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藏传因明的理论价值及其理性工具作用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贡保扎西 帮高 2025-01-02发布

微信图片_20210706130336.jpg摄影:觉果

摘要:因明起源于古代印度,但随佛教的传播传入我国西藏地区以后,经过千余年的发展和演变,已经彻底融入藏族传统文化,完全实现了中国西藏化的改造,成为藏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明作为佛教哲学和逻辑方法的学问,其本身就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工具性作用,成为论证其宗派思想和教理见解的基本理论和有效方法。藏传因明形成以后,其思想理论得到不断的充实和发展,其理性工具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应用,成为藏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理性工具,有效提升了藏民族的思维辨证能力,并为藏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文章以藏传因明的基本原理为研究对象,以其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和理论方法为研究主题,通过分析其思想内容和理论方法,深入挖掘其理论价值和方法意义,以促进藏族传统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并为藏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型和创新性发展服务。

关键词:藏传因明;基本原理;理论价值;工具作用

一、藏传因明的基本原理

因明肇始于古印度,后随佛教的传播传入我国内地和西藏,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从而形成了汉传因明和藏传因明等不同的传承系统。所谓“因明”,“因”指原因或理由,“明”指明处或学问,因此,可以说因明是关于原因或理由的学问,也就是关于论据的学问[1]。虞愚先生说:“印度的因明基本上属于形式逻辑。”[2]沈剑英先生也说:“因明就是古印度关于推理的学说。”[3]自唐玄奘翻译《因明入正理论》和《因明入正理门论》以来,“因明”这一术语在汉语语境下已经延用了千余年,并约定俗成,广为使用。但从藏语语境看,这一学问应称之为量学,而因明仅仅是量学理论中有关逻辑推理的那一部分,它没有囊括量论或量学理论的全部内容。量学是关于真理的学问,它既包括认识论的部分,也包括方法论部分,是佛教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祁顺来先生认为,“量论是佛教哲学认识论和因明推理规则有机结合为一体的一种理论学说”[4]。同时也指出,“今天我们所说的量论就是指宣说佛教经量部哲学观点要因的推理,则为一体的一种心特的理论学说。明确了因明和量论的含义,说明和量论的区别也就显而易见了”[5]。藏传因明通过教量论经典要义的梳理,将量学理论建构为心类学、因理学,和摄类学三部分,这也是藏传因明学的三个分支学科。藏传因明学家所撰写了因明论著,除对古印度因明经典著作阐释外,基本上都是以这两类学科为依据进行编撰并留教后世的。剧宗林先生也认为,“藏人毕竟组织起了自己的量论体系,这个体系把量论为‘智理论‘和’因理论’两大门类,在’智理论’中专讲佛教认识论,在‘因理论'中区讲逻辑推理的正似问题”[6]。这里所说的“智理论”和“因理论"也就是指心类学和因理学。他没有单独指出摄类学是因为摄类学包含了这两个学问,摄类辩论其实也就是两个学问的有机结合。

量学或量论的核心内容是量识,这也是藏传因明学中关于认识论的部分。量的定义为新生而不欺妄的认识,量分现量和比量,现量类似于感性认识,比量类似于理性认识,比量是比度或推理出来的正确认识,需要依据正确理由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而现量是通过感官等产生的直观的认识,无需进行相互比度或逻辑推理,因此,也就无所谓论据和理由。现量是离分别、不错乱的新生的不欺诳的了别。现量分四类,即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根现量是依其不共增上缘色根所生起的离分别、不错乱的新起而非欺诳的了别,如执色法的根现识的第一刹那[7]。色根分眼、耳、鼻、舌、身五根,因此,依其不共增上缘生起的离分别、不错乱的识也有五种。五种根现识的第一刹那都是根现量,因此,根现量也分为执色的根现量、执声的根现量、执香的根现量、执味的根现量和执触的根现量五种。意现量是依其不共增上缘意根所生起的离分别、不错乱的新起而非欺诳的了别,例如神通的第一刹那[8]。心理论认为,意现量只存在于圣者心续中,凡夫心续中无有意现量,凡夫心续之意现识只是一种现而不定识。自证现量是离分别、不错乱的新起而不欺诳的能持相,如领受眼识的自证现识的第一刹那[9]。自证现识不同于自证现量,凡是自证现识,不一定是自证现量,但自证现量必须是自证现识的第一刹那。瑜伽现量是依其不共增上缘止观双运之三摩地生起的,离分别、不错乱的新起而不欺诳的圣者心续中的明他智,如见道中定慧时的第一刹那。瑜伽现量是佛教主张的一种量识,具有瑜伽现量者,应取得五道之见道乃至遍知智[10]。

比量是依其所依的正因对自之所量隐蔽事物生起的新而不欺诳的执着了别,它是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经比度推理所产生的一种理性认识[11]。量论将比量分为为自比量和为他比量两种,为自比量是为自身的认知而进行的比度所产生的新而不欺妄的认知,它生起的是真实的比量,属于思维认知的范畴,反映思维逻辑;为他比量是为使他人生起比量认知,将自己的认知通过语言等表述出来的认知,它不属于思维认知的范畴,只是名义上的比量,属于语言符号的范畴,反映语言逻辑。为他比量不是真正的比量,它不是认识,而是一种为使他人生起比量所讲的语言。量论经典指出,所谓比量,一般指的就是为自比量,只有为自比量才是真正的比量。为自比量分物力比量、世许比量和信仰比量三种。

物力比量是依其所依的物力正因对隐蔽的所量所生起的非欺妄的执着了别[12],例如,依正因“所作”所了知“声音无常”的比量。这里所说的物力是指事物的本质属性及规律,它是通过事物的概念以及相互间的逻辑关系,推导出的一种必然的结论,这种逻辑关系就是事物之物力。

世许比量是依其所依世许正因对名言或乐欲安立的境所生起的非欺妄的执着了别[13],例如以“有分别境”为因了知“怀兔可称为月亮”的比量。世许比量实际上是以一种世间皆知或人人皆许的事理为理由,推出一物可随意命名,这一命名是世人所许的,怀兔可称为月亮,不是以怀兔与月亮二者之间本质属性方面的比度和推理,而是以是分别识之境(思维的对象)或随意命名作为推理依据,从而生起比量。它与物力比量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因与所立法之间的关系上,以因与所立法事物概念间的逻辑关系为依据,进行推理所生起的比量为物力比量。因与所立法若是随意安立名言,且不在宗依(有法)之基础上按事物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规律进行推理,但它具备“是因者皆为所立法”的推理条件,这种因称之为世许因,依此因所生起的比量便是世许比量。

信仰比量是以其所依信仰正因对极隐所量生起的非欺妄的执着了别[14],例如,以“三量伺察认定之正教”为因,了知“布施招财,守戒安乐”这一圣言所示之义是非欺妄的比量。信仰比量的理由正确与否,与推论者(推理主体的人)的信仰有着直接的关系,推论者若对某一伟人或某一经典坚信不疑,这时他可以用伟人的语言或经典教义作为理由来论证某一事物。以推论者自己信服为理由根据,推理出某一言语正确而非欺妄便是信仰比量。

量识的对立面就是非量识。非量识是非新起而不欺妄之了别,如持声音无常之已决智、持声音常住之分别识等[15]。非量识包括已决智、伺察识、现而不定识、犹豫识、颠倒识五种。上述五种非量识虽然都是心识(心法),但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因为它们不具备量识定义中的三个要素,即新起、不欺妄和了别三个条件,所以是非量识。例如,已决智虽然是一种正确而不欺妄的了别,但不是量识的第一刹那,而是量识流的后一刹那,因此不是新起的了别,所以不是量识。伺察识虽然对其真实境生起新的认识,但没有断除自境之增益部分,在缘执方法上产生欺妄,所以是非量识。现而不定识虽对自境不欺妄,而且是新起之了别,但因没有确切了定自境,缘执法欺妄,所以是非量识。犹豫识因为犹豫不决,没有了知自境,颠倒识是对自境的颠倒认识,对自境欺妄,所以是非量识。

藏传因明之因理学是关于推理的依据和理由的学问。因是获得量识的根本依据,因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认识的对与错,因此在量学理论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因分为正因和似因两类。凡具足三相之因为正因,不具足三相者为似因。所谓的因三相分别是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遍是宗法性也就是指宗法成立,它是指此因所具有的由量识认定的唯于成立彼之无过失的欲知有法上存在,且与是非或有无等立论式相符一致的特性[16]。同品定有性也就是后遍,它是指此因所具有的由量识认定的唯于成立彼之同品上存在,且与是非或有无等立论式相符一致的特性[17]。异品遍无性也就是遣遍,它是指与成立彼之直接所立法的概念相联系的,以量识认定此因所具有的于成立彼之异品上唯无,且与是非或有无等立论式不相符的特性[18]。

正因分为果因、自性因、不可得因三种。以其为理由的论式的真实所立法是其因者,为成立此论式之果因。例如,“有烟之山上有火,有烟故”。以其为理由的论式的真实所立法与其自性同一者,为成立此论式之自性因。例如:“声音无常,所作性故”。以其为理由的论式之真实所立法是一遮止(否定)者,为成立此论式之不可得因,也可称之为未缘因。不可得因一般分两类,即不现不可得因和可现不可得因。前者是指凡夫无法了知的隐秘事物,因某人未缘到而不明了,所以叫不现不可得。后者是某事物虽可以显现,但因时空等条件的限制而未缘到,所以叫可现不可得。例如,《佛经》所言“吾或似吾之补特伽罗能臆断补特伽罗,一补特伽罗不能臆断另一补特伽罗,可损害故”。其中,“可损害故”为因,前一句表示可现不可得因,后一句表示不现不可得因。

藏传因明之摄类学是关于量学认识论和量学因理论的有机结合和分层分类辨析。摄类学著作是总摄量学要义编篡而成的,所以,摄类学著作的内容既包含量学中的哲学思想和观点,也包含量学中的思维认知和逻辑推理。摄类学思想内容丰富,结构层次分明,逻辑推理严谨,但各种摄类学著作因不同的需求,内容简繁不一。以色·阿旺扎西的《量论大摄智者项饰》(《色摄类学》)为例,全文共分三编、二十六品。其中,第一编小理路分为:红白色辩、证有证无、从是返和从非返、认识体相、一与异、小因果六品;第二编中理路分为:境与具境、总与别、小相违相属、性相与所表、恰巴传规之质与体、自宗传规之质与体、周遍判断、周遍八门、应许规则九品;第三编大理路分为:第六啭声、小应成、三时辩、自相与共相、排人与立人、诠类与诠聚、破与立、排他、大相违相属、大应成、大因果十一品[19]。

从哲学思想和逻辑方法看,以上这些内容有些涉及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问题,有些还涉及逻辑学的概念、判断、推理和证明等问题。其中,辩红白色、大因果、小因果、自相与共相、三时等涉及哲学中的本体论;证有证无、境与具境、诠类与诠聚等涉及哲学中的认识论;是返非返、体与相、一与异、总与别、质法与体法、排入与立入、遮止与成立、排他等内容则涉及哲学中的方法论;小相违与相属、大相违与相属、性相与所表等内容涉及逻辑概念;而立周遍法、周遍八门和第六啭声等,涉及逻辑判断;承许规则、小应成和大应成等,则涉及逻辑推理和论证[20]。

藏传因明是古印度因明传入中国西藏的结果,但是,藏传因明不单纯是古印度因明在中国西藏地区的传播,它是中国西藏化的因明,与古印度因明有一定的区别。藏传因明秉承古印度因明的基本原理,并对其理论方法进行了创造性改革和创新性发展。藏传因明学家在翻译一系列古印度因明论典的基础上,对诸多古印度因明论典进行了广泛的注解和阐释,对许多因明理论和方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并对某些理论和方法进行了改进和发展,使之更加符合藏民族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习惯,从而提升了藏民族的思维认知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成为藏民族及其文化最具特色的理性工具。

二、藏传因明的理论价值

藏传因明的思想内容既包含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也包含逻辑概念和判断推理等多个方面,既涉及客观存在和主观认知等相关问题,也涉及思维逻辑和语言逻辑等相关问题,因此有着丰富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藏传因明总体的知识架构看,它将量学的全部思想内容建构为心类学、因理学和摄类学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就充分体现了藏传因明对量学理论的哲学思考和逻辑思辨。例如,心类学所讲的量与非量,了识与不了识,错乱识与不错乱识,分别识与无分别识,心与心所,根识和意识等问题,特别是现量、比量、已决智、伺察识、现而不定识、犹豫识、颠倒识七识[21],主要涉及哲学认识论的内容,因此将它们归纳为一门单独的学问进行探讨。因理学所讲的为他比量与为自比量,正因与似因,果因、自性因和不可得因三正因,不成因、不定因和相违因三似因,以及合因论式和应成论式等内容[22],因其内容主要涉及逻辑判断和推理等问题,因此将它们又单独归为一门学问。摄类学所讲的大、中、小理路中的二十余品命题[23],既涉及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问题,也涉及逻辑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因宗派见解的不同,需要以驳他宗、立自宗、断除诤论的方式进行辨析和说明,因此以其难易程度和认知层次进行分门别类地归纳为一门学问。这种建构既方便了量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也提升了量学思想的哲学理论高度,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和理论意义。

与藏传因明对量学思想的三门学科理论建构相一致,藏传因明也有深刻的主客体意识,以及认识论和方法论价值。藏传因明从主体和客体以及主客体间的能所关系出发,通过对量学思想理论的梳理和分析,又将其基本论理结构整合为所知境和能知心,以及能知心对所知境的了知三个有机组成部分,认为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存在即所知境与认识主体的能知心相互对应、相辅相成,并认为认识的主体能知心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作用,思想认识也就是两者相互作用的结果。藏传因明认为,凡可作为心识之对象(境)者皆为所知,能够显现或了别自之境者为能知心。所知分为常与物两类,常分时常和恒常,例如瓶之空间和虚空等。物分色、识和不相应行法三类,色分身外色法和身内色法两类,身外色法入色、声、香、味、触五处。身内色法入眼、耳、鼻、舌、身五根;识有二分法、三分法、七分法等不同的分法,其中,现量、比量、已决智、伺察识、现而不定识、犹豫识、颠倒识等七识最具代表性;不相应行法介于二者之间,或兼而有之,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如人、动物、时间、年、月等。从以上的定义和分类看,这里所说的所知是指一切存在的事物,它既包括客观事物和主观思想意识等,也包括抽象概念和名言等。一切存在都可以作为认知的对象,一切存在都具有其可知性;人的认识既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例如现量和比量;也有正确的认识和不正确的认识,例如已决智、伺察识、现而不定识、犹豫识、颠倒识等非量识。

从藏传因明论著的结构内容看,主体和客体,以及主体对客体的认知这三个方面,也成为其论述量学思想内容的重要形式或方法。例如,萨迦班智达的《量理宝藏论》共分11章,它们分别是所知境、观能知心、观心如何识境、观成立与遣他、观所诠与能诠、观相属、观相违、观性相、观现量、观为自比量和观为他比量,其中,首先就讲到所知境、能知心和观心如何识境等内容[24]。例如,宗喀巴大师的《量学七论入门除意暗论》共分三章,第一章讲境,其中,包括常住与无常、因与果、实有与心法、境之四分法、自相与共相、所诠与能诠等六节;第二章讲具境,其中,包括能诠与心法(语言与思维)、量识与非量、分别与无分别、错乱识与不错乱识、自明与明他、心王与心所等六节;第三章讲识证境之方法,其中,包括相违与相属、遮止与成立、总与别、一与异、遮入与立入、性相与所表、质与体、二种比量 (为自比量、为他比量)等八节[25]。全文将量学七论的重要思想内容囊括在境(所知境)、具境(能知心)和识证境之方法(识对境的认知)三个方面,使之成为其文章纲领,统摄全文。又如,克珠杰的《因明七论除意暗庄严疏》,全文共分四章。其中,第二章讲所知境,内容包括现前分与隐蔽分、自相与共相等;第三章讲能知心,内容包括量识和非量识。其中,非量识分为分别颠倒和无分别颠倒识;量识分现量和比量,其中,比量中讲正因、正因之分类、似因等。另外还讲了为他比量之宗、推论语与驳论式等。第四章讲识如何证境,其中,讲解了遮止与成立相违与相属、所诠与能诠、总与别、成立与排他、质与体、一与异、性相与所表、三时等一系列内容[26]。这也是他们因观察到了主观和客观以及主客观之间的关系所进行的概括和总结,反映了藏传因明学家的哲学意识和思想境界,具有很高的哲学思想价值。

就摄类学的思想内容而言,二十余品摄类义理中,红白色辩、大因果和小因果、自相与共相、三时理论等涉及哲学的本体论思想;证有证无、境与具境、诠类与诠聚等涉及哲学的认识论思想;是返非返、体与相、一与异、总与别、质法与体法、排入与立入、遮止与成立、排他等,则涉及哲学的方法论思想;小相违与相属、大相违与相属、性相与所表等,涉及逻辑概念;立周遍法、周遍八门和第六啭声等,涉及逻辑判断;承许规则、小应成和大应成等,则涉及逻辑推理和论证[27]。藏传因明与西方哲学和逻辑学,以及中国古代的儒家和道教哲学,虽属不同的哲学思想体系,也有着不同历史渊源,但有诸多的异曲同工之处,可以遥相呼应,珠联璧合,交相辉映。藏传因明的哲学思想和理论方法有着鲜明的特点,它不仅丰富了中国哲学的思想内容,也成为中国藏族传统文化的理论基石和思想统领。

藏传因明也揭示并反映了诸多哲学的基本原理和规律。例如,因明对所知的“常”与“物”的分类揭示了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证有证无”反映了事物与认知之间的对应关系,摄类学中的“大小因果”以及因理学中的“果因”揭示了事物的因果关系和规律,“境与具境”反映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从是返和从非返”反映了否定与再否定规律,“性相与所表”事物的名称概念和定义之间的关系,“相违相属”揭示事物间有无共同性以及矛盾对立关系,“自相与共相”反映事物间个性和共性的关系,“总与别”反映了事物的总体和个别以及从属关系,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周遍判断”反映了事物的内涵和外延大小的关系,“大小因果”与“相违相属”均涉及到事物的直接和间接关系,“三时”揭示了时间的本质以及先后关系,“诠类与诠聚”揭示了事物结构类别以及语言表述方法,“一与异”揭示了事物及其概念的同一和相异,“排入与立入”“破与立”和“排他”等涉及到认知的方法和认识的规律,“大小应成”则涉及逻辑判断推理以及反驳与论证等。如此林林总总、纷繁复杂,但均围绕着哲学和逻辑学的方方面面,阐发其独特的思想理论和逻辑方法,指导人们掌握各种理论和方法,并依据各种基本原理和规律,分析问题、了解事物,进而认识世界。因此,对于学习者乃至整个思想文化都具有重要的思想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三、藏传因明的理性工具作用

藏传因明不仅具有重要的思想理论价值,还具有重要的工具性作用和社会现实意义。就藏族传统文化而言,因明是其最具代表性的理性工具,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特别是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等的合理与否,不但要符合藏族传统哲学的基本思想和理念,也要经得起因明的推敲和论证。在藏族传统文化之大小五明中,声明和因明素有断除谬误之明的称谓,并认为声明能断除言语之错误,因明能断除认识之错误;也就是说,声明可以明确语言逻辑的错误,因明可以明确思维逻辑的错误。通常而言,思维逻辑的错误,就会造成思维认知的错误。为了避免产生思维认知的错误,明确思维认知的方法,因明根据认知对象的隐蔽与显现程度或者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将正确的认识分为现量和比量两类,并认为现量是对显现的事物的直观的认识,比量是对隐蔽、抽象的事物通过理性推理和论证所获得的认识。也就是说,现量的认识对象是显现的直观的事物,比量的认识对象是隐蔽的抽象的事物;直观、显现的事物可以以现量的认知方式加以认识,隐蔽、抽象的事物需用比量的认知方式加以认识。这种分类好比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因明的认识论也是以此为基础进行扩展和建构的,并应用到各个学科领域和社会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就藏传佛教思想理论来说,它虽有玄学的一面,有着诸多神秘的色彩,但其基本理论也需要符合量学的基本思想和因明逻辑,尤其是其显宗的思想理论,更是需要通过因明逻辑的论证,藏传佛教学经制度中的理论习修和格西学衔的获得就是通过这样的方法进行的。例如,在藏传佛教五部大论的习修中,因明被列为各大论之首学,也是其他大论之基础,其他各论均需要通过因明辩论的方式进行习修,进而获取不同的格西学位。一代宗师宗喀巴大师及其后学甚至还认为,因明的习修也是成佛成道之必由之路,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们认为因明也应是内明的一部分,并先后分别撰写了名为《因明道编》的论著。藏传因明在藏传佛教的习修中的应用是普遍而广泛的,在藏传佛教的理论学习和哲学思辨中,藏传因明的理论和方法是一门不可或缺的学问,在藏传佛教高僧的论著中,因明论著也较为普遍且占有重要的地位,除此之外,在他们的其它论著中,因明理论和方法的应用也随处可见。这也说明了藏传因明在藏传佛教哲学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藏传佛教理论学习中的重要作用。

从思维认知的角度讲,无论是历史文化的研究,还是文学艺术的呈现,其实都是逻辑思维或形象思维的结果。事实现象的描述和理论方法的解说,在思想内容上,需要符合正确的思维逻辑规律;在语言文字的表述上,也要符合语言逻辑规律,否则就会造成内容上的模糊不清和形式上杂乱无章。因此,无论是科学研究还是生产劳动,都应以哲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指导,遵循普遍的逻辑规律。即便是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也理应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哲学常识,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应对生活和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就学科的性质而言,作为藏族传统文化中关于哲学和逻辑学理论和方法的因明之学,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并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和理性工具作用,可以为人们提供不同的理论和方法,指导其从事各种生产劳动。当然,藏传因明的这些理论方法也源自社会实践,它既是人们对社会实践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对社会实践进行理性思考的结果。作为经验的理论和方法,它们反过来可以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因此,藏传因明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以及社会生活价值和理性工具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它的产生标志着藏族文化进入了科学理性的时代,使得藏文化的研究更具有哲理性和科学性。

藏传因明的理论价值和理性工具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其理论价值没有得到全面的挖掘和充分的体现。时至今日,其学习和应用的范围基本限于藏传佛教的经院教育和经学辩论,因明之学尚属冷门绝学,普及程度相对低下,研究人员寥寥无几,学术研究成果不多。诸多因明论著被置于高阁,无人问津,不被重视;诸多有价值的实用的因明理论和方法没有得到有效的普及和掌握,应用的范围和领域相对狭窄,没有走出原有的传统。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想必是多方面的,从藏传因明的产生发展和传承历史看,其本源自佛教哲学和逻辑,随佛教的传播而传播,随佛教的发展而发展,随佛教的传承而传承延续。它虽是五明文化之一,属于相对独立的一门学问,但也始终依附于佛教,与佛教有着天然的联系。受历史传统的局限,藏传因明的学习和应用也就局限于藏传佛教的经院教育和经学辩论。另外,文化教育的普及程度以及因明本身的理论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因明的广泛传播和应用。众所周知,过去藏文化的传播中心在藏传佛教寺院,广大民众少有受文化教育的机会,虽然寺院与民众也有不少的互动交流,但主要还是局限于宗教文化的互动,因此,被普遍视为高深的学问且具有很强的理论性的因明之学,若没有系统学习的机会和经历,很难及时有效地掌握和运用。

除此之外,封闭保守的学术环境和氛围,以及因明自身缺乏对外借鉴的时机和不断创新的动因,也是影响因明理论和方法得到广泛普及和应用的因素之一。假如说过去因历史的局限,没有这样的机会和条件,那么,时至今日,社会经济日益开放,文化交往不断增多,学术交流日益频繁,原有的学术环境已经彻底改变,学术研究的开放度大为增加,比较研究更为广泛,相互借鉴成为共识。因此,不同理论相互借鉴,多种方法交相引用,传统学科才能得到不断的发展。对藏传因明学而言,这种学术研究和发展态势,既是相应的挑战,也是相应的机遇。在此趋势下,藏传因明也应与时俱进,实现其创造性转型和创新性发展,以适应更为广泛的领域,在更大的范围内加以普及和应用,实现其应有的理论价值,发挥其有效的理性工具作用,并服务于广泛的科学研究和广大民众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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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22年度西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项目“藏传因明早期写本文献搜集整理与因明中国化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号:2022SJL11YB

第一作者简介:贡保扎西,男,藏族,甘肃甘南人,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藏传因明及藏族传统文化。

原刊于《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原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限于篇幅,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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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阅读 4 编辑:喜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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