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开展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青海日报 佚名 2016-09-07发布

慈善不仅仅是同情和理解,更是社会的温度,心里的阳光。今年9月1日我国第一部《慈善法》正式实施,9月5日是我国首个“中华慈善日”。为了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慈善法》、迎接第一个“中华慈善日”,5日,青海各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在西宁,市民政局联合相关单位在活动当天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在广播、电视安排专题节目,在报纸杂志开辟专栏、专版,在互联网站制作信息专题,在微信、微博客户端重点推送等形式,形成合力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通过慈善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普及慈善文化,营造慈善氛围。

在海东市,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6家相关部门,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广场上举办大型的宣传活动,牵拉横幅、设置咨询台,为来往群众发放《慈善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并在海东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倡导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唤醒更多人的“慈善”意识,让社会充满爱。

在海北藏族自治州,州民政局联合有关单位在全州社区悬挂横幅,印制宣传单,利用广播、电视媒体播放慈善法重要意义,微信、短信平台播发宣传标语,走访慰问辖区内贫困家庭,送去万余元的慰问金。活动当天,北海禅院还向海晏县福利院和全州农村新福园捐赠价值5万余元的电脑桌椅50套。

在玉树藏族自治州,市民政局邀请社会组织和玉树州志愿者联合会,开展“四个一”宣传活动,通过挂一条横幅、出一期板报(电子屏),走访一次贫困户,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向全社会弘扬慈善文化,倡导人人慈善的理念。

在门源回族自治县,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司法局、文体广电局、扶贫开发局、残联等部门在金源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乡镇也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现场给广大群众讲解了《慈善法》,广泛宣传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的重要意义,并重点解读和通俗阐释了慈善法的主要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场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慈善法》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慈善法的认识。

截止到目前,青海省已发放免费公益慈善短信170.7万条,其中移动用户67.6万条、联通用户55.2万条,电信用户47.9万条;悬挂380余条横幅,发放慈善宣传彩页约1万张,发放《慈善法》读本200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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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2阅读 19 编辑:喜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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