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当代藏语小说兴起以来,聚焦女性苦难、困境与力量的作品便不断涌现。例如:德吉卓玛、卡毛加、次仁央吉等的长篇《游牧部落》、《曲拉》、《花与梦》、赤桑华的中篇《青藏高原上最长的夜》、加布青德卓、拉先加、卓尼·云才让等的诸多短篇小说,以及扎巴的微型小说集《二十一个卓玛》。诚然,在当代藏语文学动态中,女性作家作品仍处于边缘位置,小说作品更是屈指可数。而在后经典叙事学领域,论及女性主义,他们关注的不只是女性作家作品,认为男性作者笔下的女性处境,也是值得关切和研究。由此出发可以发现,在青年作家拉先加的小说组群,如《路上的阳光》、《那一年》、《我是羊卓雍措里的一条鱼》以及《卓玛的梦》等均重视女性人物的情感状态和生存处境,把女性声音放在了故事主轴。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为女性发声”的写作意图。然而,借用苏珊·兰瑟的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从女性视角、叙述声音和潜文本等叙事学研究方法对小说进行剖析,可以发现,男性作者在叙说“女性故事”的同时,更多的倾向于以他者的身份,塑造和想象,书写成“仅存在于文本中的女性”,与现实女性处境和心境仍有一定距离。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为‘女性发声’的力度。
一、个人型叙述声音:文本表层的女性主体建构
在传统小说中,女性角色是辅助性的,是次要的,或者是其他人物凝视的对象,成型于男性人物的客体化观察中。而青年作家拉先加的短篇小说《卓玛的梦》(刊登在《章恰尔》2004年第三期)讲述了一个青春年少、独立自信、对爱情和未来充满憧憬的卓玛,如何被突然“入侵”的继父用不明药物将她麻醉,对她进行身体上的占有,卓玛最后得知此事,难以承受心理的创伤便自尽离世的故事。小说通过主人公卓玛的个人型叙述和作者型叙述交替使用,既形象又具体地还原卓玛内心情感的真实体验,又将看与被看的性别议题和被迫沉默的女性失语状态强有力地展现出来。
作为后经典叙事学的重要流派,女性主义叙事学将研究焦点置于文学作品中的性别叙事维度,着力揭示叙事文本生产与接受过程中所嵌入的社会历史语境。该理论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其形成源于双重学术背景的融合:一方面,当时仍为主流的经典叙事学因忽视历史语境而备受质疑;另一方面,女性主义批评又因过分聚焦故事情节的性别差异而引发争议。二者通过相互借鉴与补充,最终催生了这一新的研究范式。在其奠基性著作《虚构的权威》中,苏珊·兰瑟通过系统梳理英美女性作家的文学实践,构建了一套包含作者型、个人型与集体型的叙述声音模式。对于这一分类,申丹的评价虽戏谑其形式为“新瓶装旧酒”,却深刻肯定了其理论内核的独创性——她指出,兰瑟的卓越贡献在于将叙事策略与女性权威的建构相联结,从而揭示出:作者型叙述往往构成对女性权利的压制,而个人型叙述则成为她们表达自我、争取权益的叙事突破口。正是通过为形式化的叙事范畴注入权力、性别与意识形态的深刻内涵,女性主义叙事学得以确立其作为后经典叙事学中极具代表性的理论地位。
那么,若将《卓玛的梦》置于女性主义叙事学的研究视角下,为我们深入解读这部作品开启了新的维度,并能提供重要启示。小说共有九个段落,其中三个段落运用了女主人公的‘个人型叙述声音’,用卓玛自述经历的方式把自我的内心体验坦然诉诸读者。在此过程中,女性不仅以主体和观察者的身份显现在文本中,更通过叙事本身的展开,悄然构建起其独立自主的主体性。当然,这样的叙述不仅在小说开头就给予读者很强的代入感和似真性,同时给整个小说氛围添加了沉厚的、不可言明的叙事氛围和基调。论及这篇小说营造的叙事氛围,藏族文学评论者斗拉加在 《从两位青年作者的小说引发的思考》中,比较研究卓尼·云才让的《罪孽》与拉先加的《卓玛的梦》,并在小说话语氛围层面,对后者进行了褒奖性的认可和赞许。提出“这部小说的‘向内叙述’就是造就这一独特氛围感的关键所在。”然而他在文章中提到的‘向内叙述’其实是个模糊概念,文中仅仅将其视为一种‘更多地站在故事人物的立场’进行叙述的方式,并没有讲明何以界定“站在故事人物的立场”之叙述模式。细读文本可以发现,《卓玛的梦》在叙事基调富有的浓厚情感萦绕和不可言明的特殊叙事氛围,与其说是“向内叙述”的造就,不如说是因为细腻柔滑的女性自述的个人型叙述模式。这一点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在经典叙事学家热拉尔·热奈特看来,观察者与叙述者功能各异——前者主“看”,后者主“说”。 针对由此衍生的“人物视角”概念,申丹给出了清晰的解读,她认为这指的是叙述者隐身于人物之后,通过该人物的眼睛和意识来感知与过滤事件。换言之,读者所见实为人物所见,所思亦循人物之思。那么在《卓玛的梦》中运用女性视角的叙述,仅占三分之一的篇幅,分别为第一、第五、第九三个段落。在这些段落里,感知事物的观察者和讲述事件的叙述者虽然均是以女主人公来承担的,但是在其呈现的内容和方式并非一致,而是表现出逐渐‘由里到外’的过程。譬如,在小说的第一段里女主人公以‘个人型叙述声音’阐述了她似梦非梦一般的感官体验。此时,身体作为叙述对象和载体,卓玛的视野和思绪仅仅局限于自我身体的感官体验,对自身以外的事物是模糊不清和不受自己控制。在第五段用女主人公叙述阿吉拉姆(母亲)病危临终前的场景。卓玛‘个人型叙述声音’下的叙事主题,从自我转向他者,开始关注周围事物的动态,逐步留意自己的生活处境。在第九段由身体变化(怀孕)引起的冲突和矛盾中,卓玛终于认清了继父不为人知的一面和自己窘迫的生存境遇。此时,小说中讲述事件的叙述者虽然仍为女主人公,但其事件的感知者却有变化,既出现了与卓玛相好的年轻男子的感知和表述,也有继父对卓玛知情所有内幕后所作的态度。进而,女性视角从关注自我转向他者,倾听和观察周围动静。这无疑是女性自我成长的一种表现。因而,在这篇小说的‘个人型叙述声音’中,女性的身体成为自我观照和认识自己以及看清周边环境的一种必经载体,女主人公唯有通过对自我身体的仔细观察和表述,才能向读者传达自我处境。
其次,在‘个人型叙述声音’中,卓玛投向周围事和物的眼光也是跟随自我身体的观察而逐渐变化的,其最明显的焦点则是望向继父的眼光。“继父把方长形经书放在跟前,轻声吟诵的声音很像一首催眠小曲。”这是女主人公首次提及继父的场景。根据故事语境可知,此时的卓玛正在被继父偷偷下的安眠药所“折磨”,而在这样的精神恍惚状态下,卓玛眼中的继父依旧是联系佛经的,是某种意义上的尊贵和可敬。而后来“经过阳台时,继父站立在佛堂门前看着我。在朝日的光线里,如同身形的影子般站立着。他那深陷凹进的第三眼角正朝着我脸颊,以往的严肃神态向我问话……”,当继父和卓玛四目相对时,卓玛隐约感觉到了自己被监督或被观看,但并未察觉潜藏在继父目光背后的邪恶信念。然而,故事进展到母亲拉姆离开人世时,卓玛眼光里的继父从可敬可畏的形象开始出现变化。“在雪花絮乱中,我看到了继父那第三眼角。好像我对他的畏惧就是从那刻起产生的,那第三眼角注视我的姿态,使我感到一阵寒栗。”在小说叙事背景下,女性身体的意义是双重的。正如罗宾·沃霍尔于《眼光,身体和女主人公》一文中所论,它既是发出“观看”行为的主体,也始终是故事内其他角色目光聚焦的客体。此时的卓玛终于意识到自己是被凝视的,她的身体、她的所作所为以及她的眼神都是被凝视的。正如“‘看’意味着权力,被凝视象征着被压迫”所言,这也是之所以卓玛看到继父的注视时不免不寒而栗的原因。在这种压迫和权力面前,卓玛是无能为力的,她只能任其来袭。“‘她走了’咒师(继父)说道,便扬了扬头望向空中,然后眼光朝向我。那年,我十五岁。”结合故事进展可知,此时的卓玛深知母亲的盲肠炎即使加重恶化,也不足以丧命。而当她到邻居人家叫助救援回来时便听到此噩耗时,心中不由暗生‘母亲的死就是继父下的毒手’。故事发展到最后,“他那以往严肃的神态逐渐消退,露出由皱纹堆砌的奸笑。”也是通过卓玛的眼光来揭示继父不为人知的一面,表现出卓玛拥有敢于面对的勇气和独当一面的担当。进而更加有效地凸显了这位恋童倾向者的邪恶和变态心理。同时,以摧毁卓玛单纯美好的世界观和结束她青春年幼的生命,将阅读体验推向高潮,使读者因怜悯而产生恐惧的方式,将男女主人公间性别权利的不对等现象推向故事前景,成为小说主旨。
在叙事学领域,通常将故事与话语二分法为基础,对叙事性文本进行研究。故事指所要叙述的内容本身,而话语泛指文本层面的形式技巧。如果把经典叙事学所侧重的文本“怎么说”,上升到背后的“为什么说”之意识形态层面,便可发现《卓玛的梦》中女主人公以个人型叙述的模式,将女性眼光和女性体验为出发点,向读者公开袒露自己的心境,不仅有效地表述了卓玛的无助和继父的邪恶,更是完成了在叙述的过程中建构女性人物强有力的主体性自我。也就是,女主人公的个人型叙述可被视为受压制的女性争取自我认同与权利的一种方式。尽管在故事层面,卓玛的命运始终被禁锢、摧残乃至消音,甚至沦为继父的“玩偶”之一;但在叙事话语层面,她却拥有诉说权、自我意识与潜在的反抗性。这种文本内外的张力,恰恰体现出作品试图关注底层女性困境、赋予其话语平台,并实现“为女性发声”的创作意图。
此外,女主人公“卓玛”之名仅出现在标题,在正文中则被代称为“我”或“她”。这显然是作者的刻意之举,旨在将她从具体人物提升为一个象征符号,代表众多有相似经历的女性,从而深化故事内涵。笔者为方便论述而使用此名,并非要削弱其象征性。
二、作者型叙述声音:故事内核的女性弱势地位
拉先加小说《卓玛的梦》故事文本中,因个人型叙述模式存在的局限,以上提及的女性视角和女性声音及体验,不得不仅限于卓玛这个人物的个人视野和经验,在篇幅上也仅占三分之一,概言之,全知全能的作者型叙述仍是故事推进的主线。而作品的深层矛盾,根源在于女性第一人称自述与男权化的作者叙述在价值立场上的根本对立。
首先,“隐含作者”是叙事学把握文本价值取向的关键概念,源于布斯的《小说修辞学》。布斯提出它,首要目的是区分真实作者与创作中的作者,以追寻文本意图,并强调其价值观可与作者本人相悖。后来,查特曼在《故事与话语》中将其重塑为“读者从文本中推导的建构”,从而将其置于从作者编码到读者解码的传播中心,视作文本主旨的核心载体。正因如此,全知全能的作者型叙述被视为最贴近此载体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叙述者因受限最小,可自由地介入评价与判断,从而最充分地体现隐含作者的意图。那么一部叙事作品的“隐含作者”即文本在价值上的规约或意义指向,其实是贯穿全文的,且在作者型叙述声音等层面,能够找到清晰明确的依据。
在《卓玛的梦》里首先较为清晰的创作意念,是如上所述:通过采用女性人物的个人型叙述,这部作品旨在将女性体验与声音直接转化为叙述的焦点,从而申明其从性别视角展开故事的立场。同样,在全知全能的作者型叙述中,女性角色的被动性、边缘化及其从属地位,也被作为一种显著的现象加以呈现。例如,在第三人称故事之外的叙述声音里,卓玛和其母亲拉姆从始至终没有怀疑,咒师的“入侵”和“掌控”对她们的生存产生危害。她们甚至含有某种程度上的向往和依赖,有男性人物能够为她们母女俩遮风挡雨,为她们出头,替她们代言。所以,在小说中卓玛母女俩对这个既没有向她们交代来龙去脉,也没有为她们做任何保障的神秘人,以男权场域中“合理”和默许的方式把整个家庭的主持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小说中“当咒师初次在拉姆家待了几个月后,他便留下了那些大包小包的法器,而是背起了阿吉拉姆丈夫在世时,时常背起的黑色油皮包。”一文来指示两个男人对阿吉拉姆家财产权的交接)转交过去。此外,通过日常细节的描述可以发现继父在成了阿吉拉姆的丈夫之后,对她漠不关心、冷血、甚至是残暴的。这一点如上所述,虽然叙述者没有明确交代,但借用卓玛视角的眼光和身体的寒栗,在冥冥之中好像在暗示病危的阿吉拉姆就是被这个有着第三眼角的神秘人物,强行捂嘴而断气身亡的。再加对未满十五岁(虚岁满十五)的女儿卓玛,结合安眠药的药效实施性侵,进而塑造了一个大逆不道、十恶不赦、极其可恨的恶人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旁门外道、呼风唤雨的欺世盗名之宗教人物形象,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藏语现当代文学发展以来,如端智嘉的短篇小说《活佛》为代表的文学作品中,屡见不鲜。有批评家说道“藏语现当代小说发展过程中,以揭示民众的愚昧、落后、守旧等观念为写作意图,把富有传统文化因素的人和事加以丑化和批判对象来书写。直到本世纪初,柔旦加措的中篇小说《阿卡本》为起点,才开始扭转这种局面,以传承和发扬精神来体现文化传统。”因此,在2004年问世的《卓玛的梦》中,作为继父的咒师,虽以作为批判对象并对此进行叙述,但若能结合文本合理归纳,作为民间宗教人员的咒师及其潜藏在内心的恋童情结的对立之下,人物的内在和外在显得更加矛盾对立,从而丰富了人物形象的多样性。由此,小说文本中继父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做法,不能一味认定源自于他宗教人员的身份去分析,因为这是一种人性以及人的欲望导致的结果。当人的内心和行为没有伦理道德约束和规约,不免会导致心理上的扭曲,行为上的为所欲为。而这种表现,正是这篇小说所要挖苦和讽刺的对象。
在小说文本中,继父和卓玛之间不平衡的权力表现去观察,继父和卓玛之间不仅是看与被看的关系,同时又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这种不对等的关系,符合上述提到的“隐含作者”即贯穿整体文本的创作原则和文本规约。另,在作者型叙述声音中所运用的各种叙事手法,文本也深刻揭示了女性角色的生存困境与她们在权力结构中的弱势位置。比如,卓玛与她相好的年轻男性人物之间,主动权永远在男方,卓玛只能抑制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欲望,被动地等待男性人物的行动。
三、潜文本的‘伪女性’:溢出文本的父权思想
当“隐含作者”的立场明确且文本要素协同强化此原则时,任何与之相悖的细节都可被视为作者无意间暴露的潜意识裂隙。针对此现象,申丹的“潜文本”理论主张,通过“整体细读”剖析作者的文体与结构策略,研究者便能穿透表层叙事,发掘其下潜藏的深刻思想与社会意义。
从结构建构的层面切入对《卓玛的梦》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女主角卓玛的个人型叙述声音,并非独立存在,而是以一种“若隐若现”的方式,与全知全能的作者型叙述声音相互穿插与交融。虽然它在构造叙述基调上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涉及的内容仅仅只是被安眠药麻醉下的卓玛如梦如幻的感官体验。若不结合作者型叙述声音的交代和说明,是没有办法看清事件的全貌。因此,这种结构安排在整体上削弱了为女性发声的力量。
其次,从叙事的开头和结尾设计来看,位于劣势地位的女性声音以第一人称做开场白,在结尾却用作者型第三人称告知读者女主人公早已离世。既然女主人公早已自尽身亡,那么故事中的女性自述是何以完成的呢?继而引发叙事文本中话语空间缺失的问题,也就是说叙事作品中,一旦出现个人型第一人称叙述声音时,应当交代文本生成地点或状况即话语空间,否则会大大折扣叙事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以及读者的接受度。这是文本的形式技巧层面,那么故事内容来讲,男女主人公两者在各自领域承担了一定的后果:女主人公卓玛知晓自己怀的是继父的孩子、认清继父的真面目后,由于道德谴责和价值观的摧毁,选择了自尽。而“继父重新背起了他初来时的袋子,离开了村庄。”这样悲剧化的结局,看似好像确实能够直接明了地服务于‘为女性发声’这一创作意图。
可是,反观现实社会的底层女性人物,难道真的就只有这样的结局才能体现女性的困境吗?弱势群体的苦难和压迫,只有成为了牺牲品或结束生命时,才值得被叙述吗?有没有一种可能,女性人物的身亡和男性人物的逍遥法外,其实就是男权文化笼罩下某种文学陈规的圈套和继承,即只有在被压迫者永远地“失语”或死亡,胜利者才能够心安理得地“逍遥法外”。从这个角度进一步阐释这部小说,得出的结论是:小说中呈现的一切对于卓玛来说,不是梦而是真实生活,但对于继父来说,却是梦一般的存在。因为,在这样的生活方式里,他既可以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也不用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出了那个村,他依旧是受人敬畏的咒师。故而,这篇小说与其说是‘卓玛的梦’,不如说是‘男权永恒之梦’,显得更为贴切深层内涵。正因如此,《卓玛的梦》最终呈现出“伪女性主义”的倾向,这清晰地映照了男性作者在创作立场上的根本矛盾及其潜藏的男权意识。当然,这一深植于文本的性别症候,关键所在并非作者本人的价值观,而是男性创作者因其身份优势而在叙事上产生的固有盲区。
那么如果反问,在为女性和弱势群体发文发声时,怎样才能回避潜文本中存在的这些隐形缺陷和不足呢?笔者认为,这种潜在于文本表层之下的意义,是男性作者或处在优势地位的群体,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超越的、是存在于他们认知边界之外的东西。只有处在弱势地位的女性自身出发,从自我体验和生命经历开始书写,诉诸内心的真实想法,才有可能完成真正地为女性发声、为弱势群体出力之写作意图。此外,从叙事话语即文本形式技巧层面,在运用个人型叙述声音时,女性写作者的生活处境和文本的话语空间,根据叙事内容作适当地交代,会使文本更有可信性和说服力。
此外,据这篇小说的写作时间及社会语境来看,1995年9月,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成功举办具有重要的历史节点意义。从此国内一度掀起了“妇女热”和“女性热”,使更多的女性声音和妇女权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当然,女性文学及女性写作者的参与,毋庸是个强有劲儿的力量。可是相对国内女性文学成就,据《章恰尔》上发表的作品可知,藏族母语文坛在世纪之交的前后十年内,女性写作者尤其小说创作者的参与几乎为零。即便有女性诗人的出现,也是凤毛麟角。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下,《卓玛的梦》这篇小说以女性视角和女性自述为叙述主策,尝试借用女性人物来书写女性体验和困境,无疑是值得关注和研究。在这篇小说所书写的女性体验,有相同经历的女性读者阅读,难免产生意犹未尽、辞不达意之感。而正是因为男性作者笔下无法填满女性读者阅读视阈的缝隙与空白,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女性写作者的一种强烈呼吁,呼唤女性自己来诉诸自我体验和经历,填补空白,进而获得发言发声的平台。从这个意义上讲,《卓玛的梦》在某种层面,确实取得了呼吁女性动手写作、反思女性自我处境的社会效果。
结 语
当代藏语文学中的女性书写呈现复杂的叙事张力与文化隐喻。以拉先加《卓玛的梦》为例,通过女性主义叙事学视角分析可见,男性作者尝试以女性视角构建文本表层的女性主体性,却在潜文本中暴露了根深蒂固的男权逻辑。小说中“个人型叙述声音”的运用虽以卓玛的感官体验为切入点,通过细腻的内心独白与身体叙事,试图还原女性被凝视、被压迫的生存困境,但其女性主体的建构始终受限于男性作者的叙事权威。而三分之一的女性自述篇幅与作者型全知叙述的强势介入,形成了话语层面的矛盾:卓玛的“发声”被框定在男性主导的叙事框架内,其反抗性最终以死亡收场,而施暴者却得以全身而退,这种悲剧结局本质上延续了“牺牲女性以成全叙事”的文学成规。
由此,拉先加《卓玛的梦》这一案例揭示了当代藏语文学性别书写的双重困境:一方面,男性作者的性别跨界尝试为女性议题提供了新的表达空间;另一方面,缺乏女性写作者的真实在场,使得文本难以突破男性凝视的窠臼。要真正实现女性主体性的建构,不仅需要在叙事技巧上突破“个人型-作者型”声音的权力分配,更需推动藏族女性作家的创作实践,将女性经验从被言说的客体转化为叙事的主体。这正是分析这篇小说的现实意义所在:呼吁并激励女性主动书写自我故事、诉说自身处境,争取话语空间。

旦正措,青海同仁人,2017-2024年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本硕学位,2024级藏族文学方向在读博士生。二十余篇藏语短篇小说和译作散见于《民族文学》《章恰尔》《达赛尔》《西藏文艺》《贡嘎山》等;文学研究论文散见《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西藏当代文学研究》《青海湖》《达赛尔》等刊物。先后荣获“第三届全国藏语短篇小说大奖赛”二等奖、“理塘仓央嘉措诗歌节大赛”短篇小说组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