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增至76项

新华网 德吉 边巴次仁 2011-06-16发布

在近日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扩展项目名录中,西藏自治区有16项榜上有名,至此,西藏自治区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增加至76项。

据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人阿旺介绍,此次新入选的16个项目包括西藏林芝地区米林县的珞巴族始祖传说、那曲地区嘉黎县的嘉黎民间故事、阿里地区普兰县的普兰果尔孜、拉萨市尼木县的尼木塔荣藏戏(扩展项目)、昌都地区昌都县的酥油花制作技艺(扩展项目),拉萨市的藏历年等。

这16个项目中,涉及民间文学类的2项、传统音乐类1项、传统舞蹈类7项、传统戏剧类1项、传统美术类2项、传统技艺类2项、民俗类1项。

从佛教音乐、藏族民歌、藏戏,到藏族唐卡、藏刀技艺、卡垫织造、藏纸制作等,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西藏自治区目前已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2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3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34名。截至目前,各类传承队伍已发展壮大到2万多人。

2006年至2009年,西藏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3年的普查中,共发现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艺术等14大类40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发现传统戏剧演出团体83个,发现传承人117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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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6阅读 20 编辑:华锐·索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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