有两三个这样的烟锅,那是他们财富的象征。爱面子爱炫耀的老汉

还会小心翼翼地花几个钱,将他的烟锅和烟嘴用黄铜包裹起来,在人群中一掏就金光闪闪,别提多神气了。

除了吸烟锅,黄烟还有另一种吸法。只要两只手暂时闲下来,只要老墙根底下有太阳,老汉们就会脱下一只鞋,垫到屁股底下,靠着墙根坐下去。他们将废报纸或孙子们的草稿纸放在膝盖上,用手掌和手指都开着无数小口子的、像枯树枝一样的手仔细摩平,裁成一小绺一小绺的长方形,均匀地铺到被汗水濡湿的帽窝儿里,小心翼翼地戴上。然后装一口袋鼓鼓的黄烟末儿,心满意足地放羊去。有废报纸衬帽窝儿,有烟末儿垫口袋底儿的老汉们有一种富裕感和安全感,一般不会因为没有黄烟吃而心烦意乱,痛苦难熬。其中的快乐,和有糖果可吃的小孩子的快乐是一样的。割草割累了,烟瘾上来了,他们就摘下汗津津的帽子,挑选一条被汗水浸湿的纸条,撒上烟末儿,熟练而紧衬地卷起,包好,末端用舌头一舔,就粘上了——一支可以和正宗香烟相媲美的卷烟便诞生了。逢年过节或是村里办红白喜事时,老汉们会得到亲朋好友敬的香烟。在接过香烟的时候,他们还会莫名其妙地脸红。你看那烟身长长的、白白的,多像大姑娘的手指;那烟末儿细细的、匀匀的,多像金黄细腻的蚕丝!他们看着看着就舍不得吃,就把它们别到耳朵上,要是有,两只耳朵都别上,就像小姑娘第一次扎起两个小毛辫子一样骄傲而激动地在人前走来走去。他们还要在食指和中指之间轻轻地夹上一根,当然啦,很轻很轻的,绝不像挥着羊鞭和握着镰刀时那样用力——好像怕捏痛了它或是将它折弯了一样小心翼翼。这根烟,完完全全是属于他们的,只要他们喜欢,随时都可以点上,而且不必蹲到老墙根底下。站立着在人群中吸烟使老汉们看上去有一种平日里没有的尊严和儒雅的味道,以致使他们的小孙子都感觉到一种陌生,吸吮着脏兮兮的指头迟疑着,不敢将自己沾满泥巴的小身子立刻滚到爷爷的怀里去。而别在耳朵上的那两支香烟,就像两朵小花,会在老汉的双鬓开放多日。当然啦,在这种令人骄傲的时刻,黄烟作为土老帽儿,被它们的主人暂时忘掉了。

每天傍晚,等羊儿吃完最后一槽麦麸进了羊圈,猪腆着大肚子不哼哼了,小孙子也蹭到他妈妈跟前闹瞌睡去了,老汉们这才抽出身来,来到老墙根底下张望。渐渐地,脚步声越来越多,咳嗽声越来越杂,老汉们便凑起了一个堆儿。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像是用生命等待的时刻终于到来了。他们将各自的宝贝黄烟掏出来,互相瞧一瞧、闻一闻、尝一尝、评一评。不敢大口吸,就一小口一小口地咂摸。那烟雾是全都咽下去了的,因为实在舍不得吐出来。这味儿就渗进他们的骨头里,长在他们的身上,成了他们的标志。吞云吐雾时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就像他们年轻时第一次拉着大姑娘的纤手一样令人眩晕。这种感觉总得表达出来才好。老汉们用他们积淀了一辈子的贫乏的词汇这样描述:“美死人的烟哟……舒坦……受活……赛过活神仙……”比这更形象的比喻,他们的脑子里没有,拿女人来形容又好像老不正经,臊脸。说实在的,年轻时谁没有过那些花花绿绿的事儿,可是现在小孙子都知道大人那一档子事了,再不敢胡说八道了!要是叫儿子儿媳听见,那还得了!

老汉们对于他们的黄烟,是当作老伙计一样看待的,有很深的感情。侮辱黄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侮辱他们本人。但是有的情况除外。比如有一次,一个老汉拿出一包不知从哪里得来的香烟,慷慨地分给伙伴们品尝,品尝完之后,老汉笑着问味儿咋样,是不是比黄烟强多了,大家沉默不语。一个叫做富贵的老汉憋不住了,吐口浓痰,咂咂舌头,说,这香烟咋有股尿臊味儿!还不如我的黄烟棒儿吃着扎实、过瘾呢!他的话音未落,立即遭到一帮老汉的攻击,什么穷命、贱骨头、馊肚子受不住好东西啦等等骂了一大堆,把富贵老汉臊得红了脸站起来,裹裹被汗腌渍得硬邦邦的衫子,想走又舍不得走,很是悻悻然。

黄烟……黄烟给老汉们的晚年增添了无限的乐趣,使他们觉得,人老了虽然有点苦,但是只要每天都有烟抽,活着还是蛮好的。

 

 

 

老汉们晚年的主要工作,就是赶着一群圆滚滚的羊,到碧绿宽阔的草场或草坡上去放牧。每天天刚蒙蒙亮,老汉们就钻出暖烘烘的被窝,用羊鞭拂弄醒正在做梦的羊,赶着它们吃草去。头羊走在前,羊羔儿紧贴着妈妈,几只还没有睡醒的懒羊则夹在队伍中间迷迷糊糊地走,不时东磕一下,西绊一下,仿佛还在梦里。老汉拖着一条比他的身体长几倍的羊鞭,跟在羊群的后面。他是队伍后面的指挥家,他手中的鞭子就是威力无比的指挥棒。老汉和头羊总有一种心灵上的默契。遇到沟坎儿或是岔路口的时候,头羊都会缓几步,略显迟疑之态,等待老汉的反应。老汉不慌不忙,很权威地咳嗽几声,头羊一听,立刻停了脚步;其它的羊们便抖擞一下,迅速向队伍中心靠拢。这咳嗽声就是军队的号子,是不可抗拒的军令。听惯老汉扯着痰音的羊们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就像一支受过专门训练的士兵。紧接着,老汉向右猛甩一声响鞭,羊们立刻跟着在第一时间内反应过来的头羊朝左走。走错一步是要受罚的。老汉粗哑的吼叫声可不好听,鞭子抽在身上亦不好受——这些羊聪明得像什么似的。鞭声是老汉和羊们之间交流的语言,老汉是羊们至高无上的国王。

这羊群的国王,在卸下装满青草的背篓、放下羊鞭、将肚子圆得像皮球的羊们赶进羊圈后,来不及吸口黄烟缓口乏气,就忙着给羊担土填圈,以保持羊圈干燥;剁猪草,用玉米糁子拌匀,倒进石头凿的食槽里;给院子里的果树浇桶水;给孙儿扎把弹弓;甚至瞅瞅门前繁茂的老杏树,企图爬上去削掉多余的枝丫……

而这一切劳累的结果,就是为了那三餐滑溜溜香喷喷的面食。这是活着的目的,活着的理由,更是活着的奔头。

放羊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割草。年老的牧羊人,背上背一个很大的红柳条背篓。背篓是羊们的餐盒,老牧人除了早晚放羊,还必须给它们准备好午餐。这些狡猾的家伙,中午太阳一热就会在草坡上睡懒觉,或者叫春发情。那场面可叫人难为情哩。这帮畜生,一点也不知道害臊。那背篓大得几乎将他的大半个身子遮住了。想当年,他们挎起这个背篓的时候,背篓刚刚能没过他们健壮的脊背。现在,他的背腐朽、生涩而且弯曲,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当他空手走在路上的时候,他那深深弯下去的脊梁,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以为他会突然栽倒在地,起不来了,更不用说背着沉重的大背篓走路了——不,那简直是在爬行,双手几乎触到了地面上。然而老牧人就是用这个肩膀挎着沉甸甸的大背篓,就像挎着他全部的人生。他当牧童的时候挎个小背篓,脊背挺直,甩着响鞭把羊们赶得飞跑。背着背着就背成了这种丑样子。也是,多少年啦,老啦!老啦!人一老就会像晒干水分的萝卜一样干缩,越缩越干,越干越缩。要是年轻时没下苦力还好,年轻时苦死苦活的,到老了你试试看!不缩成一把干骨头才怪呢!

羊鞭……背篓……背篓……羊鞭……老牧人觉得人生就像在某个下雨的夜晚做的一场坚实而清晰的大梦,忽悠忽悠又回到了从前。

羊们吃草的时候老牧人割草。对于那一片片散发着清幽香味的青草,他表现得和饥饿的羊们一样贪婪。羊们吃草安闲自在,老牧人割草挥汗如雨。他有一个小小的秘密,一个不敢给别人说出口的、属于他自己的小秘密。他想赶紧把这群羊喂肥了,卖掉其中的一两只为自己和老伴儿做一身新衣服,好几百块钱的那种。一辈子没穿过那么贵的衣服,再不穿穿,怕是没有机会啦!再说,赶集和串亲戚时穿着也体面些。为了这个秘密,他不顾自己年老体衰,爬上陡坡去割草。有一年夏天,一个老汉在崖上割草,不小心滑下悬崖摔死了。人摔得面目全非但手里还紧握着被青草汁染绿了的镰刀。谁也不知道他的小秘密是什么。

 

乔真老汉便是这群放羊老汉中的一个。他是一个表面木讷但内心丰富的老汉。他身材瘦小,手脚粗大。头发稀拉拉的,在阳光下泛着铁锈色。他的眼睛善良温和,鼻子因为炎症的缘故时常不通气儿。嘴巴厚阔,牙齿叫黄烟熏得黑乎乎的。这张嘴跟人在一起时像个哑巴,跟羊在一起时絮絮叨叨喋喋不休,仿佛多嘴的婆婆。他今年六十一岁,年轻时当过民兵,脾气倔强,什么事情都要做出个样子。

他放羊的年月可早了。五岁的时候就甩着小鞭子跟在爷爷屁股后面穿梭在草坡上。八岁时开始放群。二十岁上用放羊积攒的钱娶了一个能干的媳妇。后来羊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他就用卖羊的钱供两个孩子上了大学。这些年,由于繁重的农活和整天放羊的苦情,他愈发干瘦了,远远望去就像一只瘦猴。自从去年以来,他猛然间感到心乏了,老在心里问自己:哎呀,今年该不会死哩吧?还有用得很哩,羊也没放够呢!不过他还是想趁这把老骨头还硬朗,给自己和老伴置办些后事:两口一等一的松木棺材,两套老衣,再加其他琐事若干。这些事本不该他操心,两个儿子孝顺着哩,可是他觉得自己亲手操办心里踏实些。不用说,这些钱还得从羊身上变戏法儿似的变出来。他已经默默地许过多次愿,下辈子情愿变一只羊儿来赎罪,他从羊身上得到的实在太多啦!

这一年,他养了四十九只羊。原本有五十只,可惜一只小花羔在娘胎里叫兄妹们挤压坏了,打生下来就死掉了。乔真老汉把它埋在杏树下。除非这种情况,他的羊很少死亡。偶尔病死或者摔死一只羊,他都会伤心上几个月甚至大半年。正因如此,他竭尽全力照料他的羊群,不让它们出现一丁点麻烦。不过就是有麻烦也不怕,大儿子在县上的畜牧站工作。这是除养羊之外最令他骄傲的事情。

美丽的秋季,百草茂密,草籽成熟,这一带的每只羊都肥壮得变了形。乔真老汉的羊更是出众,漂亮得没法儿说了。他喜颠颠的,一心扑在这些羊身上。有时候,他的老伴会酸溜溜地说:“你干脆睡在羊圈里吧!”他熟悉方圆几十里的草场,哪儿的草多,哪儿的草嫩,他一清二楚;哪片草场有一块石头,哪块崖上有几株刺梅,他也了如指掌——他熟悉它们就像熟悉自己手上四季开着的风口子。当然他也了解自己的每一只羊,哪只羊脾气好,哪只羊脾气躁,哪只羊尾巴长,哪只羊耳朵灵,哪只羊几时断的奶,哪只羊几时发的情……他和它们每一只都详细地谈过心,比如集体的组织纪律性呀,平时的生活作风呀,生育问题呀,夫妻关系呀,甚至走路的姿势呀,打架的风度呀……无所不谈。他其实是一个追求完美的老汉,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夏天他把羊群赶到河滩,一只一只拉进河里洗澡;冬天他给怀孕的母羊和小羊羔披上毛毡。他和他的羊们每天早上最早到达草场,最晚回家;羊们最听话,最团结,最漂亮,也最优雅,不像别的老汉的羊,一到草场就撒起野来。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老汉时常自豪地自言自语,“我养的羊就是和别人的不一样。”

一天,乔真老汉望着草坡上撒欢的羊群,做了一个令人伤心的决定:明天赶集卖掉最

肥的三十只羊,留下羊羔儿和年轻的母羊,明年就又会有这么多羊。他深知,这是卖羊的最好时节:卖早了羊不上膘,折秤;卖迟了羊就消膘,也不划算。这是他最欢喜的季节,也是最令他悲伤的季节。严格来说,悲伤远大于欢喜。天下最难过的事莫过于生离死别。每次卖羊前,他吃不下饭喝不下汤,蔫呆呆的,仿佛着了魔怔。一方面,他想出种种理由说服自己卖羊,比如春耕的肥料呀,漏雨的厢房呀,过年的年货呀……一方面,他又实在舍不下那些羊儿。“我可怜的羊儿!”他总是这样叹气,“不知会落到什么样的下场!挨刀,下汤锅,本来就是它们的命;可是,我的心要疼破了。”

“养肥的羊儿终究要卖。”他又想,“这和嫁闺女是一个道理。总不能把她老养在娘家吧?噢,那不妥,当然不妥。”他摇摇头。“女大不中留,是非多着哩!可是虽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总有回娘家的时候;羊,噢,我的羊!卖出去换成钱,就回不来了!”他照例,要在心里哭一回。有时候心里哭着哭着,就变成了梦里的叫喊。每当这时,老伴就会把他摇醒,老两口一个吸黄烟,一个纳鞋底,无声地坐到天亮。

这天晚上,乔真老汉的心里比往年还要难受些。他翻来覆去,覆去翻来,好像炕上长着毛刺,但他还是昏沉沉地睡着了,白天实在太累啦!

第二天逢集,他早早起来,蹑手蹑脚地来到羊圈。他想再静静地看看他的羊——那些他如爱子女一样爱着的羊们。可是羊圈里空空如也。圈门大张着,羊粪蛋蛋儿一直撒出门外。

乔真老汉一辈子也没有这么吃惊、愤怒、绝望、悲愤过,他脚筋一软,差点栽了个跟头。一股黏糊糊的浓痰涌上嗓门,几乎使他背过气去。他倚着木桩缓缓地坐下来,边张大嘴巴急促地呼吸,边使劲地捶打着心口,仿佛要从里面捶出什么东西来。他的表情古里古怪,五官忽而挤到一起,忽而舒展开来——分明是在无声地哭泣。他就这样难过了很长时间,直到老伴起来收拾庭院。

他一见老伴就说:“我们的棺材泡汤啦!羊叫人全偷走啦!我的羊,呃——我的羊!”

一生倔强的乔真老汉就这样被突来的横祸击倒了。

 

乔真老汉在炕上迷瞪瞪地躺了整整一天一夜。这是他除了害病之外躺炕时间最长的一次。平常他忙着地里的活计和照顾羊儿,忙得那真是……用他的老粗话来说就是:连屁都夹不住。可是第二天一早,到了该放羊的时候,他猛然醒来了。

“懒婆娘,怎么不叫我?”他望望窗外的朝霞,迅速跳下炕,套上鞋子。

老伴怔怔地望着他,睁大了眼睛。

“娘哟!”她喊道,“羊没了,你可别也疯了啊!”

乔真老汉这才记起,他的羊都被偷了,一只也没剩下。

他来到昔日拥挤热闹如今只剩下羊粪疙瘩和羊膻气的空羊圈,默默地站了一个钟头。每只羊都在他眼前欢腾。他掏出烟锅,从裤兜里撮了些黄烟末儿,颤抖着装进烟锅里,颤抖着点上,颤抖着吸一口:“我一定要把你揪出来,否则,我就不是……”他想了一下,记起电视上英雄就义前的壮烈画面,就挺直胸膛,用刚健的口气大声说:“我就不是乔真!”

他猜测,偷羊贼一定会在这几天把他的羊卖掉。因为他的羊都那么肥壮,膘厚得几乎要流油。夏季马上就会过去,要卖好价钱只能是这几天。

“我看哪,”他想,“他们准在牡丹镇。这一带哪里的集市比得上牡丹镇?牲畜市场那么大——我今天就去牡丹镇,我要把他揪出来交给公安局。对,就这么办!”

他在心里说完这些话,就出发了。为了节省时间,他抄近路。按说坐车方便些,可是乡下的车没有个准点,往往是什么时候拉满客人什么时候走,倒霉的日子能等上大半天。乔真老汉可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上面。他几乎是小跑着往前走,连他自己也惊讶于走路的速度,仿佛一夜之间,他年轻了起码十岁。可不是!乔真老汉的心里火急火燎的,那种急呀, 他一辈子也没经历过。

“嘭噔噔,嘭噔噔……”身后开来一辆三轮车。乔真老汉一下蹿到路中间,跳舞似的

挥动着双臂。

紧急刹车。开车的小伙子摘下帽子,露出一头硬撅撅的短发,气急败坏地吼道:“糟老汉!不要命了你!你老了不想活了,我还没娶媳妇,还没活够哩!”

“我有什么办法,”乔真老汉委屈地说,“我又不是孙悟空,一个筋斗就是十万八千里……是就好了……我也没活够哩,我也没放够羊……啊,我的羊!”

说到羊,他突然感到心口一阵尖利的疼痛,他急忙捂住心口,瘦小的身子矮下去一截,使他看起来像一根枯木桩,下半截深深地栽进土里,只剩上半截兀自戳出地面——他央求道:“我要去牡丹镇,麻烦你捎我一程。”

小伙子指指车厢,上面架满了蔬菜。乔真老汉忙说:“你不用担心,我就是摔死了也没有你的责任……牡丹镇又不远,我的羊儿跑三跑、跳三跳就到了。”

又说起了羊儿!羊儿啊羊儿,亲爱的羊儿!乔真老汉不禁像个爱流眼泪的老婆娘一样悲悲切切地哭了起来。于是好心的小伙子就慌了,忙跳下车,扶他爬到蔬菜顶上,嘭噔噔,嘭噔噔……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牡丹镇上。

牡丹镇店铺簇堆,人马拥挤。牲畜市场在镇西边,大得惊人。逢集的日子这里成了牛羊猪鸡兔等动物的天下,尤其是牛和羊。这里还是屠宰场。人们——买主,卖主,都是实打实的行家,掰开牛嘴一看牙齿,就知道它活了几岁:两岁半左右的牛有一排奶牙;两岁的牛有两颗对牙;四颗牙齿说明它三岁;六颗牙齿说明它五岁;八颗牙齿即满口,这种牛已经成年,耕地干活力气足,宰了吃肉味道鲜,而且秤头也足。抱起羊儿掂一掂,就知道它有多少斤, 放到秤上一过秤,准差不离。之后买主和卖主各自在心里打出一个自认为可以占到便宜的小算盘,相互伸出手在袖筒里捏一阵手指头,就商定了价格。天知道这个地区有多少牛羊!恐怕数也数不清。那些等待买主的牛羊恐惧得浑身颤抖,被陌生人牵走的时候还会泪水涟涟,惹得主人也不住想大哭一场:见过牲畜流泪的人,会一辈子落下个心痛的毛病。

乔真老汉多么熟悉这个市场呀!他和它打了一辈子交道。每年有那么一次,他来这里的时候赶着一大群羊,出来的时候剩下孤零零一个人——除了腰包里的那一沓用羊换来的票子,他还含着两眼包眼泪。太伤心啦!太让人伤心啦!唉,这真是一个让人伤心的地方。

他在牡丹镇这一带颇有名气,因为他养的羊肉嫩汤鲜,绝了。所以,他暗想:“‘人怕出名猪怕壮’,八成是这臭名声把我害啦!一偷全没啦!断种啦!这是什么狠毒的人物!”为了掩饰自己,他从集上买了一顶硕大的草帽扣在头上。草帽大得掩盖住了他的眉眼,在他头发稀疏的脑袋上不住地晃荡。他怕万一贼认出他就会逃跑——一跑出牡丹镇的人海,就是星星似的村庄,到哪里去找?可不能便宜了他!

他怀着激动的心情,先警惕地侦察了一番牲畜市场的四围,才背搭着双手迈着方步走了进去。可是,今天的牲畜市场竟然空空的!乔真老汉的心“咯噔”一下沉了下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一溜瞧过去,只有几个老妇人带着几只兔子或鸡娃在等待买主,此外,还有几个街头小混混凑在角落里打牌。他连忙摘下草帽跑过去一打听,原来今天初六,是羊日。“六月六日阴,牛羊贵如金。”怎么连这都忘了呢!唉,真是气糊涂了。他犹如一个被打败了的士兵,只好蔫巴巴地折回家去。

 

漫长的一夜在乔真老汉紧张而又痛苦的思绪中昏沉沉地过去了。前半夜他由着性子做梦,梦里净是自己亲爱的羊儿;做到后来,竟分不清是梦是醒了。后半夜他的心口痛痒如猫抓,索性坐起来吸黄烟,一烟锅接一烟锅,直吸到天麻麻亮,才呷了一口浓浓的隔夜茶下了炕。

他来到西厢房,麻利地找出架在粮仓顶上的羊皮筏子,扛起来就朝黄河边上走去。他年轻时曾当过两年筏客子,水性极好。他要去的地方是甜水镇,那也是一个黄河边上的小镇,乘着筏子顺着黄河水飘上那么一阵儿,上了岸再走十里慢坡路,就到了镇子上。

他下了水。一趴在鼓囊囊的羊皮筏子上,他就说:“可恶的贼娃子,我非揪出你不可。”

滔滔黄河水震耳欲聋,从河边吹来的早风特别贼,使他一阵一阵打着冷战,也使他的头脑更加清醒。他想,如果找不到羊,回来的时候他就不走水路:“万一想不开,脑袋一热跳进黄河,”他把手伸进浑浊的水里试探一下,“就害苦了娃他妈。”他想,“‘少年夫妻老来伴’,老了老了还要当寡妇,怎么受得了!再说,她跟着我没享过什么福,苦倒吃了一背箩。不,不能走水路!”他下了决心。

上了岸,他把羊皮筏子丢在黄土崖下一个隐蔽的山洞里,仍然抄近路。他对不负责任的乡间客车有着很深的偏见。他宁肯相信自己那双弯曲变形的,时常追着羊们满草坡跑的短腿。

乔真老汉来到甜水镇的牲畜市场上时,太阳已经热烘烘地使人流汗了。他戴着和他干瘦矮小的身材极不相称的大草帽,谨慎地在市场里转了一个圈。他凭着老年人特有的耐心和定力,带着怪怪的表情绕着牛羊踱步。那么多的羊,一群一群,一窝一窝,一只一只,都不是他的。转了几圈,他再也装不住,脑门上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子,手脚也开始不听使唤地哆嗦起来。其实他一进市场门口就知道里面没有他的羊,他熟悉他的每一只羊身上的气味,就如同熟悉自己家的家谱;他熟悉每一只羊的特征,如同熟悉自己的双手:左手大些,老些,因为他是左撇子。他的羊,一只一只,站有站相,卧有卧姿,那么高贵,那么优雅,这是他长期训练的结果。自打它们一落地,会走路的那一刻起,他就在训练它们,宛如训练军营里的士兵。羊们也熟悉他的气味:浓浓的黄烟味掺杂着淡淡的青草香,外加一股若有若无的羊膻气。他的声音也是那么特别,有炎症的鼻子使他的声音嗡嗡嗡,嗡嗡嗡,使人纳闷,而且喜欢整天对着它们絮叨个不休。这个可爱的老头儿!

乔真老汉又在牲畜市场里郑重其事地转了几圈。很多人做成了买卖。有人蹴在满是牛粪和羊粪疙瘩的地上数票子。满把的票子一张张交替着在他的手指中间飞舞,使人眼花缭乱。乔真老汉自然想起了他和老伴的棺材,两口一等一的松木棺材,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烦躁:“见鬼!成天想着什么鬼棺材!我还没活够哩!我再放上几年羊……不,十几年也有可能哩……我和羊儿……再也不分开。”他冒出声儿来。“我就知道你们终究要跟我索命的。”他又喃喃道。数钱的人抬起头吃惊地望着他,“我卖掉的羊太多啦!”他索性给那人解释,“害的命太多啦!这不,它们生气了,不见了。”

他神经质地踱起了步。他将五官绾成疙瘩,使本来就布满皱纹的脸更像一颗蜕了青皮的核桃,显出令人心酸的苍老。他的嘴角不由自主地一牵一扯,像丢失了心爱玩具的小孩一样要哭泣,但他还是转动着喉咙咽了下去。

突然,他着了魔似的支棱起耳朵仔细地倾听;接着皱起鼻子使劲嗅了几下,便惊喜万分地喊道:“来了!来了!啊,它们都来了!”

他三步两步就蹿出了人群,像一只敏捷的猴子。大草帽掉在牛粪上。

果然,一个英俊的年轻人赶着一大群羊进了市场。

乔真老汉几乎像个疯子一样冲进了羊群。羊们先是愣了一下,继而以同样的热情将他团团围住,“咩咩咩”地拖着短促的哭腔叫个不停,像是在诉说这两天的离别之苦,又像在埋怨主人何以今天才找到它们——两天实在是太长了,肚子也空空的。总之,乔真老汉和他的羊们悲喜交加,相互亲热了一会儿。

然后,他对愣愣的偷羊贼说:

“呵,偷羊的贼!我恨不得打断你的手指头!你——”

“尕老汉……”英俊的贼稳稳情绪,开口道。这时围了一大帮人,所有的人都停下手头的生意,且来看热闹。“你是疯狗胡咬人,这是我的羊。”年轻人边说边往前挤,一点也不害臊。

乔真老汉急了,喊道:“岂有此理!哼!岂有此理!我……”可怜的老汉气糊涂了,说不出话来。

“这些羊哩……一共四十九只。”偷羊贼将右手抄在裤兜里,左脚点着地面,以这种姿势继续说道,“家里媳妇病了,拉到了河州城里,住院了。我只好把它们全部卖掉好给她治病。我只有一个媳妇。”他朝人们投去倾诉和放作忧郁的一瞥,善良的人们赶紧点头表示同意:“是哩是哩,媳妇可是花钱娶的!什么都见涨,彩礼也一年比一年高起来了!”

乔真老汉听了不知所措——一路上想好的对策一点用处都没有。他抚摩着头羊的脊背,紧张地思考着对策。这是他和头羊第一次这么亲近。原因在于,一方面他们——老羊倌和头羊——惺惺相惜,一方面又放不下各自那副头头儿的臭架子。通常的情况是这样的:虽然头羊最懂得领会他的心思,但它总是那么倔强,那么喜欢耍小聪明,以至于处处要和他较一番劲儿才肯驯服。不过,谁让它是头羊呢,凡是头头就都有那么一点牛劲儿。脾气太温顺是不了头羊的,这年头就应该狠点儿。有时候,乔真老汉觉得自己的一切都瞒不过头羊,这让他有些惶恐。比如,偶尔夜里他和老伴亲热了,第二天必定会遭到头羊不怀好意的长久的注视,那坏兮兮的眼神仿佛X 光,洞悉一切;又仿佛它是他肚里的一条蛔虫,他放个闷屁它都能听见。臊得他往往红了脸,像做错了事的娃娃一样整天在它面前缩头缩脑的,当羊头头的锐气顿时灭了半分。这就让头羊得意了,它仰着头颅肆意地捣蛋,对着羊群窃窃私语,老羊倌甚至能听到它那得意的笑声。老羊倌一辈子善良本分,没有做过任何让别人抓住把柄的事儿,可是头羊让他有一种被人抓住了小尾巴的感觉,这种感觉使他觉得这些羊全都交头接耳,张开了大嘴巴“咩、咩”地嘲笑他:“嘿,瞧他,老不正经的!”他就暗暗琢磨,这些家伙莫不是妖怪变的吧,咋这么灵性哩!

此刻,头羊细密柔软的羊毛温暖着他干枯的双手,使他觉得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喜欢它,它简直就是自己的亲人哩!一股激动的暖流涌遍了乔真老汉的全身。头羊也一扫往日的强悍,温柔地贴着他的身子。两个头头儿的偏见在这一刻完全消释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那贼还在讲,“我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治好媳妇的病。”

老汉气极了。他扯起粗哑的嗓子喊道:

“你这强盗!”

贼轻蔑地回敬道:

“你这老糊涂!”

“我要把你送进公安局!”

“有本事你试试看!”

为了防止两个人打起来,好事的人将镇上的警察叫来了。

乔真老汉抢先发言,他指着偷羊贼说:“他偷了我的羊,整整四十九只,数数,你们数数……请你们把他抓起来。”

几位警察里的头头……任何群体都有个头头……思忖了一下,带着专业的口气问他和贼:“这到底是谁的羊?说说清楚。”

“我的。”这一次那贼麻利些。

“唔……你的。你养了几年?”

贼回答:“三年。哦,不,五,五年。”

“请你说一个确切的数字。”

“哦,我想想。四年,对,没错,是四年。你知道,我媳妇能干得很哩,我从来不管这些事情。”

“的确很能干。”警察望着这群出众的羊,说,“那么她呢?没跟你一起来卖羊?”

“她在河州城里住院哩!”一个快嘴的观众替他回答。贼点头表示承认。

“哦……”警察沉吟一下,若有所思,“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有点面熟……记不起来了。”这时那贼的脸色“刷”的一下变白了,乔真老汉看在眼里。

警察沉思了一会儿,转过身来问乔真老汉:“大叔,刚才你说什么来着?哦,你说这是你的羊……那么,你有什么证据?”

“嘿嘿,嘿嘿,”老羊倌觉得这个问题很可笑,“你说证据?我的羊就是我的羊,还要什么证据!嘿嘿……”他抑制不住地笑了起来,笑得捧着肚子弯下了腰。人们也被他逗乐了,市场里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庄稼人那无拘无束的笑声。这使警察不得不厉声制止。

乔真老汉这才止住笑,说道:“我把它们一只一只接到世上,一天一天喂养大,你瞧瞧我的手,”他伸出一双被割青草的镰刀磨得又老又粗的手,在众人眼前晃一下,再脱下灰布汗褂,指着双肩上被背篓绳子勒进去的两道深深的印子,说:“这就是证据。”

“这哪是什么证据。”谙熟法律的警察笑了,“凡是放羊的老汉哪个没有这种印记!”

“那么……”老汉急了。他挠挠铁锈色的头发,犯愁了。突然,他开窍了似的拍一把大腿,掏出自己的黄烟锅,麻利地装上烟末儿,点燃,自己先吧嗒吧嗒吸了两口,然后紧闭嘴唇蹲下身子,对准身旁一只羊,将浓郁的烟气喷在它的脸上。那只羊浑身一激灵,继而鼻子一皱,将这烟气深深吸进去,陶醉似的闭上了两只大大的眼睛。乔真老汉再轻吸一口,身旁的另一只羊就像等待已久地张开了嘴。乔真老汉把烟嘴朝它嘴角那么一塞,它就像一个老烟鬼一样熟练地吸了起来,吧嗒吧嗒,吞云吐雾。这一只刚吸罢,乔真老汉又赶紧装上一锅,给另一只塞上。火星四溅。烟雾轻绕。烟草味儿勾起了人们所有的关于香气的记忆。

人们哈哈大笑。“真有意思!”他们说。警察也笑了。不过他说:“我要的不是这种证据……”他费力地想对这个老羊倌讲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上的证据,但对这个只上过几年小学、当过几年民兵的老羊倌,他就是没办法说清楚。“法律这东西……太抽象啦!”他想。

但是乔真老汉变得顺畅、狡黠了。他看看自己的羊群,每只羊都直挺挺地站着,大眼睛明亮亮地望着他,一副随时听候命令、随时准备投入战斗的姿态。这让他觉得非常非常地满意和感动。这些贴心的羊儿!突然,他大声叫道:“薛仁贵!”

头羊立刻抖擞了一下身子,出列。

“花魁!”

一只美丽的小母羊支棱一下修长的脖子,优雅地走到头羊的身后。

人们再次愣住了。

“三眼!”

一只右眼被黑色覆盖着的大角羊,迈着坚实的方步,“哒哒哒”,靠着花魁站定。

“啊!”人们几乎惊呆了。

“还有更绝的呢!”乔真老汉得意地说,心中的激动使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脸色有些红润。他把人们朝后搡——腾出一大片空地——这时候偷羊贼想逃跑,被警察及时制止了。

乔真老汉定定神气,将左手大拇指和食指放进嘴里,“吁——”吹出一声嘹亮的口哨。羊们立刻骚动起来,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活动起来——不一会儿就排成了三行队伍:头羊出列,单独站在前排正中心,它孤独、高傲、倔强、尊贵,头高高地扬起。它的面前,每十六只羊站成一排,整齐,挺括,像等待分配任务的士兵,纹丝不动。人们屏住了呼吸。市场里鸦雀无声。连那贼,也在心里暗暗叫好。这时乔真老汉,骄傲幸福的老羊倌,又吹了一声奇怪的口哨。这支由羊组成的队伍在哨声还没有落下去之前,又迅速四散开来,在经过一阵紧张的骚乱和忙碌的调整后,它们,这群非凡的精灵,在那贩卖并屠宰它们的市场里,镇定自若地排出了一个大大的“羊”字。字工整完美,间架结构恰到好处。“羊”字头上的两点,分别由头羊“薛仁贵”和小母羊“花魁”领着另两只羊组成,第一横上排着十只羊,第二横也排着十只,第三横排着十二只,中间的一竖排着十三只……横直竖立,抑扬有力。人们被这奇观征服了,久久地说不出话来。

“绝啦!绝啦!还有什么说的!这就是他的羊!”警察们兴奋地叫嚷。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人们欢呼着把乔真老汉抛到空中,落下来用庄稼人的大手稳稳地接住,又抛上去。乔真老汉在一阵阵眩晕中流出了胜利和快活的泪水。

贼是彻底绝望了。他趁乱拔腿就跑——他个子高大,长着两条长腿。

但是现在这长腿也起不了作用啦!还没跑出几步,他就被一个挎着柳条菜篮的妇女伸出腿绊倒在地。人们争先恐后地拥过去,将那狗急跳墙的,已经被警察确定下来的贼团团围住,不等警察发话就用牵牛的粗绳紧紧地捆了起来。人们发现,他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小拇指齐根不见了。

锃亮的手铐“咔嚓”一声,发出金属特有的清脆冰凉的声音,锁住了贼那双罪恶的手,同时也打开了乔真老汉心里幸福的闸门。

警察仔细查看了贼那缺了小拇指的右手,突然厉声问道:“白小青在哪里?”

贼一听,马上剧烈地颤抖起来,就好像事先预备好了似的。他的头如鸡捣米般点个不停,上牙磕着下牙,“咯咯咯,咯咯咯……”仿佛刚下完蛋的老母鸡。

“哈,我们找的就是这家伙。我一进市场门口就认出了他,”警察头头激动地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前阵子有人报案,说一个叫白小青的小姑娘被人拐卖了,犯罪分子曾因盗窃被人砍去了右手小拇指……哈,就是他。看看他的手……我那里还放着他的照片哩!”

于是,人们手里的羊鞭子、鸡蛋、辣椒、西红柿……都飞到坏蛋的头上了;女人们甚至抓起牛粪,朝他的脸上扔去——闹得他终于大声哭泣了。

警察们将贼带走了。临走前,警察头头向乔真老汉伸出右手,郑重地说:“能抓住这个坏蛋,还真多亏了您呢!您让我们开眼啦。您这哪是在放羊,简直是在进行艰巨的艺术创造。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到这种程度,真是不简单哪!您是所有人学习的榜样。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证据。”

艰巨的艺术创造…… 小姑娘…… 榜样……乔真老汉有些眩晕了。

乔真老汉嘴里衔着烟锅,被他的队伍团团围在正中心,就那样挤挤搡搡、亲亲热热地走出牲畜市场,喜洋洋地折回家去。人们恋恋不舍地望着他和他的羊群渐渐走远,心里充满了疑惑和畅快——放羊怎么能放到这等地步!简直是奇迹!

一路上,老羊倌兴奋地说个不停:“ 终于抓住啦! 小姑娘一定会找到的!……你们可把我吓坏啦!要是找不到你们,我也不想活啦!‘薛仁贵’,你可真是好样的!‘花魁’也不赖!大家都不赖!长脸,都给我长脸啦!”他的老年人易动感情的毛病又犯了,淌下了几滴喜悦的老泪:“除了当年结婚,我一辈子都没这么风光过哩……哎!你们说,我刚才的表演精彩吗?可惜儿子们都不在场,衣裳也太旧了……让棺材见鬼去吧,活着多舒坦……哎哟!快告诉我,今晚你们想吃什么?”

羊们伸长脖子,争着向他咩咩叫起来。

老汉知道,那意思是说,麦麸拌青草!麦麸拌青草!

 

 

 

老汉们晚年的主要工作,就是赶着一群圆滚滚的羊,到碧绿宽阔的草场或草坡上去放牧。每天天刚蒙蒙亮,老汉们就钻出暖烘烘的被窝,用羊鞭拂弄醒正在做梦的羊,赶着它们吃草去。头羊走在前,羊羔儿紧贴着妈妈,几只还没有睡醒的懒羊则夹在队伍中间迷迷糊糊地走,不时东磕一下,西绊一下,仿佛还在梦里。老汉拖着一条比他的身体长几倍的羊鞭,跟在羊群的后面。他是队伍后面的指挥家,他手中的鞭子就是威力无比的指挥棒。老汉和头羊总有一种心灵上的默契。遇到沟坎儿或是岔路口的时候,头羊都会缓几步,略显迟疑之态,等待老汉的反应。老汉不慌不忙,很权威地咳嗽几声,头羊一听,立刻停了脚步;其它的羊们便抖擞一下,迅速向队伍中心靠拢。这咳嗽声就是军队的号子,是不可抗拒的军令。听惯老汉扯着痰音的羊们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就像一支受过专门训练的士兵。紧接着,老汉向右猛甩一声响鞭,羊们立刻跟着在第一时间内反应过来的头羊朝左走。走错一步是要受罚的。老汉粗哑的吼叫声可不好听,鞭子抽在身上亦不好受——这些羊聪明得像什么似的。鞭声是老汉和羊们之间交流的语言,老汉是羊们至高无上的国王。

这羊群的国王,在卸下装满青草的背篓、放下羊鞭、将肚子圆得像皮球的羊们赶进羊圈后,来不及吸口黄烟缓口乏气,就忙着给羊担土填圈,以保持羊圈干燥;剁猪草,用玉米糁子拌匀,倒进石头凿的食槽里;给院子里的果树浇桶水;给孙儿扎把弹弓;甚至瞅瞅门前繁茂的老杏树,企图爬上去削掉多余的枝丫……

而这一切劳累的结果,就是为了那三餐滑溜溜香喷喷的面食。这是活着的目的,活着的理由,更是活着的奔头。

放羊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割草。年老的牧羊人,背上背一个很大的红柳条背篓。背篓是羊们的餐盒,老牧人除了早晚放羊,还必须给它们准备好午餐。这些狡猾的家伙,中午太阳一热就会在草坡上睡懒觉,或者叫春发情。那场面可叫人难为情哩。这帮畜生,一点也不知道害臊。那背篓大得几乎将他的大半个身子遮住了。想当年,他们挎起这个背篓的时候,背篓刚刚能没过他们健壮的脊背。现在,他的背腐朽、生涩而且弯曲,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当他空手走在路上的时候,他那深深弯下去的脊梁,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以为他会突然栽倒在地,起不来了,更不用说背着沉重的大背篓走路了——不,那简直是在爬行,双手几乎触到了地面上。然而老牧人就是用这个肩膀挎着沉甸甸的大背篓,就像挎着他全部的人生。他当牧童的时候挎个小背篓,脊背挺直,甩着响鞭把羊们赶得飞跑。背着背着就背成了这种丑样子。也是,多少年啦,老啦!老啦!人一老就会像晒干水分的萝卜一样干缩,越缩越干,越干越缩。要是年轻时没下苦力还好,年轻时苦死苦活的,到老了你试试看!不缩成一把干骨头才怪呢!

羊鞭……背篓……背篓……羊鞭……老牧人觉得人生就像在某个下雨的夜晚做的一场坚实而清晰的大梦,忽悠忽悠又回到了从前。

羊们吃草的时候老牧人割草。对于那一片片散发着清幽香味的青草,他表现得和饥饿的羊们一样贪婪。羊们吃草安闲自在,老牧人割草挥汗如雨。他有一个小小的秘密,一个不敢给别人说出口的、属于他自己的小秘密。他想赶紧把这群羊喂肥了,卖掉其中的一两只为自己和老伴儿做一身新衣服,好几百块钱的那种。一辈子没穿过那么贵的衣服,再不穿穿,怕是没有机会啦!再说,赶集和串亲戚时穿着也体面些。为了这个秘密,他不顾自己年老体衰,爬上陡坡去割草。有一年夏天,一个老汉在崖上割草,不小心滑下悬崖摔死了。人摔得面目全非但手里还紧握着被青草汁染绿了的镰刀。谁也不知道他的小秘密是什么。

 

漫长的一夜在乔真老汉紧张而又痛苦的思绪中昏沉沉地过去了。前半夜他由着性子做梦,梦里净是自己亲爱的羊儿;做到后来,竟分不清是梦是醒了。后半夜他的心口痛痒如猫抓,索性坐起来吸黄烟,一烟锅接一烟锅,直吸到天麻麻亮,才呷了一口浓浓的隔夜茶下了炕。

他来到西厢房,麻利地找出架在粮仓顶上的羊皮筏子,扛起来就朝黄河边上走去。他年轻时曾当过两年筏客子,水性极好。他要去的地方是甜水镇,那也是一个黄河边上的小镇,乘着筏子顺着黄河水飘上那么一阵儿,上了岸再走十里慢坡路,就到了镇子上。

他下了水。一趴在鼓囊囊的羊皮筏子上,他就说:“可恶的贼娃子,我非揪出你不可。”

滔滔黄河水震耳欲聋,从河边吹来的早风特别贼,使他一阵一阵打着冷战,也使他的头脑更加清醒。他想,如果找不到羊,回来的时候他就不走水路:“万一想不开,脑袋一热跳进黄河,”他把手伸进浑浊的水里试探一下,“就害苦了娃他妈。”他想,“‘少年夫妻老来伴’,老了老了还要当寡妇,怎么受得了!再说,她跟着我没享过什么福,苦倒吃了一背箩。不,不能走水路!”他下了决心。

上了岸,他把羊皮筏子丢在黄土崖下一个隐蔽的山洞里,仍然抄近路。他对不负责任的乡间客车有着很深的偏见。他宁肯相信自己那双弯曲变形的,时常追着羊们满草坡跑的短腿。

乔真老汉来到甜水镇的牲畜市场上时,太阳已经热烘烘地使人流汗了。他戴着和他干瘦矮小的身材极不相称的大草帽,谨慎地在市场里转了一个圈。他凭着老年人特有的耐心和定力,带着怪怪的表情绕着牛羊踱步。那么多的羊,一群一群,一窝一窝,一只一只,都不是他的。转了几圈,他再也装不住,脑门上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子,手脚也开始不听使唤地哆嗦起来。其实他一进市场门口就知道里面没有他的羊,他熟悉他的每一只羊身上的气味,就如同熟悉自己家的家谱;他熟悉每一只羊的特征,如同熟悉自己的双手:左手大些,老些,因为他是左撇子。他的羊,一只一只,站有站相,卧有卧姿,那么高贵,那么优雅,这是他长期训练的结果。自打它们一落地,会走路的那一刻起,他就在训练它们,宛如训练军营里的士兵。羊们也熟悉他的气味:浓浓的黄烟味掺杂着淡淡的青草香,外加一股若有若无的羊膻气。他的声音也是那么特别,有炎症的鼻子使他的声音嗡嗡嗡,嗡嗡嗡,使人纳闷,而且喜欢整天对着它们絮叨个不休。这个可爱的老头儿!

乔真老汉又在牲畜市场里郑重其事地转了几圈。很多人做成了买卖。有人蹴在满是牛粪和羊粪疙瘩的地上数票子。满把的票子一张张交替着在他的手指中间飞舞,使人眼花缭乱。乔真老汉自然想起了他和老伴的棺材,两口一等一的松木棺材,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烦躁:“见鬼!成天想着什么鬼棺材!我还没活够哩!我再放上几年羊……不,十几年也有可能哩……我和羊儿……再也不分开。”他冒出声儿来。“我就知道你们终究要跟我索命的。”他又喃喃道。数钱的人抬起头吃惊地望着他,“我卖掉的羊太多啦!”他索性给那人解释,“害的命太多啦!这不,它们生气了,不见了。”

他神经质地踱起了步。他将五官绾成疙瘩,使本来就布满皱纹的脸更像一颗蜕了青皮的核桃,显出令人心酸的苍老。他的嘴角不由自主地一牵一扯,像丢失了心爱玩具的小孩一样要哭泣,但他还是转动着喉咙咽了下去。

突然,他着了魔似的支棱起耳朵仔细地倾听;接着皱起鼻子使劲嗅了几下,便惊喜万分地喊道:“来了!来了!啊,它们都来了!”

他三步两步就蹿出了人群,像一只敏捷的猴子。大草帽掉在牛粪上。

果然,一个英俊的年轻人赶着一大群羊进了市场。

乔真老汉几乎像个疯子一样冲进了羊群。羊们先是愣了一下,继而以同样的热情将他团团围住,“咩咩咩”地拖着短促的哭腔叫个不停,像是在诉说这两天的离别之苦,又像在埋怨主人何以今天才找到它们——两天实在是太长了,肚子也空空的。总之,乔真老汉和他的羊们悲喜交加,相互亲热了一会儿。

然后,他对愣愣的偷羊贼说:

“呵,偷羊的贼!我恨不得打断你的手指头!你——”

“尕老汉……”英俊的贼稳稳情绪,开口道。这时围了一大帮人,所有的人都停下手头的生意,且来看热闹。“你是疯狗胡咬人,这是我的羊。”年轻人边说边往前挤,一点也不害臊。

乔真老汉急了,喊道:“岂有此理!哼!岂有此理!我……”可怜的老汉气糊涂了,说不出话来。

“这些羊哩……一共四十九只。”偷羊贼将右手抄在裤兜里,左脚点着地面,以这种姿势继续说道,“家里媳妇病了,拉到了河州城里,住院了。我只好把它们全部卖掉好给她治病。我只有一个媳妇。”他朝人们投去倾诉和放作忧郁的一瞥,善良的人们赶紧点头表示同意:“是哩是哩,媳妇可是花钱娶的!什么都见涨,彩礼也一年比一年高起来了!”

乔真老汉听了不知所措——一路上想好的对策一点用处都没有。他抚摩着头羊的脊背,紧张地思考着对策。这是他和头羊第一次这么亲近。原因在于,一方面他们——老羊倌和头羊——惺惺相惜,一方面又放不下各自那副头头儿的臭架子。通常的情况是这样的:虽然头羊最懂得领会他的心思,但它总是那么倔强,那么喜欢耍小聪明,以至于处处要和他较一番劲儿才肯驯服。不过,谁让它是头羊呢,凡是头头就都有那么一点牛劲儿。脾气太温顺是不了头羊的,这年头就应该狠点儿。有时候,乔真老汉觉得自己的一切都瞒不过头羊,这让他有些惶恐。比如,偶尔夜里他和老伴亲热了,第二天必定会遭到头羊不怀好意的长久的注视,那坏兮兮的眼神仿佛X 光,洞悉一切;又仿佛它是他肚里的一条蛔虫,他放个闷屁它都能听见。臊得他往往红了脸,像做错了事的娃娃一样整天在它面前缩头缩脑的,当羊头头的锐气顿时灭了半分。这就让头羊得意了,它仰着头颅肆意地捣蛋,对着羊群窃窃私语,老羊倌甚至能听到它那得意的笑声。老羊倌一辈子善良本分,没有做过任何让别人抓住把柄的事儿,可是头羊让他有一种被人抓住了小尾巴的感觉,这种感觉使他觉得这些羊全都交头接耳,张开了大嘴巴“咩、咩”地嘲笑他:“嘿,瞧他,老不正经的!”他就暗暗琢磨,这些家伙莫不是妖怪变的吧,咋这么灵性哩!

此刻,头羊细密柔软的羊毛温暖着他干枯的双手,使他觉得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喜欢它,它简直就是自己的亲人哩!一股激动的暖流涌遍了乔真老汉的全身。头羊也一扫往日的强悍,温柔地贴着他的身子。两个头头儿的偏见在这一刻完全消释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那贼还在讲,“我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治好媳妇的病。”

老汉气极了。他扯起粗哑的嗓子喊道:

“你这强盗!”

贼轻蔑地回敬道:

“你这老糊涂!”

“我要把你送进公安局!”

“有本事你试试看!”

为了防止两个人打起来,好事的人将镇上的警察叫来了。

乔真老汉抢先发言,他指着偷羊贼说:“他偷了我的羊,整整四十九只,数数,你们数数……请你们把他抓起来。”

几位警察里的头头……任何群体都有个头头……思忖了一下,带着专业的口气问他和贼:“这到底是谁的羊?说说清楚。”

“我的。”这一次那贼麻利些。

“唔……你的。你养了几年?”

贼回答:“三年。哦,不,五,五年。”

“请你说一个确切的数字。”

“哦,我想想。四年,对,没错,是四年。你知道,我媳妇能干得很哩,我从来不管这些事情。”

“的确很能干。”警察望着这群出众的羊,说,“那么她呢?没跟你一起来卖羊?”

“她在河州城里住院哩!”一个快嘴的观众替他回答。贼点头表示承认。

“哦……”警察沉吟一下,若有所思,“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有点面熟……记不起来了。”这时那贼的脸色“刷”的一下变白了,乔真老汉看在眼里。

警察沉思了一会儿,转过身来问乔真老汉:“大叔,刚才你说什么来着?哦,你说这是你的羊……那么,你有什么证据?”

“嘿嘿,嘿嘿,”老羊倌觉得这个问题很可笑,“你说证据?我的羊就是我的羊,还要什么证据!嘿嘿……”他抑制不住地笑了起来,笑得捧着肚子弯下了腰。人们也被他逗乐了,市场里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庄稼人那无拘无束的笑声。这使警察不得不厉声制止。

乔真老汉这才止住笑,说道:“我把它们一只一只接到世上,一天一天喂养大,你瞧瞧我的手,”他伸出一双被割青草的镰刀磨得又老又粗的手,在众人眼前晃一下,再脱下灰布汗褂,指着双肩上被背篓绳子勒进去的两道深深的印子,说:“这就是证据。”

“这哪是什么证据。”谙熟法律的警察笑了,“凡是放羊的老汉哪个没有这种印记!”

“那么……”老汉急了。他挠挠铁锈色的头发,犯愁了。突然,他开窍了似的拍一把大腿,掏出自己的黄烟锅,麻利地装上烟末儿,点燃,自己先吧嗒吧嗒吸了两口,然后紧闭嘴唇蹲下身子,对准身旁一只羊,将浓郁的烟气喷在它的脸上。那只羊浑身一激灵,继而鼻子一皱,将这烟气深深吸进去,陶醉似的闭上了两只大大的眼睛。乔真老汉再轻吸一口,身旁的另一只羊就像等待已久地张开了嘴。乔真老汉把烟嘴朝它嘴角那么一塞,它就像一个老烟鬼一样熟练地吸了起来,吧嗒吧嗒,吞云吐雾。这一只刚吸罢,乔真老汉又赶紧装上一锅,给另一只塞上。火星四溅。烟雾轻绕。烟草味儿勾起了人们所有的关于香气的记忆。

人们哈哈大笑。“真有意思!”他们说。警察也笑了。不过他说:“我要的不是这种证据……”他费力地想对这个老羊倌讲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上的证据,但对这个只上过几年小学、当过几年民兵的老羊倌,他就是没办法说清楚。“法律这东西……太抽象啦!”他想。

但是乔真老汉变得顺畅、狡黠了。他看看自己的羊群,每只羊都直挺挺地站着,大眼睛明亮亮地望着他,一副随时听候命令、随时准备投入战斗的姿态。这让他觉得非常非常地满意和感动。这些贴心的羊儿!突然,他大声叫道:“薛仁贵!”

头羊立刻抖擞了一下身子,出列。

“花魁!”

一只美丽的小母羊支棱一下修长的脖子,优雅地走到头羊的身后。

人们再次愣住了。

“三眼!”

一只右眼被黑色覆盖着的大角羊,迈着坚实的方步,“哒哒哒”,靠着花魁站定。

“啊!”人们几乎惊呆了。

“还有更绝的呢!”乔真老汉得意地说,心中的激动使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脸色有些红润。他把人们朝后搡——腾出一大片空地——这时候偷羊贼想逃跑,被警察及时制止了。

乔真老汉定定神气,将左手大拇指和食指放进嘴里,“吁——”吹出一声嘹亮的口哨。羊们立刻骚动起来,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活动起来——不一会儿就排成了三行队伍:头羊出列,单独站在前排正中心,它孤独、高傲、倔强、尊贵,头高高地扬起。它的面前,每十六只羊站成一排,整齐,挺括,像等待分配任务的士兵,纹丝不动。人们屏住了呼吸。市场里鸦雀无声。连那贼,也在心里暗暗叫好。这时乔真老汉,骄傲幸福的老羊倌,又吹了一声奇怪的口哨。这支由羊组成的队伍在哨声还没有落下去之前,又迅速四散开来,在经过一阵紧张的骚乱和忙碌的调整后,它们,这群非凡的精灵,在那贩卖并屠宰它们的市场里,镇定自若地排出了一个大大的“羊”字。字工整完美,间架结构恰到好处。“羊”字头上的两点,分别由头羊“薛仁贵”和小母羊“花魁”领着另两只羊组成,第一横上排着十只羊,第二横也排着十只,第三横排着十二只,中间的一竖排着十三只……横直竖立,抑扬有力。人们被这奇观征服了,久久地说不出话来。

“绝啦!绝啦!还有什么说的!这就是他的羊!”警察们兴奋地叫嚷。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人们欢呼着把乔真老汉抛到空中,落下来用庄稼人的大手稳稳地接住,又抛上去。乔真老汉在一阵阵眩晕中流出了胜利和快活的泪水。

贼是彻底绝望了。他趁乱拔腿就跑——他个子高大,长着两条长腿。

但是现在这长腿也起不了作用啦!还没跑出几步,他就被一个挎着柳条菜篮的妇女伸出腿绊倒在地。人们争先恐后地拥过去,将那狗急跳墙的,已经被警察确定下来的贼团团围住,不等警察发话就用牵牛的粗绳紧紧地捆了起来。人们发现,他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小拇指齐根不见了。

锃亮的手铐“咔嚓”一声,发出金属特有的清脆冰凉的声音,锁住了贼那双罪恶的手,同时也打开了乔真老汉心里幸福的闸门。

警察仔细查看了贼那缺了小拇指的右手,突然厉声问道:“白小青在哪里?”

贼一听,马上剧烈地颤抖起来,就好像事先预备好了似的。他的头如鸡捣米般点个不停,上牙磕着下牙,“咯咯咯,咯咯咯……”仿佛刚下完蛋的老母鸡。

“哈,我们找的就是这家伙。我一进市场门口就认出了他,”警察头头激动地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前阵子有人报案,说一个叫白小青的小姑娘被人拐卖了,犯罪分子曾因盗窃被人砍去了右手小拇指……哈,就是他。看看他的手……我那里还放着他的照片哩!”

于是,人们手里的羊鞭子、鸡蛋、辣椒、西红柿……都飞到坏蛋的头上了;女人们甚至抓起牛粪,朝他的脸上扔去——闹得他终于大声哭泣了。

警察们将贼带走了。临走前,警察头头向乔真老汉伸出右手,郑重地说:“能抓住这个坏蛋,还真多亏了您呢!您让我们开眼啦。您这哪是在放羊,简直是在进行艰巨的艺术创造。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到这种程度,真是不简单哪!您是所有人学习的榜样。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证据。”

艰巨的艺术创造…… 小姑娘…… 榜样……乔真老汉有些眩晕了。

乔真老汉嘴里衔着烟锅,被他的队伍团团围在正中心,就那样挤挤搡搡、亲亲热热地走出牲畜市场,喜洋洋地折回家去。人们恋恋不舍地望着他和他的羊群渐渐走远,心里充满了疑惑和畅快——放羊怎么能放到这等地步!简直是奇迹!

一路上,老羊倌兴奋地说个不停:“ 终于抓住啦! 小姑娘一定会找到的!……你们可把我吓坏啦!要是找不到你们,我也不想活啦!‘薛仁贵’,你可真是好样的!‘花魁’也不赖!大家都不赖!长脸,都给我长脸啦!”他的老年人易动感情的毛病又犯了,淌下了几滴喜悦的老泪:“除了当年结婚,我一辈子都没这么风光过哩……哎!你们说,我刚才的表演精彩吗?可惜儿子们都不在场,衣裳也太旧了……让棺材见鬼去吧,活着多舒坦……哎哟!快告诉我,今晚你们想吃什么?”

羊们伸长脖子,争着向他咩咩叫起来。

老汉知道,那意思是说,麦麸拌青草!麦麸拌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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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3阅读 25 编辑:索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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